第三卷 上古时代(上册)

第二节金文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二节 金文 金文和青铜器

  商代的另一项重要的文字资料是金文。金文旧称做钟鼎文,即铸刻在商及后来周代青铜器上的铭文。考古发现表明早在公元前3000—前2300年间,我国已经产生了青铜器。商周时代则是中国青铜器的高度发展阶段,具有非常鲜明的时代特征,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商周社会文化各方面的特点。青铜器铭文不仅是研究商周历史的重要史料,也是研究我国文字发展的重要资料。

  青铜器系指红铜与锡的合金,较之红铜,其优点在于熔点低、硬度高,易于铸造,并可依不同要求而调剂不同的红铜与锡的比例。春秋晚期的一部工程技术书《周礼·考工记》中记载有自钟鼎以下六种不同含锡量的青铜器,称为六剂。其钟鼎之剂为“六分其金,而锡居一”,即铜占百分之八十五点七一,锡占百分之十四点二九。经对商代司母戊鼎的科学分析,结果表明,其比例,铜约占百分之八十五,锡约占百分之十二,另外约百分之三的铅,这与《考工记》所记载的比例是基本相符的。

  商周时期铸造青铜器的方法主要是使用陶质块范。先用泥土制成与要铸青铜器同样的模型,再做一底座,将模型倒置在上,按模型各部位特点分块翻范。在泥模湿时刮去外层留出空隙,其厚度即为待铸铜器之厚度。陶范制成后烤干,对合,外涂泥封住,经预热灌入青铜液,制作成各类青铜器。

  青铜器的时代校长,从商代早期一直延续到周代,差不多有一千多年的历史。青铜器的种类也很多,主要包括饮食器:鼎、鬲、甗、簋、簠、敦、豆、盨。酒器:爵、角、斝、觚、觯、觥、觶、尊、卣、盉、方彝、钫、罍、壶、击、■、瓿。水器:盘、匜、盂、盆等。乐器包括铙钟、钲、铎、句鑃、于、铃、鼓、镈等。兵器,包括戈、钺、矛、戟、剑、刀、镞、弩机、胄等。车马器,包括軎、辖、衔、镳、轭、毂、銮、当卢、马冠等。生产工具,包括犁、烨、锄、镰、钁、铲、锛、斧、锥、削、凿、错、锯、钻等。杂器,包括俎、禁、炉等。以及度量衡具、符节、货币等等。这中间数量最大的就是作为礼器的饮食器,即所谓“藏礼于器”。

  商代早期的青铜器器壁较薄,礼器的器型有的直接仿自陶器,花纹简单质朴,多为单层。一般为饕餮纹、云雷纹、圆圈纹、夔纹、龙纹、虎纹等。一般没有铭文,或铭文字很少。商代晚期青铜器的器壁较厚,种类也多,体形高大,出现有方形器,如著名的司母戊大鼎。花纹细密繁缛,线条更秀丽,出现多层花纹。铸有铭文,从一二字到十几字不等,多为族徽或其他图形文字,笔道较为刚劲,一般不作波磔体。西周早期的青铜器,酒器的比例减少而食器数量增加,花纹多为饕餮纹、夔纹,铭文字数增多,达数十字,甚至上百字或几百字,笔道用肥笔,波磔明显。西周中晚期及至东周的青铜器,器形轻薄简陋,出现成组器物,如列鼎、编钟等。花纹也变得日趋简单,长篇铭文常见,已不常用肥笔,且书法娴熟、行款排列较齐、文字奇落重复现象产生。东周时期的青铜器,制作轻薄精巧,花纹多作活跃的动物纹与复杂细密的几何纹,也有用细线雕刻狩猎、战争、宴会等图像的,也有用金银、铜、玉等镶嵌成图案或图像的。铭文则是多样化,但长篇记事铭文减少,一般只记督造者、铸工及器名,且为刻制而成,出现鸟篆等艺术字体,各国文字亦结构各异。

