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近代后编(1919-1949)(上册)

第三节抗日战争时期民族资本的厄运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民族资本的厄运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民族资本遭逢厄运,首先遭受日本侵略者战火的破坏和恣意掠夺,后又备受官僚资本排挤打击之苦。但民族资本仍为开发大后方的产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日军占领下伪满的民族资本

  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我国东北的资本主义经济已为日本资本所支配。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沦为日本殖民地,1932年成立了“满洲国”。日本对我国东北的经济采取“统制主义”的所谓“日满融合”政策。1937年以前,统制还限于重工业,对华商工业的影响还不大,主要威胁是日货的大量涌进和日商纷来设厂。我国东北的民族工业主要是农产品加工和贸易。制粉、制酒、榨油、粮栈和钱庄等成了民族工商业的代表性行业。1937年后,日满当局将面粉、榨油、烧酒、纺织、火柴等工业均由自由经营划为“许可事业”,工厂为官方加工,民族工业普遍衰落。1940年以后,日满当局更加强统制,任意掠夺,民族工商业只能苟延残喘了。

  1.面粉业。

  面粉业在东北私营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1932、1933年两年大水灾,小麦歉收,面粉业不景气。1934年日商联合成立日满制粉会社,大肆收买兼并华商面粉厂。但因销路看好,华商大厂双合盛、天兴福等厂也扩大生产、兼并小厂。据《中国近代面粉工业史》一书统计。1931年东北实存华商面粉厂70家,资本额1514.5万满元,日产能力120850包;1936年实存面粉厂53家,资本额1385万满元,日产能力116410包。厂数、资本额和日产能力均呈下降趋势,但还不明显。1938年,伪满实行小麦、面粉定价;1939年又发布小麦及制粉业管制办法,面粉厂转为替官方加工。1940年日满当局实行“整理工厂”,约有40家华商面粉厂被整掉。1943年实行面粉加工办法,军用面粉均由日商厂加工,因不配给中国人面粉,华商大厂只是加工玉米杂粮而已,小厂纷纷停闭。到1945年6月,仅存华商面粉厂27家,资本额948万满元,日产能力86380包。

  2.榨油业。

  九一八事变后,豆油、豆饼出口逐年递减,1932年加工大豆188万吨,1936年降为132万吨,榨油业不景气。事变前,东北有油房590家,1936年只有473家。后伪满统制大豆原料,且加工也必先尽日厂,大量华商厂闲置,一如华商面粉厂。

  3.烧锅业。

  烧锅业是东北三大传统工业之一的高粱酒业,伪满时期可能仍有发展,这是因为高粱供应不缺,烧锅分散各地,伪满未予统制。1933年,东北注册的高粱酒厂有1002家。伪满后期大约仍保持1000余家水平。

  4.纺织业。

  棉纺业由日资垄断,无民族资本可言。棉布主要依靠进口及手织布。

  5.火柴业。

  九一八事变前,有华商火柴厂12家,资本292万元,年产能力51.5万箱,占东北生产能力的67%。事变后伪满实行火柴公卖,统制生产,日商厂也增大压力,年产量仅30余万箱,华商厂仅占50%。1936年伪满又改公卖为专卖,同时实行配给,压缩生产,以药料供军用。1940年仅存华商火柴厂10家,勉强挣扎而已。①6.采矿业。

  九一八事变前,民办较大的煤矿已落入奉系东北矿务局之手。事变后,伪满当局即对采矿业实行统制政策,民矿不允许生产,几近消灭。

  据《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一书粗估,到1945年日本投降时,全部民族工业资本可能在2亿满元左右。

