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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边境之歌(10)

边境之歌 作者:(美)吉姆·林奇


“我怎么可能会告诉他什么呢?”玛德琳缓缓地说着,希望这句话她只用说一次。她站起来去把灯光调暗了一些,又关上百叶窗,这才开始配合父亲装作也很生气的样子。每次想想那些大学生如饥似渴地研读着父亲所主张的道德底线,而事实上她父亲不仅常常唾弃这些东西,而且一不高兴就把它们丢在一旁的时候,她就觉得十分好笑。忽然她闻到手上的椰子味,浑身莫名地抖了一下。蒙提又是谁?难道这只是他走私毒品时用的假名?就像那些脱衣舞女都叫“糖心”和“天使”一样吗?她给父亲倒了一杯冰苏打水,又帮他弄好药,再给锦紫苏、一品红和喜林芋都浇了点水。忽然她意识到此刻自己真正想要的,是找个人说说话。她可以告诉他自己遇到了一个喜欢女人脚的男人,而这个人听完以后能够同情她一下或者一笑而过,最后还能为她保守这个秘密。

3维尼?卢梭三更半夜就爬起来去重新发明电灯泡了。

其实不过是在地下室里就着煤气灯和蜡烛瞎忙活而已——挺滑稽的,是吧?——他就这样围着一圈铂线、钛线、镍线和铜线像模像样地干了半天,直到右手的每一根手指都被烤得体无完肤才善罢甘休。只是弄出来的东西持续照明都超不过十一秒,要不然就是忽亮忽灭,或者干脆直接爆掉了。

上个星期,维尼把爱迪生试验过的八十四种灯丝全都试验了一遍,每一步都完全仿照爱迪生的步骤——给每一样材料都切割、固定、通电、再断开。这些实验都是在一个复制的爱迪生时代真空管里进行的,这还是他特地向蒙特利尔一家奇怪的公司定制的。但到现在为止,他也没有完成爱迪生实验的十分之一,而且他已经感到挫败和绝望了。他把钨丝固定在管子里,封上口,又把它连接到电池上并打开开关。电灯亮了,但没过几秒就开始忽闪忽灭,最后还是爆掉了。维尼扯掉护目镜,无奈地再一次拿起东西打扫残局。

爱迪生和他的助手们尝试过一千两百种材料——包括胡须、纸牌和钓鱼线——直到最后才找到一种真正合适的灯丝。一千两百种啊。

维尼越尝试爱迪生所走过的道路,就越感惊讶。他想知道,一个人究竟有着怎样顽强执拗的性子才能把每天所面临的无数次失败和打击转化为前进的动力呢?

爱迪生发明灯泡的时候才三十二岁。才他妈的三十二岁啊,还没有维尼一半大呢!维尼仔细看过他那张肖像,画上的他表情坚定无比——他就是那个具有远见卓识的巫师,是他照亮了现代世界,但也是个史无前例的卑鄙小人将所有功劳独揽于身。而维尼的想法越来越倾向于后者了。没有哪个人能单独发明音乐和动画产业,拉线娃娃和另外一千多项发明创造也就无从谈起。如果没有爱迪生,这一切还要多久才能实现呢?这个问题值得思考一番。如果把这个该死的美国佬踢出历史,那么像他这样研究出灯泡创造奇迹、开启电力革命的人可能还要等到下一代才能出现吧。唱片业呢?可能要更久吧。而完成这件事的爱迪生既没有受到过任何教育,耳朵也几乎听不见,还半途辍学了。他甚至不够世故,所以意识不到他所设想的、将要和助手从事的事业有多么的难以企及。这可能就是爱迪生式的遗传基因吧,这可能也是所有的科学巨匠都具有的那种典型的美国式厚积薄发的能量吧。爱迪生、福特、盖茨,哪个不是如此呢?这些人表面看起来不是很聪明,大概只有靠近点看才能发现他们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吧,是不是呢?可能不光美国人如此,全世界的大部分发明家都应该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非凡黑马吧。这是维尼做了一上午实验所总结出来的道理。没有启蒙,没有荣耀,没有天机,只有金属和留在嘴里的余味,经过这些将他的耐心消磨殆尽的无数次尝试之后,这便是他所学会的一切。维尼把钨丝从单子上划掉后,突然觉得很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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