  商代的金文字体与甲骨文相近,至周末逐渐与小篆接近,字数也和甲骨文差不多,认识的只不过一两千字。

   金文的内容

  虽多属于与祀典、赐命、征伐、契约等有关的纪事,但从古文字学特别是商周历史的角度来看,它却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首先,我们可以依据一些铜器的铭文来确定其年代隶属于哪一个王世,如西周武王时的利簋、成王时的小臣单觯,康王时的大盂鼎,昭王时的过伯簋,穆王时的班簋,恭王时的史墙盘,懿王时的大师虘簋,孝王时的大克鼎,厉王时的禹鼎,宣王时的虢季子白盘等等。其次,可以从金文的记载中了解到商周时期的重大事件,涉及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法律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例如:小臣艅犀尊记载商末征伐人方。

  利簋,是目前已知的西周最早的一件铜器,铭文记载周武王伐商事。武王伐商,是我国上古史中一件大事,记载这件事的文献资料很少,但在铜器铭文中还属首次发现。铭文叙及武王克商的日子为“唯甲子朝”,可以证明《尚书·牧誓》的“时甲子昧爽”和《周书·世俘》的“甲子朝”的记载并非没有根据。何尊铭文记载周成王五年四月的一天,在京室对宗族小子的一次诰命,反映出武王灭商以后准备迁都洛阳一带的设想和成王迁都成周的事实。成王之所以营建成周,是因为原来的国都丰镐远在黄河以西,不适应灭商以后的新形势。要进一步巩固中央政权,就必须将政治中心东移。正如铭文所引武王的话说:“余其宅兹中国,自之乄民”,也就是说要建都天下的中心,来统治广大民众。武王死后,管蔡联合武庚叛乱,更说明营建成周洛邑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所以,平叛之后,便营建成周,何尊铭就是这一事实的有力证据。

  陕西岐山贺家村一座西周早期墓出土的尹丞鼎、史迹方鼎、史迹角和史■簋,是很值得重视的。从出土物的组合、造型、纹饰和铭文分析,该墓的下限当在昭王时期。死者或许就是史■的后裔史迹。《史■簋》铭有“乙亥,王诰毕公”之语。《逸周书·和寤解》、《尚书序》、《史记·周本纪》和《史记·魏世家》都有毕公。《和寤解》和《魏世家》的毕公名高,和召公奭同时,武王伐纣后封于毕。此簋铭文中的毕公是毕公高的子辈,即《尚书序》和《周本纪》中的作册毕公,是康王时期的重臣之一。史■是其属官。“王诰毕公”和《尚书序》:“康王命作册毕(公),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的记载相应。因此,“王诰毕公”可能是康王十二年六月九日的事情。

  旟鼎,是周昭王时期的重器之一:永孟,是共王十二年三月之物,两件铜器的铭文为我们提供了西周社会土地占有形态的真实情况。旟鼎记载王姜把原来分封给师栌的三田及待收获的禾稻收回,转赐给旗。旗受到王姜的赐田和师栌的厚惠,故作鼎以为纪念,并扬王之美。永盂记述益公传达王命,赐给师永洛河两岸的土地,参与出命仪式的有邢伯、荣伯、尹氏、师俗父和遣仲等,益公命令郑司徒等人勘界付田。这说明周王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国王和王后有权把土地和土地上的劳动力赐给自己的臣下,所谓“授民授疆土”。他们又有权把所赐的土地收回,转赐他人。

  长由盉,是长安普渡村的一座西周墓出土的,铭有“惟三月初吉丁亥,穆王在下減■。穆王饗醴,即邢伯大祝射”,是说某年三月的一天,穆王在下減■举行燕礼,又跟邢伯大祝举行射礼,证实了《礼记·射义》关于在举行射礼之前,必先举行燕礼的记载是可靠的。《射义》说:“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射大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故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射义》的记载和《长甶盉》铭文恰相吻合。《周礼》、《仪礼》和《礼记》尽管著作年代有早有晚,有的成书年代至今还没有定论,但是它们都保存着丰富的上古史料。过去,有人怀疑和贬低“三礼”的史料价值,长由盉、■匜等许多重要铜器的发现,使“三礼”的史料价值进一步引起了人们的重视。

