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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言富裕中国(19)

建言中国 作者:李中印


  

任正隆:调低个人所得税税率

目前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是上世纪80年代初确定的,依据“国家得大头,集体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原则,缺乏对“合理税赋”、“公平税赋”的深入研究。在目前物价情况下,个人月收入7000元,对于要养孩子和老人的家庭来说,并非富裕家庭,但在这个收入之上,个税率已达到20%,对工薪阶层的心理压力很大。个人所得税总额只占国家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几,适当降低税率,国家收入减少有限,社会意义却是无限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农业大学副校长任正隆等3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降低税率,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有利于社会人口的优化和再生产,有利于建立和稳固和谐社会的基础。

参考文献:刘文宁《任正隆等多名代表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工人日报》,2008年3月17日;刘文宁《任正隆代表建议进一步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四川新闻网,2008年3月5日。

宗庆后: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5000元

1981年职工平均月工资约为60元,个税起征点是800元,约为月平均工资的13倍。而2006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750元。不要说13倍,即使按照2倍测算,起征点也应在3500元以上。物价上涨幅度远远大于个税的调整幅度,目前的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明显滞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5000元。个税起征点调整至2000元,国家财政收入少300亿元,与国家财政收入相比微乎其微,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则能感受到国家的关怀,激发巨大的消费热情,促进国内消费的增长,从而带动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王雷《宗庆后代表建议将个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人民网,2008年3月4日;钟欣《全国人大代表唐志萍认为地方税税制改革需要“提速”》,《中国税务报》,2008年3月14日。

田在玮:公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不交税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体系中涉及房地产的税种多,涉及流转、所得、资源、财产行为、特定目的等所有税类。许多税种之间,存在征税税基重叠,或同一税基设两个税种等情况。特别是房地产流通环节较重的税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不利于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普通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顺天通公司总经理田在玮建议,普通居民购买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由政府进行奖励性贴税,将开发商缴纳的营业税款额退还给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者免征契税。普通居民购买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契税。

参考文献:王雪梅《田在玮委员建议减轻第一套住房税收》,《黑龙江日报》,2006年3月7日;田在玮《关于进一步减轻普通居民住房消费税收负担的提案》,中国政协网,2007年3月27日。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的建言

纪尽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用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企业信用早已成为信用关系中最具活力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在我国经济生活和经济发展中已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并还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信用体系的发育程度低,信用秩序相当混乱,企业信用缺失现象严重,忽视甚至践踏企业信用现象较为普遍;假冒伪劣、合同违约、行贿受贿、虚假信息披露等信用缺失行为每年都要企业付出数千亿损失的巨大代价。为了维护我国企业信用秩序,加快我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我国企业经济和整个国家经济稳定、健康持续增长和发展,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财经大学教授纪尽善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用法。

参考文献:华中《全国人大代表纪尽善认为失信成经济毒瘤》,人民网,2005年3月7日;常红《网民意见帮助我充实完善议案》,人民网,2005年3月3日。

安  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信息法

目前我国在社会道德、法律关系层面都存在不诚信导致的社会问题,这对社会风气及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危害。而一些地区和部门行政行为随意,一些干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则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信息法,就企业和个人信用收集利用所涉及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制,为社会征信机构在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搜集、保存、评级、服务等业务方面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杨一苗《安东代表提出我国应制定诚信法》,新华网,2008年3月12日;华中《全国人大代表纪尽善认为失信成经济毒瘤》,人民网,2005年3月7日。

余的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广告法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向农民进行普法宣传,建设法治新农村,树立良好的生活方式,提倡社会主义新风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宣传优秀民族文化、倡导社会公德等,公益广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富有哲理、制作水平高的公益广告,对公众生活正在发生而且将持续发生着巨大影响。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旌德县白地镇洪川村党支部书记余的娜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广告法,明确规定在收视、收听、阅读率较高的电视、广播节目、报刊栏目中必须增加公益广告。

参考文献:王圣志《余的娜提出国家应制定公益广告法》,中国人大网,2008年3月18日。

罗冰生: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法

近年来我国行业协会、商会呈现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出现了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发展的新局面,会员覆盖面不断扩大,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越来越大,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立法却并没有完全跟上这一形势。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钢铁协会常务副会长罗冰生等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法,确立行业协会、商会的社会团体法人地位,让具有行业代表性、专业权威性和信息全面性的行业协会、商会真正成为行业管理的重要主体,使政府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型,管理政府向服务政府演化。

参考文献:罗冰生《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性行业协会作用的提案》,中国政协网,2007年3月17日。

张庆成: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是为了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四川省委副主委张庆成建议,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尽快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内容包括:建立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处理机制,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工作;推进商品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监管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防范机制;建立经营者自律机制,商品经营者应当自觉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商品质量管理,保障商品质量。

参考文献:杨傲多《张庆成建议尽快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法制日报》,2007年3月16日;王东峰《在全国工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培训班上的讲话》,《中国工商报》,200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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