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下册)

第四节 汉 章 帝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四节 汉 章 帝99900046_0398_0①

  汉章帝刘炟(56—88),明帝第五子,永平三年(公元60年)立为皇太子,年方四岁。永平十八年(公元75年)明帝病逝后,章帝即位,时年十九岁。即位第二年建年号为建初(76年—84年七月),后来又改元元和(84年八月—87年七月)、章和(87年八月—88年),在位十三年。

   继续与民休养生息

  章帝在位时期,继续奉行光武帝、明帝之世所推行的发展社会生产、与民休养生息的政策。

  其一,奖励垦荒,以公田赐与或赋与贫苦农民,并减轻田租、徭役,贷与或给与粮种、田器,或为雇人耕种。如建初元年“诏以上林池籞赋与贫人”;元和元年“令郡国募人无田欲徙它界就肥饶者,恣听之。到在所赐给公田,为雇耕,赁种饷,贳与田器,勿收租五岁,除算(算赋)三年”;元和三年诏:“今肥田尚多,未有垦辟,其悉以赋与贫民,给与粮种,务尽地力,勿令游手,所过县邑听半入今年田租,以劝农夫之劳。”

  其二,轻徭薄赋,减轻刑罚,招抚流民。史称章帝即位后,“平徭简赋”,多次下令减免田租徭役,如即位之初即下诏“勿收兖、豫、徐三州田租刍稿,以其见谷赈给贫人。”元和二年下诏:“人有产子者复,勿算三岁。令诸怀孕者,赐胎养谷人三斛,复其夫勿算一岁,著以为令。”建初八年下诏:“减徭费以利饥民。”同时还下诏减轻刑罚:“决狱断刑,多依矜恕,条诸重文可以从轻者四十一”;“其令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验,及吏人条书相告,不得听受,冀息事宁人,……间敕二千石各尚宽明”。另外,还下诏招抚流民归还本乡从事生产,如建初元年正月,“诏三州郡国:方春东作,人方受禀,往来烦剧,或妨耕农,其各实核,尤贫者计所贷并与之。流人欲归本者,郡县其实禀令足还到,过止官亭,无雇舍宿,长吏亲躬,无使贫弱遗脱,小吏豪右得容奸妄,诏书既下,勿得稽留。”

  其三,注意整顿吏治,饬令地方官吏勉劝农桑。章帝继续奉行前朝注意整顿吏治的政策,诏令“有司慎选举,进柔良,退贪冒”,奖励廉吏,严惩贪官;并饬令地方“二千石勉劝农桑,弘致劳来”,“顺时令,理冤狱”。指出:“谷食连少,良由吏教未至”,以“勉劝农桑”、增加农业生产作为地方官吏的首要任务。

  经过上述各项具体措施,东汉社会生产持续上升,正如《后汉书》所说:“自中兴以后,逮于永元,虽颇有弛张,而俱存不扰,是以齐民岁增,辟土世广。”由此政局也持续出现稳定局面。

   继续经营西域

  正是在经济发展、政局稳定的基础上,章帝继续加强对西域地区的经营。章帝即位之初,对于是否继续经营西域,朝廷曾有过争论。杨终、第五伦等以为:“间者北征匈奴,西开三十六国,百工频年服役,转输烦费,……陛下宜留念省察。”意思是要退缩。牟融、鲍昱等则以为:征伐匈奴,屯戍西域,是先帝所建,“不宜回异”。杨终又以“光武绝西域之国”为理由加以反驳。章帝采纳杨终等的意见,下诏罢戊己校尉及都护官,征还班超。但西域疏勒,于阗诸国苦留班超,“互抱超马脚不得行”。班超见恢复西域大业功败垂成,乃于建初五年(公元80年)上疏朝廷,反复陈述经营西域的利害得失,请求增兵。并建议与乌孙和亲,“遣使招慰,与共合力”①。疏奏之后,章帝“知其功可成”,乃放弃前议,派遣平陵人徐干为假司马率兵千人赴西域,后又派假司马和恭等将兵前往,俱受班超节制。在东汉朝廷的支持下,班超等依靠西域各地人民击败了亲匈奴势力,“威震西域”,丝绸之路由此复通。至和帝初年,遂明令恢复西域地区行政机构建置。

   白虎观会议

  章帝还遵循光武帝、明帝时代崇尚儒术的政策。史称章帝“少宽容,好儒术”②,即位以后,重用儒臣,提倡儒术。建初四年(公元79年),采纳了校书郎杨终的建议,诏朝臣及诸儒会白虎观,“议五经同异”。帝亲称制临决,由班固等整理成《白虎通德论》。元和二年(公元85年)章帝巡幸鲁地,祠孔子于阙里,及七十二弟子,“赐褒成侯及诸孔男女帛”。从此,儒家谶纬神学在当时思想领域中占了统治地位。

   放纵外戚窦氏

  章帝在防止外戚专权方面则未能继承父祖遗训,而启后来外戚专权之端。章帝即位之初,尚书陈宠建议:“陛下宜隆先王之道,荡涤烦苛之法。”①章帝深纳宠言,“每事务于宽厚”。然凡事从宽,则近于纵容,流弊更甚,其结果,一是影响吏治,“守职益懈,而吏事寖疏”;二则助长了贵族官僚特别是外戚的骄奢淫佚、专横跋扈。章帝宠信窦后,窦后兄弟窦宪等“恃宫掖声势”,横行霸道,甚至“以贱直请夺沁水公主园田,主逼畏不敢计”。章帝虽然“召宪切责”,但“不绳其罪”,以致后来章帝去世后,窦宪更加肆无忌惮地专权怙势,以致“朝臣上下莫不附宪”②,开东汉时代外戚专政之先例。司马光对于章帝之纵容窦宪曾加以评论说:“章帝谓窦宪何异指鹿为马,是矣;然卒不能罪宪,则奸臣安所惩哉!”他指出这无异于“放纵”。

  章和二年(公元88年)二月,章帝病逝于洛阳章德前殿,终年三十一岁,葬洛阳城东南郊之敬陵,庙号肃宗。

   明、章二帝为政的异同得失

  明、章二帝统治时代是东汉皇朝臻于富强的极盛时期。他们所奉行的各项政策,对于东汉前期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巩固和发展都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故可以说他们都是东汉时代继光武帝之后有作为的封建皇帝。历代史学家都对他们予以肯定,然而肯定的角度则有所不同。大抵明帝以严明著称,章帝则以宽厚著称。范晔《后汉书》论曰:“魏文帝称明帝察察,章帝长者。章帝素知人厌明帝苛切,事从宽厚。”薛莹《汉纪》也说:章帝“除苛法,蠲禁锢,抑有仁贤之风矣!”①范、薛二家只见明帝持法过严之弊,而未见章帝持法过宽之失。袁山松《后汉书》则说:“孝章皇帝弘裕有余,明断不足,闺房谗惑,外戚擅宠,惜乎!若明、章二主损有余而补不足,则古之贤君矣。”②这种评论,比起上述范、薛二家所云,似乎较为确切些。

  

  ①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章帝纪》,凡引此纪文字不另加注。

  ①以上引文均见《后汉书·班超传》。

  ②《后汉书·章帝纪》。

  ①《后汉书·陈宠传》。

  ②《后汉书·窦宪传》。

  ①《太平御览》卷九十一。

  ②《太平御览》卷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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