  扶风庄白或墓出土的伯■铸器,是西周穆王时期的一组典型器物。其中■簋和两件■方鼎铸于征伐淮夷之时,是金文中有关淮夷的最早记录之一。■方鼎甲最早,记伯■接受任务,率领虎臣抵御淮夷,其时战斗尚未开始;其次是■簋,作于初战胜戎,铭文对战争的时间、地点、规模和经过叙述颇详;最后是■方鼎乙,在战役后三月,伯■又回驻堂自,王俎姜使人赏赐。伯■的铜器传世的还有录簋、伯■簋、录伯■簋、录■尊、录■卣等八件,其铭文是研究西周社会的政治、军事以及周王朝和少数民族关系的珍贵资料。

  岐山董家村发现的卫盂记载着周共王三年裘卫用价值贝一百朋的一件瑾璋、两件赤琥、两件麂麂和一件贲韨,换取矩伯的土地十三田:五祀卫鼎记载共王五年裘卫用自己的五田土地对换了邦伯厉的四田土地;九年卫鼎记载裘卫在共王九年又用一辆车子及车马器具等,换取矩的一片林地等有关土地占有形态变化的情况。和卫盉、卫鼎所载交易土地相似的还有过去出土的格白簋,其铭曰:“格白取良马乘于倗生,厥贾(价)三十田,则析。”倗生用四匹马换得格伯三十田土地,双方分执券契,然后勘划田界,办理交付手续。卫盉、卫鼎的铭文表明所谓“田里不鬻”(《礼记·王制》)的周礼原则开始被突破了。奴隶主贵族之间出于某种需要,就可以用实物换取土地和林地,或者用这块土地对换那块土地。由于当时土地在名义上还是国有的,因此土地转让时还得报告王廷,至少取得形式上的认可。从九年卫鼎可以看出,在西周中期林地的交易和田地不同,只要私下达成协议,不通过官府即可易主。看来,当时的土地国有制转变为私有制,首先是从荒山野林开始的。值得重视的还有,卫盉铭文把贝这种货币作为衡量实物价值的尺度记载下来,这在周代金文中还属首次发现。铭文为我们提供了当时土地的价格:对于价值八十朋的瑾璋,“厥贾,其舍田十田”,即每田值八朋;对于价值总和为二十朋的赤琥、蔽膝等物,“其舍田三田”,即每田值将近七朋。

  这种土地单价的差异,可能与土地的肥瘠有关,这是研究当时社会经济的重要史料。在西周中期,象裘卫和矩伯、倗生和格伯之间的土地交易,虽然还不是完全自由的土地所有权的买卖,但却足以说明当时社会经济关系已经开始发生变化,贵族私有性质的土地已经出现。

  ■匜是董家村青铜器群中重要器物之一,铭文中记述牧牛因上告他的上司师■,而受到刑罚的经过和结果。铭文里说的鞭刑、墨刑和赎刑,可与《尚书·舜典》记载的“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相印证,表明西周时期存在有成文的法律和刑罚、狱讼盟誓制度,反映了奴隶制国家的特征和本质。

  扶风庄白出土的微氏家族铜器群,是解放后西周青铜器最重要的一次发现。在这批青铜器中,七十五件铸有铭文,其墙盘铭文长达二百八十四字,是解放后发现的字数最多的一件。这批铜器铭文,尤其是墙盘,对于研究西周的历史、政治、经济提供了许多重要资料。全文分前后两段:前段记载周王朝的发展史,称颂诸先王和当时的天子——共王的主要业绩;后段记载器主的家族史,历述史墙祖考和本人的事迹。铭文所述文王初步做到政事和谐,获得有力的辅佐,奠定了灭商的基础:武王征服周围夷族小国,消灭了商纣;成王稳定了周王朝在全国范围内的统治;康王治国守成;昭王南征荆楚等,都和史书记载是本相合。盘铭还为研究周王朝初期接纳其他部族人才、中期农业经济的变化、谥法起源以及骄文的发展等问题,提供了不少有价值的资料。

  扶风强家村出土的师翻鼎,形体雄伟,重一百零五公斤,铭近二百字,是研究西周奴隶社会国家制度难得的史料。文内多处提到“德”字,鼓吹以“德”为奴隶主阶级行为的规范。周承商制,这种“德治”思想是从商朝奴隶主阶级那里沿袭下来的。他们认为维持奴隶制国家的统治,就要加强德治。师旟鼎铭正反映了西周奴隶社会中晚期的这种现象。

