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北京民主胡同29条

民主胡同40条 作者:司马南


  

建立强有力的民主国家。

——香港中文大学教授王绍光

后夹道1

柏拉图的精英理念认为“民主制必将导致暴民政治”

问:老师,我有一个体会,当一件事情,大家都在讲,七嘴八舌百人插言万人议论的时候,如果你一个一个地听大家的论述,你会像迷宫的老鼠一样,怎么转也转不出来,事情越说越乱。今天的网上就是这样的情况,许多事情过去好像还明白,说的人越多,信息越爆炸,越令人糊涂。不知为什么。

司马南:这位同学说得很有道理。讨论民主问题,我们可以把事情倒腾到根儿,找到最初的线头,沿着历史的和逻辑的脉络做些梳理的工作,也许会有意外地收获,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

让我们把目光从意识形态斗争政治斗争的焦点移开,回头温习一下当年民主的先贤们到底是怎样论述民主的,在乱麻一样的谜团当中,如果我们不是寻本溯源的话,不太容易讲清楚民主这件事,让我们现在来看看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卢梭、托克维尔、哈耶克这五位被认为有资格论述民主的权威人士他们到底是怎么讲民主的。

首先是苏格拉底,这位大哲学家因为“腐蚀青年”被判处了死刑。柏拉图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多数人暴政处死其先生的“民主制就是暴民政治”。柏拉图是亚里士多德的学生,按年纪推算他应该比中国的孔子小124岁。柏拉图坚定地认为,“民主制不可行,民主制必将导致暴民政治”。他的论据很简单,人的智力是不一样的,人的品德是不一样的,人的能力也是先天不同的,而民主制否认这些差异,所以必然导致暴民政治。

古希腊,用无差别的人人抓阄的方式,体现城邦公民的民主权利,这种民主制当然场面会有声有色十分热闹。苏格拉底冷眼旁观这种民主,表示了完全不同的意见:“用豆子拈阄的办法来选举国家的领导人是非常愚蠢的,没有人用豆子拈阄的办法来雇佣一个舵手或建筑师或吹笛子的人,……而在这些事上如果做错了的话,其危害是要比在管理国务方面发生错误轻得多。”细细想一想,是这个理啊,航海的舵手、盖房子的建筑师甚至吹笛子的人,你都不可能用抓阄的方式遴选出来,国家的政治领导人却如此轻率地抓阄决出,岂非儿戏?

后人把柏拉图的这些说法说成是关于民主的“精英理念”。

柏拉图的“精英理念”还有更为通俗的说法——找大夫治病还是找不懂医的民众来给病人治病?人们通常会选择找大夫来给自己治病。但是治国难道比治病更简单吗?

——这个柏拉图的诘难(民主的“柏拉图难题”)直到今天人们一直没有能够给予完满的回答。为什么治国这样重大而复杂的事情,我们不是听哲人的,不是要最好的,而要实行民主呢?

后夹道2

亚氏讲了实话,没有法治,民选的领导也会为所欲为

再看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优良的政体必须依赖两个条件:首先,中产阶级占多数,中产阶级占多数的社会是一个稳定的社会。其次,法制必须得以确立。假如中产阶级没有占多数,社会不稳定,假如法制尚未确立,这个优良的政体是不可能稳定的。

亚里士多德继续论证到:因为人穷,所以他就会图财,因为你富有,所以会引人觊觎。中产阶级为优良的政体提供了基础,没有法制,民选的领导人则会成为暴君。在亚里士多德的眼里,民选上来的领导人如果没有法制,他完全可以为所欲为。亚里士多德的历史预见令人吃惊地准确,今天又何尝不是如此?

假如中产阶级占了主体,许多事情就好商量了。

搞民主,商量着来十分重要,在解决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时,先商量再投票,比不商量就投票要好,商量好了不投票也是可能的。

但是,商量什么?谁参加商量?商量的范围?商量的议题?商量不拢翻脸怎么办?……一句话,商量事情的规则必须要明确,所谓明确,是指要有法律保证,否则,就没法商量。

没法商量的民主,端的不会是好民主。

问:假如一切有办法商量,一切可以商量,一切必须商量,这个民主是否就是好民主呢?

