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近代后编(1919-1949)(下册)

第二节 科研机构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二节 科研机构

  在中国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史中,科研机构起着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对于这一点,民国初期的科学界就已有明确的认识。1918年,中国科学社的发起人之一的任鸿隽在论述科研机构的重要性时指出:“夫发明有待于研究,而研究又有待于历久之积力,然则研究将由何术以继续不辍耶?曰,是有组织之法在。”①这里所说的“组织之法”就是指建立研究机构。他列举了西方科学发达国家创建研究所以便促进科学事业发展的许多成功的经验,说明我国尽快建设科研机构的重要意义。辛亥革命以后,随着社会对科学技术的愈益重视,中国的科研机构已逐一建立起来。但民国时期的科研机构不同于民众性的科技社团,它们中的大部分是由国家建立的,表现出较大的政府行为。国家建立的科研机构,其规模都比较大,而民间建立的科研机构都较小,人员、设备都不能与之相比。前面所介绍的中国科学社生物研究所就是属于民间组织的。下面再对几个主要的科研机构作一概括的介绍。

  中央研究院1.筹备及成立①。设立中央研究院的最初设想是由孙中山先生提出的。1924年冬,孙中山先生应冯玉祥之邀去北京“共商大计”。他在离粤北上之时,主张召开国民会议解决国是,并拟设“中央学术院”为全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以立革命建设基础。由于孙中山先生过早去世,筹建中央学术院的计划无由实现。1927年南京政府成立后即决定由李石曾、蔡元培、张人杰三人共同起草中央研究院的组织法,并命蔡、李、张等人为筹备委员。1928年4月23日,国民政府特任蔡元培为国立中央研究院院长。6月9日蔡元培在上海召集中央研究院第一次院务会议,出席者有:蔡元培、徐渊摩、丁燮林、陶孟和、竺可桢、李四光、杨端六、王季同、杨铨、高鲁、周览、宋梧生、周仁共13人。从此中央研究院宣告成立,以后就定这一天为院庆日。11月9日国民政府公布修正的《国立中央研究院组织法》,其第一条规定“国立中央研究院直隶于国民政府,为中华民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中央研究院的院长,在蔡元培于1940年逝世后,由中央研究院的评议会选出三位院长候选人:翁文灏、朱家骅、胡适,后由国民政府遴选朱家骅为代理院长。1928年11月,中央研究院于南京设总办事处。总办事处是中央研究院的行政管理机关,设总干事一人,干事3至5人,受院长直接指导,执行全院行政事宜。总干事和干事均由院长聘任。总干事都是聘请学术上较有成就、威望较高而且管理能力较强的人担任。历任总干事为:杨铨(1928—1933)、丁燮林(1933—1934)、丁文江(1934—1936)、丁燮林(1936,代理)、朱家骅(1936—1938)、任鸿隽(1938—1940)、傅斯年(1940—1941)、叶企孙(1941—1943)、李书华(1943—1945)、萨本栋(1945—1948)、钱临照(1948—1949,代理)。

  2.研究机关。中央研究院的研究机关是各研究所。在中央研究院正式成立之前就已成立了理化实业研究所(1928年3月,上海)、地质研究所(1928年1月,上海)、社会科学研究所(1928年3月,上海,后迁南京,1945年改名为社会研究所)、观象台(1927年10月,南京)四个研究机构。1928年2月观象台于南京分为天文研究所、气象研究所。7月,理化实业研究所于上海分成物理研究所、化学研究所、工程研究所(1945年改名为工学研究所)。在中央研究院正式成立之后,又成立了历史语言研究所(1928年10月,广州,后迁北平)、心理研究所(1929年4月,北平,后迁上海,1945年改名为心理学研究所)和自然历史博物馆(1930年1月,南京,主任为钱天鹤)。自然历史博物馆于1934年7月改名为动植物研究所(所长为王家楫),该所又于抗战时期的1944年5月分为动物研究所、植物研究所。在抗战时期还成立了医学研究所筹备处(1944年12月,重庆,主任为林可胜,由冯德培代理)。1947年成立数学研究所(上海)。中央研究院各个研究所的历任所长是:地质研究所为李四光(1928—1949);社会科学研究所为杨端六(1928—1929)、蔡元培(1929—1932,院长兼任)、杨铨(1932—1933,总干事兼代)、傅斯年(1933—1934,兼代)、陶孟和(1934—1949);天文研究所为高鲁(1927—1929)、余青松(1929—1940)、张钰哲(1941—1949);气象研究所为竺可桢(1927—1946)、吕炯(1936—1944,代理)、赵九章(1944—1946,代理;1947—1949);物理研究所为丁燮林(1928—1946)、萨本栋(1946—1948,总干事兼代)、吴有训(1947—1949,未到职);化学研究所为王琎(1928—1934)、庄长恭(1934—1938)、任鸿隽(1938—1941,总干事兼任)、吴学周(1942—1949);工学研究所为周仁(1928—1949);动物研究所为王家楫(1944—1949);植物研究所为罗宗洛(1944—1949);历史语言研究所为傅斯年(1928—1949);心理研究所为唐钺(1929—1933)、汪敬熙(1933—1949);数学研究所为姜立夫(1947—1949)。中央研究院各研究所在抗战期间内迁,经湖南辗转四川李庄、重庆和桂林、昆明等地,所址屡有变更。