  驹尊出土于陕西眉县李村。同出的还有■方彝两件,■方尊一件和另一件■驹尊的盖。■器的造型设计和铸造技术,充分显示了西周中期青铜器工艺的高度水平。■器铸于孝王时期,铭文记载周王在■地亲自参加隆重的“执驹”典礼,接受马官升新驹于王闲,并赐给■两匹马驹。这和《周礼》、《礼记·月令》、《大戴礼记·夏小正》等文献记载的“执驹”、“锡驹”制度相互印证,说明当时对于马的繁殖训养十分重视。■方尊铭辞中的“六自”、“八自”等记载,与禹鼎、克鼎所言事同,是研究西周军事组织的重要资料。

  驹父盖是宣王时器,在陕西武功县四龙村出土。铭文记载周宣王十八年,执政大臣南仲邦父派遣驹父等到南淮夷索取贡赋。淮夷诸国迎见了驹父,献纳了贡物。这在文献资料里是没有的。淮夷是我国古老的民族,分布在淮河流域,因在周的国都南面,所以又称南淮夷。驹父铭告诉我们南淮夷不是一个国家,而是淮水地区若干国的总称。西周王朝与淮夷的关系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当时统治者称淮夷为“■贿人”、“■贿臣”,意思就是向王朝交纳布帛贡赋的被统治者或奴隶。驹父铭所记南仲邦父派遣驹父向淮夷诸国索取贡物,就是这一关系的具体体现。兮甲盘铭说:“淮夷旧我■贿人,毋敢不出■,其积,其进人、其贮”,又说:“敢不用命,则刑扑伐”,就是说淮夷必须向周王朝按时交纳布帛和其他贡物,还要提供劳动力,否则就要受到讨伐。穆王时期的■甗、旟鼎、录卣、■簋、■方鼎,厉王时期的禹鼎、虢仲,宣王时期的师■簋等,亦都反映了周王朝派兵防守淮夷和征伐淮夷的情状。

  ■盂,是西周中晚期的器物。铭文记载周王内宫后妃遴选宫人、宫婢之事。这是有关宫廷制度的一则新资料。

  陕西宝鸡县杨家沟出的秦公钟、秦公铸,是历来发现春秋时期秦国青铜器中最为重要的一批。秦公钟、秦公镈铭文完全一样,秦公镈铭文笔道纤细,劲秀隽美,是春秋时期秦国具有代表性的书体。这套秦公钟的出土,可以解决自宋以来众说纷坛、莫衷一是的秦公簋和秦公钟的时代。同时,可以订补史书对秦国历史记载的错误和不足(参见《陕西出土商周青铜铜器·陕西出土商周青铜器概述》)。

  商周青铜器,能够说明问题的太多了,上面仅仅概括地介绍了一些。此外,小臣单觯记载周公东征平叛,莫鼎记载燕国舆宗周的关系,宜侯矢簋记载周初的分封制度,堇鼎记载厉王时奴隶与平民的暴动,齐侯匜、吴王光鉴记载诸侯间的政治联姻,舀鼎记载奴隶的买卖,大克鼎记载西周的胜官世禄,小盂鼎记载征伐鬼方,过伯簋记载昭王伐楚,班簋记载伐东国,禹鼎记载征伐南方的鄂,不■簋、兮甲盘、虢季子白盘记载征伐狁。记载行祭典礼的有■其三卣、大丰簋、盠驹尊等器。大盂鼎记载赏赐奴隶。记载赏赐的还有■方鼎、大师虘簋、大克鼎、毛公鼎等。其中毛公鼎有铭文四百九十七字,为现存铭文最长的青铜器。