  伪满时期,铁路、公路和内河轮船三项运输均由满铁经营。

  伪满中央银行成立后,对金融货币实行全面统制,对华资银行以“整顿”之名进行摧残,民族资本银行已被削弱到微不足道的地步,原来的钱庄已不复存在。

   沦陷区的民族资本

  日本的侵华战争对中国民族资本是一场浩劫。有人估计毁于战火的直接损失,工业4.4亿元,矿业0.68亿元,航运业0.21亿元,商业36.6亿元,金融业3.33亿元。其中工业部分基本上是民族资本的损失。日本侵华战争对民族资本的劫难不仅在于它的直接损失,而在于日伪的经济统制政策扼杀了中国民族资本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日伪在推行统制政策的同时,广泛采用“中日合办”的形式侵夺华商财产。在日军占领下的所谓“中日合办”企业徒具空名,全由日方独断。如启新洋灰公司被迫“合办”后,日方派“顾问”控制生产,并派“推进机关”使之“参加作战”。永利碱厂因范旭东拒绝与日敌合作,遂被接管,并将范创办的南京硫酸铔厂主要设备拆运日本。日敌对原官办企业则实行“军管理”,再由日军方交日商代营,也有部分华商企业被实行“军管理”。在华中还有所谓“委任经营”,名义上是日商出面与华商“合作”,实际上是强夺豪取。

  1.棉纺织业。

  华北、华中沦陷区原有华商纱厂80家。战争损毁以无锡最重,上海次之,湖北、河南有9个厂迁往后方,上海租界有9个厂、天津租界有3个厂继续开工,余下54个厂均沦于敌手。其中华北有12个厂实行“军管理”,华中有41个厂、广州有1个厂实行“委任经营”。这54家纱厂原有纱锭153.5万余枚,织布机16274台。这些厂的设备亦有损毁。华中各厂于1938年5月复工,初始运转率不过半数,但到1939、1940年已达90%以上。华北各厂于1938年12月复工,运转率在70%左右。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日军先后占领了天津、上海,但天津、上海还有12家华商纱厂继续开工。因棉价下跌,纱价上涨,加以人民抵制日货,华厂纱价高于同类日纱。因有厚利,上海租界华商纱厂纷纷扩充并建新厂。1936年,上海租界原有华商纱厂9家,纱锭34万余枚,布机1700台;老厂扩充纱锭8万余枚,布机140台;新建11个厂,纱锭23.6888万枚,布机2920台。新建厂主要是由外埠迁来。1941年实有纱厂20家,纱锭65.7282万枚,布机4760台。即纱锭增加了93%,布机增加了1.8倍。申新九厂成为“远东最大”的纱厂。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上海租界内申新、永安等厂因改用英美籍,被日军军管,其他华厂未动。但因外销断绝,日本又加强对原料、电力和产品的统制,华商棉纺织业处于瘫痪状态。

  2.面粉业。

  在华北、华中沦陷区,战前原有华商机器面粉厂91家,资本3760万元,日生产能力32.59万包。战时减少了55家,其中炸毁及内迁3家,被日军管或委任经营35家,日商收买、合办、租用13家,日人接办4家。这55家的资本为1864.8万元,日生产能力14.86万余包。战时新开的华商机器面粉厂有31家,资本466万元,日生产能力3.883万包。战时歇业的有9家,资本119.8万元,日生产能力8590包。1945年留存的华商面粉厂有58家,资本2241.6万元,日生产能力20.7548万包。但留存的58个厂未必全能开工,日生产能力20万余包不等于实际的生产量。日敌对面粉业的统制重点放在控制原料上。1938年在华北成立小麦协会,1939年在华中设立制粉联合会,即后来的麦粉统制委员会。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洋麦进口断绝,麦粉统制委员会所收麦中有1/3供军用,由军管厂加工,上海华商机器面粉厂开工率不到10%。但是,由于麦产分散,日方统制有限度,且统制愈严,生产利润愈大,故在1940年日伪统购麦粉后,在一些地方仍有小型面粉厂和机器磨坊出现。

