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中古时代·隋唐时期(上册)

第十二章 隋唐时期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十二章 隋唐时期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第一节 先进的社会制度使中国成为世界历史的先导隋、唐是继西晋灭亡以后南北长期分裂又重新走同统一的两个皇朝。经过二百工十多年分裂又重新建立的统一的国家,不管在政治、经济、文化哪建制度的形成,是欧洲封建制度的开端。当隋朝建立的时候,西欧的封建制度才有一个世纪。作为欧洲封建制中心的法国,就封建制度开端这一点说,竟晚于中国七百年之久。法兰克王国的初期,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除了国王、贵族从罗马国家和奴隶主贵族那里得到的大庄园以及原有的法兰克地主所拥有的私有土地以外,主要的就是农村公社所有制。这是因为日耳曼人在入侵西罗马帝国之前,还处在氏族公社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法兰克王国建立初期,普通的法兰克人还是自由农民,国王以这些自由农民聚居的农村公社(马尔克)为单位分配土地。土地是公有财产,个人不准买卖或转让。到六世纪末,才由公有制转为私有制,转让和买卖土地才成为普遍现象了。

  中国在春秋中期以后,奴隶制度逐步衰落,奴隶主贵族为形势所迫,逐步改变剥削方式,用封建等级土地所有制的剥削代替奴隶制的剥削。到战国初期,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家又在各诸侯国实行变法,废除奴隶主国王所有的土地制度,确立等级所有制下的私有制,准许土地自由买卖。千年之后,西欧也沿着与中国历史大体类同的道路走向封建社会。日耳曼贵族对被征服的奴隶,分给一小块土地,令其纳租服役;原来的西罗马大土地所有者,也正在使用隶农劳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剥削自由佃农或依附佃农;农村公社公有的土地制度也正在向私有制转化。中国的奴隶主与西罗马的奴隶主不尽相同,但他们都沿着放弃奴隶制剥削,采用封建制剥削的道路转化为封建地主;中国的井田制与法兰克的农村公社不同,但两者都沿着向私有制转化的道路逐步崩溃。由此可见,中国与西欧的历史内容不同,但都遵循着共同的规律向前发展。这样一来,早于西欧七百年进入封建社会的中国,当然处于世界历史前进的先导地位。

  其他各国进入封建社会的时期,都晚于西欧。拜占庭帝国是从七世纪也就是中国的隋末唐初开始走向封建社会的,印度是在五到七世纪即中国南北朝到唐前期形成封建制度的,朝鲜、日本都是在七世纪中期即中国唐高宗时进入封建社会的。

  由此可见,当时世界上比较先进的国家刚刚进入封建社会或者正在走向封建社会的时候,中国的隋、唐时期已经是成熟的封建社会了。

  决定社会性质的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主要内容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当法兰克王国的大部分土地还是农村公社所有制向私有制转化的时候,隋、唐皇朝已经完全是地主、官僚、贵族占有大量土地,即使个体农民,尽管他们占有不多的土地,但也是可以自由买卖的私有土地。唐律规定:“居官挟势,侵夺百姓私田者,一亩以下杖六十,三亩加一等,十二亩有余,杖一百”。非常明显,土地的私有权是非常牢固的。如果说均田制下的土地还不是完全个人私有的话,那也只是在战争之后,朝廷不得不把劳动者重新固定在土地上的权宜之计。事实上均田制下的土地也不是绝对不能买卖,如因家贫身死无以供葬者,可卖永业田;由狭乡迁往宽乡,可并卖口分田;官人的永业田、勋田和赐田也可以买卖。正是因为土地可以买卖,所以均田制不能长期维持下去。自秦朝以后,多次发生农民起义,无不与土地兼并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土地私有制早已在中国历史的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对比起来看,中国的土地私有制早已确立,而且在阶级矛盾发展中明显地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法兰克的土地农村公社所有制才正在向私有制转化。隋、唐时期的中国社会是成熟的封建社会,而法兰克只是初期封建社会。

