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中古时代·明时期(下册)

第六节 捐上而益下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六节 捐上而益下 张居正执政遇到的内部问题主要是入不敷出,财政拮据。隆庆元年(1567)户部题报:“查得本部额派每年应入太仓钱粮各处民运夏税秋粮马草地亩花绒等项折银共一百一十六万余两,各运司盐银共一百三万余两,每年应发各边主客年例该银二百三十六万余两,在京各衙门各营卫所官员折俸料草布花商价等项该银一百三十五万余两,即使常赋尽数完解,尚欠银一百五十二万余两……通算本年入数比出数当少银三百四十五万,无从措处,必须广集众思以求其济。”①张居正解决难题的方针,就是捐上益下。所谓捐上益下,即倡导宫中力行节俭,度支慎加算计,则可不加征而扭转国用不足的局面。由于所处的地位,张居正能够比以前的执政者更坚决地提出和实施捐上而益下的方针。如太监请买金两珠石,张居正说:“今户部钱粮十分缺乏,各边求讨月无虚日,实难支持。乞暂停此举,少苏民力。”此事遂罢②。神宗要铸钱供赏用,张居正说:“臣等看得先朝铸造制钱,原以通弊便民,用存一代之制。……今若以赏用缺钱,径行铸造进用,则是以外府之储取充内府,大失旧制矣。”③神宗要修慈庆、慈宁两宫以取悦太后,被张居正挡了驾:“治国之道,节用为先,耗财之原,工作为大。慈庆、慈宁两宫俱以万历二年兴工,本年告完,落成之日,臣等恭诣阅视,巍崇彩绚,无异天宫。今未逾三年,壮丽如故,乃欲坏其已成,更加藻饰,是岂规制未备乎?抑亦敝坏所当新乎?此事之可已者也。”①神宗要征用光禄寺金,也被张居正劝阻:“窃惟财赋有限,费用无穷,积贮空虚,民膏罄竭。不幸有四方水旱之灾,疆埸意外之变,可为寒心。此后望我皇上凡百费用痛加樽节,若再有取用,臣等亦决不敢奉诏矣。”②万历四年(1576)十二月,十四岁的皇帝与张居正在文华殿有一段颇为感人的对话:神宗举御袍示辅臣,问:“此袍何色?”张居正以青对。神宗说:“紫也。服久而渝耳。”张居正说:“此色既易渝,愿少制。世宗皇帝服不尚华靡,第取其宜久者而用之。每御一袍,非敝甚不更,故其享国久长,未必不由于此。窃闻先帝则不然,服一御则易矣。愿皇上惟以皇祖为法,能节一衣,则民间数十人受其衣者,若轻用一衣,则民即有数十人受其寒者,不可不念也。”神宗深以为然。③这一番对话恰如父辈谆谆教诲子侄。联系到后来神宗热衷于“以外府之储取充内库”,张居正在位时的规劝和约束作用是很明显的。

  在规劝于上的同对,也考虑到下民的实惠。隆庆六年(1572)六月诏书,将嘉靖四十三年至隆庆元年拖欠钱粮,除金花银外,悉从蠲免。隆庆二年至四年拖欠钱粮减免十分之三。万历二年拖欠七分之中,也只征三分。鉴于“民犹以为苦”,万历四年七月,张居正提出:“查各项钱粮,除见年应征者分毫不免外,其先年拖欠带征者,除金花银遵诏书仍旧带征外,其余七分之中,通常年月久近,地方饶瘠,再行减免分数。如果贫瘠不能完者,悉与蠲除,以苏民困。至于漕运粮米,先年亦有改折之例,今查京通仓米足支七、八年,而太仓银库所积尚少。合无比照先年事例,将万历五年漕粮量行改折十分之三,分派粮多及灾伤地方征纳。夫粮重折轻,既足以宽民力,而银库所入,又藉以少充,是足国裕民,一举而两得矣。”①户部开出一份很长的当蠲免和当改折的单子,蠲免主要包括:隆庆二年至四年解京折色钱粮拖欠者五十四万九千六百余两;嘉靖四十三年至万历二年金花银拖欠者六十五万九千九十五两,免嘉靖年间所欠;隆庆二年至四年边镇钱粮拖欠者五万二千多两;嘉靖四十三年至万历二年盐课拖欠者十三万三千五百余两,除票税银外蠲免。改折主要包括:万历四年所征五年起运者,除额例改折外,其余部分改折十分之三,计折米一百一十四万六千六百余石,按粮数多少和水旱灾害轻重分配于各地,无论正兑改兑每石粳米折银八钱,粟米每石七钱。②这张单子可以给我们一个细民受惠的数量概念。

  

  ①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三六《国用考》。

  ②《明神宗实录》卷七,隆庆元年十一月庚戌。

  ③《张太岳文集》卷四三《请停止输钱内库供赏疏》。

  ①《明神宗实录》卷六二,万历五年五月戊申。

  ②《明神宗实录》卷八五,万历七年三月丙午。

  ③《明神宗实录》卷五七,万历四年十二月庚申。

  ①《张太岳文集》卷四○《请择有司蠲通赋以安民生疏》。

  ②《明神宗实录》卷五二,万历四年七月丁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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