  3.缫丝业。

  华商缫丝工业战前集中在上海、江浙和广东三地。日本侵华战争爆发后,三地缫丝厂损失严重,据中国蚕丝公司调查,损失丝车4.5万台。日本是丝业大国,对沦陷区的中国丝业采取限制政策。1938年,由日商出面组织华中蚕丝公司,资本定为1000万日元,其中日方700万日元,华方300万日元,在华中蚕丝公司登记的缫丝厂有53家,经过整顿合并,开工最多的时候也只有22家,丝车近7000台,仅占1936年江浙开工丝车的21%,并只准缫制20/22以上的粗条丝,优级丝由日商厂承缫。华中蚕丝公司的经营原以出口为主,后成为一个统制机构,从制种、收茧直到收丝、运销全由它统制。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华中蚕丝公司即全面衰落。1943年11月华中蚕丝公司清理结束,残存资产转让给汪伪政府设立的中华蚕丝公司。中华蚕丝公司资本,汪伪政府占51%,日方占49%。

  华中蚕丝公司登记的上海缫丝厂只有闸北两家。1937年淞沪抗战时,原上海华商缫丝厂除被战火损毁外,纷纷迁入租界。当时丝贵茧贱,缫丝生产可获厚利,投资者纷设缫丝厂,到1939年底,缫丝厂增至43家,缫丝车7694台。华中蚕丝公司统制蚕茧,禁止运入租界,租界缫丝厂以贿赂、走私等办法取得原料,但日益困难。1940年,日方加强统制,上海租界茧源断绝,缫丝厂被迫纷纷停工。1943年华中蚕丝公司结束后,日本对蚕丝的统制也随之松弛,上海和江浙的缫丝业有所恢复。战时江浙丝产区的另一现象是小型丝厂的兴起,这说明日伪无力全面统制缫丝生产。

  广东丝厂规模较小,战前约有缫丝厂58家,缫丝车3万台。沦陷后,日军强迫各厂复工,由日商以军票强制收丝,丝厂损失甚大。日商将丝偷运香港获利。香港沦陷后,日商也停止收丝,生产停顿。

  中国厂丝本供外销,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外销断绝,各厂生产大减,纷纷倒闭。

  4.火柴业。

  华北、华中沦陷区原有华商火柴厂约100家。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上海和广州有些厂受战火损毁,华北有些厂被日军管或改为“中日合办”。华北、华中各厂原与日厂有联营关系,战起停顿。1938年8月,日方发起恢复联营。广东的火柴厂,原独自联营,沦陷后,日方设华南燐寸会社,分配各厂产额,配给化学原料,并统收产品。火柴联营原为大中华火柴公司总经理刘鸿生所倡办,抗战爆发后,日军要求刘鸿生合作,刘拒绝去了香港。大中华火柴公司所属火柴厂,有的被军管交联营社代管,有的被日商收买,有的被定为“嫌疑”厂。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伪加强对火柴生产的统制,因原料奇缺,又削减产额,实行火柴配给。1937年,华北、华中和广东各厂生产火柴80万箱,1943年生产24.6万箱。大中华公司各火柴厂,1937年生产火柴8.4405万箱,1943年才生产1.0812万箱。加强统制生产后,各地小型火柴厂兴起,有的是手工生产。这些厂生产的火柴在黑市上售卖。

  5.造纸业。

  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前,华商造纸厂集中在上海、浙江和平津,有31个厂,资本1332万元,年生产能力6.5297万吨。战时损失严重,总计18个厂,资本1088万元,占原设立资本的82%,年生产能力46387吨,占原生产能力的71%。其中被炸毁的3个厂,被日军管占用的6个,被日商收买、合办、合作、租用的8个厂,被拆迁无下落的1个厂。内迁1个厂,仅存下12个厂,也未全部复工,估计生产能力仅及战前的8%。但战时洋纸进口减少,1940年后仅数万吨,而需求增长,但敌伪统制限于新闻纸、模造纸,其他并不严格,因此上海、青岛等地在战时新设造纸厂25家,到1945年实存造纸厂37家。厂数虽超过战前,但新厂均小型厂,年生产能力2.31万吨,只及战前年生产能力的1/3强。

  6.制药业。

  抗战前华商制药厂集中在上海,又大都在租界,战争爆发后受损失不大。中法、五洲、信谊、生化等药厂均将部分设备内迁,但工厂在上海继续生产。欧战爆发后,西药来源日少,而战时需要又骤增,故抗战时期,上海华商制药业还有发展。1943年日伪加强统制后,始稍衰。