  社会经济的繁荣先进的社会制度,必然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隋、唐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是远远高于西欧的。最明显的标志就是隋、唐皇朝的商品生产相当发达。商品生产的发达是以农业生产的发达为前提的。如果农业生产不能保证人们最低的生活需要,是谈不到发展商品生产的。商品生产的发展,必然促进城市经济的繁荣。所以,城市的发展情况,反映着整个经济的发展水平。隋肩时期的城市经济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

  唐代有许多著名的大城市,首都长安是最大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安的人口近一百万。这样多的人口,当然需要大量的农产品、手工业品等多种商品供应。所有商品,不仅可供城市本身的需要,还可对外贸易。因此,许多中外商人云集长安,兴贩贸易,长安的东西两市是繁荣的商业区,东市有二百二十个行业,邸(货栈)、肆(店铺)鳞次栉比,“四方珍奇,皆所积集”。西市的繁华情况,与东市不相上下,在这里居住有很多西域胡商,还有大食、波斯的商人。唐朝后期,西市的繁荣情况超过了东市,店肆行业远远比东市为多,还有收买各种宝物的胡商和波斯邸。这都充分说明,长安不仅是唐皇朝的首都与工商业重要城市,而且也是国际性的城市。

  其他城市,如洛阳,仅次于长安,城中有三市。仅南市就有一百二十行,三千余肆,四百余店,货物堆积如山。

  西欧的城市则远远落后。隋、唐时期,西欧原来古罗马的城市都已衰落,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商品生产极不发达,所以城市很难发展起来。一直到十或十一世纪,也就是中国的五代到北宋时,都尔奈、巴黎、里昂、马赛等地才开始发展起来。

  能够与长安媲美的是拜占庭的首都君士坦丁堡(今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君士坦丁堡有八十万人口,是欧洲最富庶、人口最稠密的大城市。因为它的地理位置优越,扼黑海与地中海的交通要道,又是欧亚大陆的桥梁,从而成为东西交通的枢纽,东可与波斯、中国、印度进行贸易,西可与西欧经常交往,北与北欧也有商业往还,全部地中海的贸易也无不与君士坦丁堡密切相关。所以马克思称君士坦丁堡为“东西方之间的一道金桥”。除了商业之外,该城的手工业也相当可观。最重要的是丝织业。丝织业的原料生丝,一部分由中国进口,这就必然使人联想到以长安为起点的丝绸之路在当时所发挥的作用;另一部分由拜占庭本国生产。产品主要供贵族、官吏享用,少部分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次是金属业,主要是制造金银餐具和镶嵌金银的器皿,供统治阶级享用。另外,还有军火制造业。

  君士坦丁堡的手工业,都受国家控制。最大的丝织作坊设在皇宫,军火工业更是私人不能经营。这样独家经营,没有竞争,必然影响技术的改进和产品质量的提高。这就严重影响商品生产的发展。

  从长安到君士坦丁堡之间,还有阿拉伯帝国的巴格达。公元762年以后,巴格达是阿拉伯帝国的首都。这里不仅是政治中心,而且也是工商业中心,城里有毛织、棉织、珠宝、香水、玻璃等手工业。因其地处亚、非、欧国际贸易的中介地位,所以这里聚集着许多埃及、印度、中国、拜占庭的商人。中国的丝绸和瓷器,印度等地的香料与染料,中亚的宝石,东非的象牙、金砂和黑奴等,都通过巴格达转运各地。巴格达还有专卖中国货的市场,可见唐帝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令人向往。

  六到九世纪,东方的隋、唐皇朝,西方的拜占庭帝国,西亚的阿拉伯帝国,是当时世界上的经济发达地区。长安、巴格达、君士坦丁堡,是当时世界上著名的大城市。其中长安更为先进,因为长安人口最多。人口多既反映了工商业的发达,同时也说明农业生产发展的水平较高。如果农业生产水平太低,是难以供应大量的非农业人口的。同时,也必须有相应的粮食加工业。长安周围的碾硙作坊很多,主要是水力碾硙,还有部分畜力碾硙和人力碾硙,基本上满足了长安人口的需要。由此可见,长安的城市面貌,反映了唐代全面的经济发展水平。隋、唐皇朝都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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