  3.学术评议制度。学术评议机关是评议会,它是全国最高的学术评议机关。其职能是决定中央研究院的学术研究方针,接受政府委托从事学术研究,选举院长候选人三人呈请政府遴选,联络国内研究机关讨论一切急需研究的问题,促进国内国际的学术合作与互助,受考试院委托审查考试人员之著作或发明事项等等。中央研究院院长、总干事、各直属研究所所长为评议会的“当然评议员”。由于中央研究院评议会是全国性的,因此除从本院评选外,还须从全国各大学和其他学术单位中评选“聘任评议员”。中央研究院院长为评议会议长。第一届评议会产生于1935年,第二届产生于1943年。第一、二届评议员名单见下表。第三届评议会产生于中央研究院院士产生之后的1948年9月。从第三届开始,其聘任评议员是由中央研究院院

  中央研究院第1、2届评议会评议员名单①:

  

  

  

  士选出。第三届聘任评议员共32名。他们是:陈省身、苏步青、吴有训、李书华、叶企孙、庄长恭、翁文灏、竺可桢、茅以升、凌鸿勋、秉志、伍献文、陈桢、胡先骕、钱崇澍、李宗恩、林可胜、冯德培、汤佩松、俞大绂、汤用彤、冯友兰、胡适、陈垣、赵元任、李济、梁思成、王宠惠、王世杰、周鲠生、钱端升、陈达。

  4.院士制度。在1946年10月召开的第二届评议会第三次年会上,曾对中央研究院的体制和整个中国学术界的状况进行讨论,认为为了对内加强学术研究,对外促进国际合作,必须建立院士制度,即在全国学术界成绩卓著的人士中,选出若干人为院士,作为中央研究院的构成主体。经过各大学及独立学院、各专门学会、各研究机关按照数理科、生物科、人文科的提名,推举出400余人;经1947年10月的第二届评议会第四次年会的选举,从中选出150名院士候选人;最后在1948年3月的第二届评议会第五次年会上选举出81名院士。

  中央研究院院士名单①

  

  

  5.奖励制度。中央研究院为了奖励科学研究,同时也为了纪念两位已故的总干事杨铨、丁文江和已故院长蔡元培,分别于1937年和1948年设立杨铨、丁文江奖金和蔡元培奖学金。杨铨奖金是授予对人文科学研究有新贡献者;丁文江奖金是授予对自然科学研究有新贡献者。每种奖金定额2000元,隔年一次,受奖人以中国国籍年龄在35岁以下为限。第一届杨铨奖金为语言学家李方桂所得,第一届丁文江奖金为物理学家吴大猷所得。蔡元培奖学金设50名,分别授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央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交通大学的成绩特优学生。

  北平研究院1.北平研究院①的建立。北平研究院是在筹建中央研究院的过程中,由李煜瀛提出设立局部或地方研究院的议案而建立的。1929年8月6日由国民政府定名为国立北平研究院,其性质为一独立的学术机构;同月,教育部聘李煜瀛为院长;9月9日李就院长职,并于是日组织成立总办事处;北平研究院就此正式成立。同年11月,李煜瀛院长聘请李书华为副院长,襄理院务。