   大后方的民族资本

  抗日战争时期,约有600家民族资本工厂历经千辛万苦迁往大后方。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上海、无锡、苏州、杭州等地的部分民营工厂,第一次迁徙到武汉,武汉垂危时,又第二次迁徙到四川、湖南、广西、陕西等大后方。1944年春,日军发动豫湘桂战役,湘桂工厂又紧急迁往贵州。这是中国工业史上的一次壮举,内迁的工厂数虽不多,但对于工业基础极其贫乏的大后方来说,这600家民营工厂、10余万吨的机器设备和万余名熟练技工,立即成为大后方发展工业的骨干力量。如范旭东、侯德榜组织入川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不下200人,在四川建立了化工和科研基地,发明了举世闻名的侯氏制碱法。

  抗日战争时期的大后方,基本上解除了洋货和外商厂的压力,各地的资本和技术力量又向大后方集中,同时人口和军需的增加,都迅速扩大了市场的需求,民营工业因此得到了蓬勃发展,对抗战和民生作出了重大贡献,并改进了生产力的布局,对西南、西北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现将1937—1944年大后方民营工业的情况,按年份、地区、行业分别列表如下:①(A)按设立年份分类金额单位:百万元

  

  

  

  (B)按设厂地区分类

  

  

  (C)按经营行业分类

  

  

  从上列各表可总结出以下几点:(1)抗战时期通货膨胀,法币贬值,必须把每年的资本额折成战前币值才能作比较。从折战前币值栏中可以看出,投资最多的是1938年和1939年。从1940年起,投资逐年减少。迄1944年,合计设厂4764个,资本额折战前币值3.161亿元。(2)从设厂数来看,1939年起大增,但资本额从1939年后反而缩小,说明设厂规模日益小型化。1942年以后开设的厂,平均资本已不到战前币值1万元了。1944年,后方工厂雇工不到30人的占41.5%,不到50人的占17.8%,500人以上的仅占2.8%①。后方设厂规模的小型化,主要是适应战局不稳、器材缺乏、需求变动等战时环境。后方许多工业几乎是从无到有,它可以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条件,迅速投产,适应战时需要,并随时调整,小型厂有它的优越性,并且是工业起始阶段的必然现象。(3)从后方民营工业设厂分布看,主要集中在重庆、四川、湖南、广西、陕西、云南、贵州等地,投资的60%以上集中在重庆和四川的川中、川东、广元一带。战时工业生产力的重新配置具有重大意义,它改变了战前以东南沿海口岸和外国租界为基地的布局,在广元、昆明、桂林、衡阳、宝鸡、兰州等地形成了新的工业区,并依地方特点,各有偏重。但是随着1942年以后民营工业的衰落,尤其是抗战胜利后政府复员政策之不当,这些新工业区也大多衰落了。(4)战时后方民营工业的投资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即民营重工业有较大的发展,冶炼、机器、五金、电器、化学5项即占资本总额的60%。这些产业有较大发展的原因,一是战时军事上的需要,二是在新厂纷设阶段,需要大量的建材和机器设备,战前依靠进口,因战争阻塞了进口,只能自力更生求之于国产,从而刺激了后方重工业的发展。

  上述材料不包括采矿业。后方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民营矿业也有发展,特别是民营小煤矿。民营矿业投资无系统统计。据《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一书估计,1944年民营工矿业资本折战前币值共3.58亿元,与官僚资本为52%与48%之比。此数包括民营工矿业中的官股。