司马南:这个前提毕竟是假如 ,假如就不太令人放心。

为什么呢?

“商量”,固为好事也。

“一切有办法商量”,这话有点大。

“一切可以商量”,这话没毛病。

“一切必须商量”,这就麻烦了。

请问,商量的主体是谁?

诸主体之间商量不通怎么办?

一个国家的决策,可能样样事事拿来商量吗?

连两口子自驾车出去旅游都很难事事商量,对不对?男人天生地具备分辨东西南北的能力,绝大多数女人永远闹不明白这四个抽象的空间方位。

更重要的是,有些鸡毛蒜皮的问题永远不可能达成共识。

国家、集团、组织却必须做出决策。假使形势所迫,必须决断,商量来商量去则会造成行政效率低下,错失良机。故此,对于那些期待着大量的、常规性的政府日常事务自己“必须”参与决策的“商量主体”而言,丢掉幻想是必须的。

即使你有可能参与事事决策,也还有一个素质、能力、知识、见识问题——你得对自己所参与讨论的关于国家管理的所有事情听得明白理得出头绪。

而最后这一条对绝大多数百姓包括所谓的中产阶级而言,其实是很难做到的。

请试想一下,就转基因的问题、全球变暖的问题来说吧,国内国外,专家内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彼此对立,纷争不已,您作为“商量的主体”,请问怎么拿主意?

讲民主,人们言必称希腊,仿佛希腊民主是最高标准,这是没有道理的。体育运动的规则是,一代更比一代强,更高更快更强嘛,这是进步的规律。江湖武术不按这个规律出牌,反其道而行之,武林师傅总是最老的师傅武艺高强最厉害,90多的老头能打败20岁精壮小伙子?谁信啊?很不幸,还真有人信哩。连金庸这样的大家也有时会如此描写。

事实上,作为民主的发端古希腊固然了不起,但是不等于那个民主制度最完美。恩格斯曾指出:“在希腊人和罗马人那里,人们的不平等比任何平等受重视得多。如果认为希腊人和野蛮人、自由民和奴隶、公民和被保护民、罗马的公民和罗马的臣民(指广义而言),都可以要求平等的政治地位,那么这在古代人看来必定是发了疯。”

从历史真实的角度上来讲,雅典政治中的“多数裁决原则”,其实是少数决。因为它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奴隶制基础上的民主,占雅典所有居民的少数人,所谓雅典公民在内部实行“多数裁决”,与真正的多数决大相径庭。相对于所有雅典居民来说,雅典的多数决民主,是地地道道的少数人裁决多数人。

大家能否接受这样的分析结论:雅典民主,其实是少数人当中的多数决,而不是全体成员中的多数决。

后夹道3

卢梭先生的最重要的贡献是四个字——主权在民

问:关于民主,卢梭先生最重要的贡献是什么?许多人喜欢反复引述卢梭的话,在司马先生看来他讲得更接近民主的原理吗?他的民主观,具有多大的可操作性?

司马南:回答您的这些问题,关键是大名鼎鼎的卢梭先生具体是怎样说的呢?

卢梭先生的最重要的贡献是四个字——主权在民。

在“主权在民”这四个字之前,卢梭重要的贡献是——“人人生而平等”。

我以为,无论是“人人生而平等”还是“主权在民”,都是非常重要的,他在那个时代阐释了一个超越时代的重要的逻辑理念。但是这种逻辑理念和思想观念同时又都很浪漫,像飘在天上一样,我们只能仰而望之,它落不到地上来。

卢梭著有《社会契约论》,正是在这本书当中,卢梭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论证:“假如一国有公民十万,那么一个人的主权呢?就是十万分之一,由此推论,国家越大,公民对国家的影响就越小,这个国家民主的效果就会越差”。所以卢梭认为,理想的民主社会应该是这样的:第一小国,第二小政府,第三贫富差别不大……这样就能实现民主了,社会矛盾就是非对抗的。