  2.北平研究院的组织结构。(1)前期组织:院-部-所(会)三级结构。在北平研究院成立初期,全院分为行政与学术十大部分。行政部分有总务部、出版部、海外部;学术部分有天算部、理化部、生物部、人地部、群治部、文艺部、国学部。理化部又设有物理学研究所、化学研究所,由李书华、李麟玉分别兼任所主任。生物部设有生物学研究所(1934年改为生理学研究所)、植物学研究所、动物学研究所,由经利彬、陆鼎恒、刘慎谔分别为三所主任。人地部设有地质学研究所(系与实业部地质调查所合作),由翁文灏为所主任。1930年,严济慈第二次留法归来,即被聘为物理学研究所主任;不久,北平研究院与中法大学合作设立镭学研究所和药物研究所,又聘严济慈兼任镭学研究所主任,赵承嘏为药物研究所主任。北平研究院最初还筹备了水利研究会(李仪祉为会员,李书华兼干事)、史学研究会(吴敬恒为会员,李宗侗为常务会员兼干事)、经济研究会、字体研究会(卓定谋、林宰平为常务会员),分属于理化部、人地部、群治部、文艺部。此外,在群治部成立自治试验村,在天算部设立测候所;1930年又设立博物馆。但是,这一时期北平研究院由于人力、物力不济,所设研究机构都较简单,有的还只是一个空架子。(2)中期组织:院-所(会)二级结构。1935年7月起,北平研究院的组织作了调整,取消部级机构。在行政方面,取消原有的总务、出版、海外三部,直接设总办事处,受院长和副院长直接领导。总办事处下设文书、会计、庶务、出版四课。总办事处主任为李麟玉,秘书为崔敬伯。总办事处的职员除雇员外,均由院长聘任。在学术研究方面,取消原有的理化、天算、生物、人地、群治诸部,直接设立研究所和研究会。而且研究所、研究会直属院长领导,并改研究所主任为所长。当时共设8个研究所和5个研究会,即物理学研究所(所长严济慈)、镭学研究所(兼所长严济慈)、化学研究所(代所长刘为涛)、药物研究所(所长赵承嘏)、生理学研究所(所长经利彬)、动物学研究所(所长陆鼎恒)、植物学研究所(所长刘慎谔)、地质学研究所(兼所长翁文灏)、史学研究会(常务会员吴敬恒,历史组主任顾颉刚,考古组主任徐炳昶)、经济研究会(常务会员兼代金融组主任周作民,财政组主任崔敬伯)、字体研究会(常务会员卓定谋)、水利研究会(常务会员朱广才)、人地研究会(常务会员邵可侣)。其中史学研究会于1936年7月改为史学研究所,仍分历史、考古二组。博物馆仍旧。此外,北平研究院还设有气象台、测绘事务所等机构。其中气象台原为中央研究院北平气象台,于1935年划归北平研究院管理,该台系明清时期钦天监观象台。抗日战争爆发前一两年,北平研究院为了保障学术研究工作,决定先将部分科研机构迁离北平。1935年史学研究所一部分迁往陕西,同陕西省政府合组陕西考古会;1936年植物学研究所亦将全部图书标本仪器及研究人员迁往陕西武功,同西北农林专科学校(后改为西北农学院)合组中国西北植物调查所。(3)后期组织:院-所结构,撤销研究会。七七事变后,各研究所即进行内迁,总办事处与各研究所相继迁入昆明(地质学研究所迁至重庆北碚)。由于战时经费困难,经济研究会、水利研究会、字体研究会、人地研究会和气象台、博物馆、测绘所等机构都停办了。到1948年,只设物理学、镭学、化学、药物、生理学、动物学、植物学、史学8个研究所和西北植物调查所。

  3.院务会议和学术会议。1948年北平研究院设立院务会议和学术会议。院务会议主要职责是审议该院各项章程规则、工作计划、概算及其他重要事项,由院长、副院长、总干事、秘书及各研究所所长组成。学术会议则酝酿于抗战胜利前夕的1945年春。当时北平研究院筹备改组各学会及研究会为该院学术会议,并计议推举学术专家为学术会议会员。学术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开会讨论学术问题及全院的重大问题。1946年3月,院长李煜瀛由重庆赴昆明,召集了北平研究院学术会议第一次大会;1948年1月成立了北平研究院学术会议第二次大会筹备委员会,由委员13人组成,通过了学术会议暂行规程,决议委托北平研究院的院务会议推举学术会议会员,由院长聘任;以后的会员由学术会议自行选举。