  战时后方工矿业有迅速的发展。据对煤、生铁、钢、有色金属、石油及其制品、电力、酒精、代用油、酸、碱、水泥、机电、棉纱、棉布、面粉、火柴、纸等17项产品产量和产值(按1933年不变价格估计)统计,1938年产值10931万元,1939年12694万元,1940年15796万元,1941年20957万元,1942年23330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1943年22317万元,1944年20117万元,1945年18205万元,呈逐年下降趋势。内民营1938年产值8617万元,占全部产值的78.8%,1939年9706万元,占76.5%,1940年11425万元,占72.3%,1941年13432万元,占64.1%,1942年13294万元,占57%,1943年11265万元,占50.5%,1944年9308万元,占46.3%,1945年8820万元,占48.4%。可见民营工矿业的产值从1942年即呈下降趋势,而民营工矿业所占的比重也一直是逐年下降的。这说明官僚资本的不断膨胀和对民族资本的排挤。这17项工矿产品的产量和产值的详细数字见下表:抗战后方主要工矿产品产量和产值估计①(1938—1945)

  产值按1933年不变价格估计

  

  

  (续表)

  

  

  (续表)

  

  

  战时后方工业确有发展,但其发展规模有不同的测算。《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一书认为:“总的看来,后方工业的规模约仅合战前全国的11%强,专就华人工业说约合17%。”①对战时后方工业的发展速度,同样有多种不同的估计,据《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一书测算,抗战头几年后方工业平均年增长率为20.9%,其中官营工业高达44.3%,而民营工业只有11.4%。但1942年以后的几年是负增长,后方工业平均年率负7.9%,其中官营工业负0.2%,而民营工业负12.8%。民营工业即以抗战头几年的11.4%的增长率而论,也是历史上较低的。战时民营工业的命运远不如战前二三十年代。尽管一时工厂内迁,投资踊跃,实际上1938—1945年民营工业平均年增长率只有0.3%,而官营工业却是22.1%,整个后方工业平均年增长率为7.6%。①1942年后,民营工业衰落的主要原因有三:(1)通货恶性膨胀。(2)政府的统制政策,统制最早的有色金属钨、锑、锡,最早出现生产衰退。减产原因是政府压低收购价,以至不敷成本。1942年开始盐、糖、烟、火柴专卖。1943年1月开始实行限价,6月并行议价。政府收购价、限价、议价过低,成为民营生产衰退的重要原因。(3)国家官僚垄断资本的侵夺。后方原属农业区,农民购买力极低,工业品市场有限。战时官营工业大发展,政府又推行统制政策,必然要挤掉民营工业。官营工业的大发展是在1940年之后,官营工业原占官私营总产值的1/4左右,1941年占36%,1943年即增至50%。酸、碱、水泥,原无官营,至1943年,官营已占产量的7%—13%。面粉、火柴历史上原无官营,到1943年,官营已占产量的25%—27%。棉纺织一向是民营最重要的行业,1938年官营厂还只占纱布产值的13.5%,1943年竟达51.1%。国家官僚垄断资本的膨胀,注定了民族资本的衰败。

   后方主要工商业和金融业的概况

  1.钢铁业。

  七七事变前,民族资本钢铁厂寥寥无几,因需求增加和进口断绝,战时后方钢铁工业发展起来了。大后方有民营炼铁厂100家,集中在四川,1942年有37家,资本1566万元,工人5023人。炼钢厂5家,集中在重庆,有4家,资本815万元,工人819人。渝鑫钢铁厂是后方最大的民营钢铁联合企业,由上海大鑫厂迁渝,故称渝鑫钢铁厂,以制钢见长。1938年民营厂生产生铁近5万吨、钢约700吨。到1941年钢增至900吨,1942年生铁增至7万多吨。这几年官营钢铁业也迅速发展,1942年生产生铁2.4万多吨,钢2400吨。1942年之后,出现生产过剩危机,民营厂受严重打击,1944年生铁下跌至1.8万吨,钢产量尚能维持原水平。

  2.机器业。

  机器制造是后方发展最快的民营工业。1944年后方有民营机器厂965家,资本折战前币值3240万元,工人3.34万余人,有车床、刨床、铣床等工具机3423台,已超过战前全国(不包括东北)之规模。在1939年以前,以承制军事订货为主,此后大厂主要制作动力机、工具机、作业机等,小厂承制零配件或翻砂、冷作。