   金文和青铜器研究的发展

  青铜器的分布很广,北至东北、内蒙,南至湖南、江西,东至海滨,西至陕西、甘肃这一片,纵横几千里的广大地区都发现有青铜器。而在商周王畿所在的河南、陕西为最多。其他边远地区的铜器往往带有其地方特色。早在汉代的文献中已有关于商周铜器出土的记载,东汉许慎被认为曾见过商周金文。北宋以来,青铜器等古代文物相继出土,因而产生以此为研究对象的金石学。有关著作就有十来种,如《考古图》(吕大临,1092年)、《宣和博古图》(王黼,1123年)等。书中按比例描绘古器图形、考释文字、记录古器物容量、出土地及藏家。清代,青铜器出土益多,其研究的成果亦远远超过宋代,出有《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阮元,1804年)、《■古录金文》(吴式芬,1895年),《愙斋集古录》(吴大濬,1896年)、《缀遗斋彝器款识考释》(方濬益,1899年)、《小校经阁金文拓本》(刘体智,1935年)、《三代吉金文存》(罗振玉,1937年)等一批著作。只《西清古鉴》(梁诗正等)等四书,就收录古器千余种。随着近代科学技术传入我国,结合考古发掘工作,金文资料的积累与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特别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颁布了文物保护法令,杜绝了古物的外流,同时开始了一系列的科学发掘工作。金文材料的搜集、集中、整理工作进一步展开,有关研究著作陆续发表,大型的汇集工作亦着手进行,金文研究一步步深入。

  金文研究时至今日,发表著作、专书和论文不下几千种,只就专著来说,属于目录方面的有:《历代著录吉金目》(美国福开森,1939年)、《金文著录简目》(孙稚雏,1981年)、《新出金文分域简目》(考古所,1983年)等。金文之属于字典方面的有:《金文编》(容庚,1925年,1939年,1959年,1985年)、《古文字类编》(高明,1980年)、《汉语古文字字形表》(徐中舒,1981年,1985年)等。金文之属于通论方面的有:《商周彝器通考》(容庚,1941年)、《殷周青铜器通论》(容庚、张维持,1958年)、《中国古代青铜器》(马承源,1982年)等。金文之属于资料方面的书籍甚多,除了前举《小校经阁金文拓本》及《三代吉金文存》等书之外,主要的还有:《宝蕴楼彝器图录》(容庚,1929年)、《颂斋吉金图录及续录》(容庚,1933年、1938年)、《武英殿彝器图录》(容庚,1934年)、《双剑誃吉金图录》(于省吾,1934年)、《海外吉金图录》(容庚,1935年)、《十二家吉金图录》(商承祚,1935年)、《善斋彝器图录》(容庚,1936年)、《尊古斋所见吉金图录》(黄濬,1936年)、《痴■藏金及续集》(李泰棻,1940年、1941年)、《岩窟吉金图录》(梁士椿,1943年)、《商周金文录遗》(于省吾,1957年)、《美帝国主义劫掠的我国殷周青铜器集录》(考古所,1962年)、《扶风齐家村青铜器群》(陕西省博物馆,1963年)、《上海博物馆藏青铜器》(上海博物馆,1964年)、《长安张家坡西周铜器群》(考古所,1965年)、《陕西出土商周青铜器》(陕西考古所等,1979年)、《河南出土商周青铜器》(同编辑组,1981年)等。日本出版的金文之撰著有:《欧美搜储支那古铜著华》(梅原末治,1933年)、《日本搜储支那古铜青华》(梅原末治,1959—1962年)等。

  澳大利亚出版的有:《中日欧美澳纽所见所拓所摹金文汇编》(巴纳、张光裕,1978年)。

  关于金文资料总结的著作,台湾省有《金文总集》(严一萍)与《商周金文集成》(邱德修)。国内最近出版有《殷周金文集录》(徐中舒,1984年)一书,收解放后新出土的铜器铭文九百七十三件。而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编辑的有铭铜器达一万余件的《殷周金文集成》亦将陆续出版,更是集金文之大成的著作。

  至于有关金文的考释方面,除前举《缀遗斋彝器款识考释》之外,主要的还有:《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郭沫若,1932年、1935年、1958年)、《吉金文录》(吴闿生,1933年)、《双剑誃吉金文选》(于省吾,1933年)、《积微居金文说》(杨树达,1952年、1959年)、《西周铜器断代》(陈梦家,1955年—1956年)等。而日本白川静《金文通释》(1962—1984年)已出五十六辑之多,在考释方面亦可谓集大成之作。

  目前在金文研究领域中争论较多的问题主要是对西周历谱与西周王年、铜器的绝对年代等解释。这些问题虽经许多学者殚心研讨,取得了许多重大进展,但也还存在着种种不同的理解,它的解决也还有待于更加深入地研究,以得出更明晰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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