  北平研究院学术会议会员名单①

  

  

  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是民国时期两个最大的综合性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央研究院是全国最高的学术研究机关,担负着规划全国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学科发展的重要使命;北平研究院虽然是地方性的,但对全国的科学研究事业也有着重大的影响。中国现代科学的发展,同中央研究院、北平研究院的建立与发展是分不开的。这两个科研机构从成立起到四十年代末的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做了相当大量的研究工作,为我国现代科学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这里必须强调的是,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的建立,在中国科学史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中国只有在建立了中央研究院、北平研究院(以及其他的科学研究机构,如地质调查所等)之后,才开始了自然科学各个学科和某些技术学科的研究和试验,获得了不少成果,才使中国有了自己的科学积累,也从而才使中国有了现代科学。因此可以说,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的建立,标志着中国现代科学的开端。不仅如此,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还为中国后来的科研机构的建设奠定了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于1949年11月1日建立的中国科学院,基本上就是由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的各个研究所合并、调整、扩建而成的。1806 地质调查所地质调查所是民国时期最主要的地质研究机构。1913年中华民国北京政府工商部地质科改为地质调查所,所长为丁文江;同时成立地质研究所,作为培养地质人才的学校,所长为章鸿钊。地质研究所于1913年秋开学,由章鸿钊、丁文江、翁文灏三人为主讲教师。经过三年的训练,至1916年7月,共有21人毕业,其中叶良辅、谢家荣、朱庭祜等十余人被派到地质调查所。地质研究所在这批学生毕业后就停办了,章、翁二教师也转到地质调查所。从此地质调查所有了人员的保证。以后调查研究的人员逐渐增加,最多时达到100多人。地质调查所调查人员的足迹遍及全国各地,地质、古生物、矿物、岩石、矿床等等,都在调查之列①。

  中国西部科学院中国西部科学院是由四川企业家卢作孚于1930年创办的,是以立足四川、开发西部为宗旨的地方民办综合性科研机构②。卢作孚亲任院长。1932年张博和应卢作孚邀请,担任兼善中学的校长,并代理西部科学院院长兼总务处主任。在学术研究方面,最初设有四个研究所,即理化研究所、农林研究所、生物研究所、地质研究所,另有兼善中学、博物馆、图书馆三个附设机构。

  1936年,博物馆、图书馆交给地方办,1937年生物、农林两个研究所停办,兼善中学也独立办学,1938年2月,四川省地质调查所建于重庆,西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的全部人员都参加合作。这样,从1938年春天开始,西部科学院实际上只有一个理化研究所单独进行研究工作,一直到1950年与中国西部博物馆合并为止。

  民国时期的主要科研机构除了上述者以外,还有大学中的若干研究所,如交通大学研究所(1926—1949)、清华大学航空研究所(1934—1949)、武汉大学理科研究所(1941—1947)等。这些大学的研究所都作了一定的研究工作,其中比较突出的是清华大学航空研究所在内迁昆明期间,建造了当时全国唯一供试验用的5尺口径的风洞①。

  

  ①任鸿隽:《发明与研究》,《科学》1918年第4卷第1期。

  ①参见林文照:《中央研究院的筹备经过》,《中国科技史料》,1988年第9卷第2期。

  ①参见林文照:《中央研究院概述》,《中国科技史料》,1985年第6卷第2期。

  ①参见林文照:《中央研究院概述》,《中国科技史料》,1985年第6卷第2期。

  ①参见林文照:《北平研究院历史概述》,《中国科技史料》,1989年第10卷第1期。

  ①参见林文照:《北平研究院历史概述》,《中国科技史料》,1989年第10卷第1期。

  ①参见王仰之:《旧中国的地质调查所》,《中国科技史料》,1983年第4卷第3期。

  ②参见赵晓宇、陈益升:《中国西部科学院》,《中国科技史料》,1991年第12卷第2期;李乐元:《中国西部科学院》,《科学通讯》,1950年第1卷第4期;梁志全、罗平:《卢作孚和民生公司》,《中国科技史料》,1987年第8卷第2期。

  ①参见陈益升:《大学中的研究所》,载董光璧:《中国近现代科学技术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95版,第579—5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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