  四川有民营机器厂470余家,内400余家集中在重庆,有各式机床2400台。湖南有民营机器厂200余家,内90家集中于衡阳。广西有民营机器厂近100家,内88家集中在桂林。陕西的民营机器厂集中在西安,有78家。后方民营机器业生产的衰退较其他工业要迟,但幅度更大。1944年产值猛跌1/4,许多机器厂歇业倒闭。

  3.化学工业。

  化学工业是后方民营工业中最大的工业,有1353个厂,资本额11.127亿元,折战前币值1.108亿元,工人6.453万人,这是因为它包括了制药、橡胶、水泥、火柴、染料、窑业、日化、炼油、酒精等众多行业。但基本化工即酸碱工业为数有限。战时后方,除原有陕西集成三酸厂、四川彭县碱厂外,另有10余家酸碱厂兴起,但都规模很小,半手工生产。惟吴蕴初的天原电化厂迁设重庆及宜宾,有电解槽100余具,产盐酸、烧碱、漂白粉。电解法产品纯良,为后方工业增添光彩。范旭东经营的久大、永利沦陷后,久大在四川自贡设精盐厂、电厂、机修厂等。永利在四川犍为设碱厂和侯氏制碱法试验厂等。酸、碱生产以民营为主,且产量增长较快。酸1938年产量为272吨,1944年为1193吨,增加3倍多。碱1938年产量为520吨,1944年为6101吨,增长近11倍。

  4.棉纺织业。

  后方原有纱厂4家,仅西安大华厂较大,余均小厂。后方棉纺织业的兴起,主要靠内迁厂,内迁纱锭约15.7万枚,占后方民营纱锭总数的60%。后方纱厂数无确切统计,《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一书统计,1944年后方有民营纺织厂880家,资本额5.6亿元,折战前币值5890万元,工人近8万人。1942年后方民营纱厂有纱锭25.6301万枚,布机1925台,这个数字不包括民营小型厂。后方民营纱厂无不盈利。1942年政府加强统制后,停止发展。

  5.面粉工业。

  后方原有民营面粉厂6家,资本122万元,钢磨35台,日产能力9240包。战时新设厂18家,日产能力1.641万包。官商合办厂5家,钢磨20台,日产能力3420包。小型面粉厂41家,日产能力6737包。据统计,1942年面粉产量488万包,内民营厂产量为444万包,是抗战时期产量最高的年份。抗战初期各厂利润优厚。1940年5月,政府实行面粉统配,核定粉价;1941年7月,实行面粉统购统销;1942年7月改为委托加工。因原料不足,加工量递减,加上加工费又偏低,各面粉厂陷于困境。

  6.航运业。

  七七事变后,中国轮船遭重大损失。1937年有轮船1027只、11.8484万吨,其中招商局轮船5.4689万吨,民营6.3795万吨,到1941年只存下轮船309只、4.654万吨,其中招商局轮船2.2713万吨,民营2.3827万吨。后方轮船业以民营为主,但战时民营轮船吨位减少。不过,就轮船业的经营说,不能只看轮船吨位的增减。战时后方疏浚嘉陵江、金沙江、綦江等水道,轮船航线有所增长。后方客运繁忙,轮船的客运量一直是增长的。民营航运业在担负军公运输和抢运内迁工厂设备、物资等方面都作出重大贡献。最突出的是卢作孚经营的民生实业公司。战前民生已收买、合并了39只川江上的中外轮船,共有轮船46只、1.87万余吨,垄断了川江航运。战争开始后,它紧急运输川军出川作战,在武汉撤退中,又以低价承办军公运输和抢运迁川工厂的物资,并损失轮船10余只,伤亡近百人。1939年,民生共有轮船137只、3.6万吨,占到后方民营吨位的90%。以后,民生的船只减少,但在其他方面仍有发展。1943年民生再增资为8000万元。民生公司的成功,与卢作孚的政治眼光、企业家胆略和他的一套较先进的经营管理制度是分不开的。

