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1)

少年迈尔斯的海 作者:(美)吉姆·林奇


我们带着一只象拔蚌、三十二个温哥华蚬和八个奶酪蛤回到我家时,听到史坦纳家传来阵阵的说话声、笑声和音乐声。

基本上,史坦纳家算是我的邻居,但他们的房子坐落在四百多米外的小山丘上,和海滩边的其他房子都不一样。房子的设计,完全看不出来那原本是一座卫理公会教派[1]的教堂;但以它面向日出、盘踞在海滩低地最高点之上,不难看出为何会有人选择那里作为与上帝对话的地点。不过,我还是很难想象得到,在史坦纳家之前,那里还曾属于过其他人。那房子很符合他们家的成就和名声,至少在史坦纳法官还结着婚、安琪的三个“雄鹰童子军”[2]哥哥也还住在里面的时候确实如此。我妈妈曾经去过他们家两次,她发誓自己两次都听到了卫理公会唱诗班的歌声。

我们发现安琪正靠在窗边,和法兰基·马克思共享一支烟。法兰基对我一直很友善,但我还是很讨厌他——他帅得让人厌恶,而且我不相信任何轻轻松松就能让自己看起来很酷的人。所以,当然了,我决心一定要把安琪从他身边解救出来。但我爱死了他那只容易兴奋的巧克力色拉布拉多犬——丽兹,它正垂着舌头跑来迎接我们。

安琪吹了声口哨,把丽兹叫回草坪去,并摸了摸它的肚子。我从来没见她碰虚伪的法兰基一下,倒是常搂着丽兹又亲又抱的。真令人羡慕。我问了她一些有关派对的事。

“那是替我爸爸那些有钱的赞助人办的牡蛎餐会。”她头也没抬地回答我,眼皮沉重的样子像是在隐瞒什么。

我点点头,但我只晓得州立高等法院的法官就和市长或州长差不多,完全不懂她所说的意思。在一阵尴尬的沉默之后,费普斯突然意识到眼前的女孩就是他老哥狂热吹捧的那个安琪。“听说你贝司弹得很棒。”他说。

“是吗?”她咧嘴一笑。

“酷哦。”费普斯说。

“你这么觉得吗?”她朝天吐了一口烟。“如果我弹主吉他不是更酷吗?”

“是啊,不过贝司也很酷了。”

她看看我,想知道我喜不喜欢他们的这番对话。她刚刚绝对是在哭。我瞥了法兰基一眼,他亲切地回我一个微笑。那轻松自在的模样就像万宝路香烟广告里的男人,让我觉得自己像是马戏团的侏儒。

“你也会弹吗?”她礼貌性地问。

“一点点。”费普斯说。

“空气吉他。”我替他阐明,还模仿他嘴唇撅起,手指疯狂乱弹的样子。

“去你妈的,迈尔斯。我老哥有一把吉普森[3],”他吹牛说,“是电吉他。”

“他让你弹啊?”她问。

“趁他不在家的时候弹啊。”费普斯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安琪也笑了。

“要吃东西自己拿。”她告诉我们,“趁还没被那些老家伙吞光之前快去。”

我看到一群戴着遮阳帽,穿着花衬衫和复活节彩蛋颜色裤子的人。“我们的装扮可能不太合适。”


[1] Methodism,基督教新教卫斯理宗的美以美、坚理会和美普会合并而成的基督教教会。

[2] 美国童子军所能得到的最高奖励级别。

[3] Gibson,知名乐器品牌,创立于1902年,主要生产空心吉他与电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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