很少见到有人引述卢梭先生的这段话,但是我认为这段话非常重要。

它说明,在民主最权威的经典作家卢梭先生那里,民主是有条件的而不是无条件的;民主是有限制的而不是无限制的;民主是后验的而不是先验的。

假如按照卢梭先生的说法,我们在中国继续推论下去的话,中国实行民主,那么一个人的主权呢?就只有十三亿分之一了。

因此,人民最高主权非常漂亮,但实现起来是非常难的,技术难度极高。

难,我们也要探索之实现之。

但是,有人把软刀子硬刀子齐架到我们脖子上,不许我们探索,逼我们按他的方式去实现之,我们怎么办呢?只有一条路:坚定地说NO,中国可以说不。

O的理由无外乎:一是我学不了你,条件不一样嘛;二是你不怀好意,看你把东欧那些被国家用颜色革命给闹腾的?我们折腾不起,我们也不想折腾。

所以中国只能走中国人自己的民主的道路。

后夹道4

傻子为什么选出来的不是骗子呢?

问:请教一个问题,根据卢梭的理论,人民最高主权,这是第一位的。但是,精英民主理论又强调人民如何没有水平,如何容易被操纵,很鄙视人民,既然如此,统治者为什么需要人民的选择?人民选的来吗?

司马南:是啊,我也纳闷啊。如果人民是群氓无知的,是极其容易被人领到邪路上去的,那么,这群《乌合之众》(勒庞的书名),又怎么能够保证其所选举出来的家伙是些好人、能人、善人呢?如果坏人一旦被选出来,如何会忠实地履行义务服务人民忠于人民,保护捍卫人民的利益呢?

傻子选出来的不是骗子,而是政治精英,这未免太搞笑了吧。

这种理论滑稽与严谨的杂交,正是今天西方民主理论家们的软肋。您点得很是地方啊。有人讥讽之,说这是西方民主理论的“阿碦琉斯之踵”。

据说在古希腊神话中有一个阿喀琉斯是海神之子,刀枪不入,勇力过人,战无不胜,但好玩得很,他有一个隐秘的薄弱环节——脚后跟不设防。后来果然被太阳神射中了脚后跟,一命呜呼了。你这一剑很厉害,堪比太阳神,一句话就问到了关键处(脚后跟)。 所以呀,别看他们写了厚厚的一本又一本的大部头,别看中国的“西二派”——拾人牙慧的西方学术二道贩子,牛哄哄地以什么专家博导身份一脸正经,破牛皮鞋的后面,也为“阿碦琉斯之踵”,经不得逻辑的推敲和检验。

后来,西方精英民主发展出了一种理论,试图弥合和解释“露脚后跟”的问题。他们自圆其说,声称民主政治不仅仅是一种“选举制度”啦,而且也是一种“责任伦理制度”啦。好嘛,就按你说的,精英者,乃为好人,都是有责任心的正人君子。但是,还是没有解决这群正人君子,是如何被群氓和阿斗选举出来的脚后跟难题啊!

假如人民的选举可有可无,前边在选举制度上所玩的绝世功夫岂非白费了?

假如责任伦理的规定性之于正人君子(政治精英)无需旁证,那么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及其执政理念,又有什么不可以理解的呢?又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呢?

我在这里打个比方,未必恰当,请大家补充、批评。

中国的民主政治,好比全中国人民“一人一票”,不是选票而是股票啊,人民都当了股东。“一人一票”权利神圣,这叫人民本位。

中国共产党及其政府,即为政治精英所充任的职业经理人团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是股东大会,乃为企业是最高权力机关。

政治精英的选聘和解聘,由人民代表大会即股东大会所决定。

中共政治精英——无产阶级先锋队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另类表述——对人民负责,兑现、践行责任伦理。

国家像一个企业一样,由政治精英,而不是有所有的股东,直接来行使股东权利。具体负责企业实际运营的政治精英,必须接受另一部分同为精英分子依法而来的监督和制约。

一俟股东的权利受到侵犯,无论大小,均在企业内部启动预案进行处置。

那个全体股东公认的精英的组织就是九十岁的中共,他是历史上不同名称的志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知识分子精英集团”在今天的精彩团体操表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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