  7.商业。

  七七事变前,四川、云南、贵州、广西、湖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9省,约有人口1.5亿,战时迁入后方约有70万人,兵员600多万,非农业人口的剧增,国际和国内新交通线的开辟,新工矿区的建设以及大小新城镇的兴起等等,都扩大了后方的市场。当时大后方兼有战争和建设的双重任务,华北、华中沦陷区的很多资金也集中到后方。后方各省地方政府原来的财政支出不会减少,中央政府迁重庆后财政支出则大部转入后方,1942年约达245.1亿元,折战前币值6.28亿元。政府财政支出扩大了市场的需求,转化为市场上的有效购买力,促进了战时后方商业的繁荣。除后方生产发展和需求增加外,战时通货膨胀、物价高涨、投机盛行、囤积居奇、黑市炒作也促成了商业的虚假繁荣,或称为商业的畸形发展,大大小小的发国难财者,比比皆是。战时后方商业活动无系统资料,因战时金融业、工业乃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等也都参与商品买卖和囤积,又有逾百亿元的游资在后方市场上兴风作浪,更无法入任何统计。重庆成为西南的商业中心,据统计1942年有商业2.592万户,资本49535万元,占全部资本的72.7%。花纱布是战时管制最严的商品,也是投机最盛行的行业。凡是管制的物资和黄金、美钞、英镑都有黑市炒作,重庆也成了最大的投机市场。战时滇越、滇缅、中印各路以昆明为起点,昆明成了对外贸易中心。战时昆明有私营进出口商100余家。西安则成为西北一大商业中心。

  8.银行业。

  抗日战争时期国家金融垄断资本膨胀,后方国家银行、省市银行、县银行纷纷设立。1945年8月后方有国家行局7行,分支机构853处,合计860行、处;省市银行、县银行304行,分支机构1127处,合计1431行、处。商业银行有115行(内有10家总行不在后方),分支机构595处,合计710行、处。115家商业银行中,中国实业、中国国货、四明、新华均有大量公股或国家银行投资,除中国实业银行战时扩大业务、投资中国兴业公司等外,其余并不活跃。上海商业、浙江兴业、金城、大陆、盐业、中南等著名大银行,战时都将总行迁往后方。其中金城经营最积极,并投资民生公司和一些工矿企业。战时后方发展最快的仍属川帮银行。战时币值混乱,私营银行的资本无正确统计。但有材料说明战时后方国家银行和省市银行的家数和分支机构都大大超过战前全国数,但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数却较战前全国数(132家、分支机构654处)减少了。在国家金融垄断资本的膨胀下,后方私营银行虽有发展,但很有限。

  据《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一书估算,1936年产业资本总额,关内与东北合计,达99.9亿元,而关内是55.46亿元,这里没有考虑币值变动的因素。但战后产业资本总额只有65.50亿元(按1947—1948年国统区1936年币值),仅及1936年关内和东北总额的65.6%。这有资料上的原因,使战后资本估值偏低。但战后产业资本总额的衰退是肯定的。1936年,关内的民族工业资本有14.48亿元,连同东北的华人民营工业,共18.89亿元,成为历史上的最高峰。抗日战争中,民营工业在后方有很大发展,资本约合战前币值3.58亿元,但已逊于官僚工业资本的3.85亿元了。抗战胜利后,官僚资本借接管敌伪工矿而进一步膨胀起来,工业资本达战前币值15.99亿元;而民族工业仅恢复到1936年的78.6%,即14.85亿元。就整个产业资本说,由于外国资本的大量消失,在1947—1948年,民族资本在全部产业资本中的比重,由1936年的20.50%增为战后的24.66%,但它同官僚资本相比,则由1936年的50.7%比49.3%改变为战后的27.8%比72.7%(1936年不计东北)了。

  

  ①《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第414页。

  ①下表转引自《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第537—538页。表列工厂系有工人30人以上,或使用动力,或资本在1万元以上者,故小型厂以至一些工场手工业亦包括在内。

  ①宫韵史:《1937—1945年国民党统治区工人阶级的状况》,《历史研究》1960年第3期。

  ①此表引自《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第542—545页。

  ①《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第546—547页。

  ①参见《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第547—5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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