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海恩斯(1)

梦碎之地 作者:(加)韦恩·约翰斯顿


一连几周,由于痛苦得干不了什么活,我跑到纽约的街上闲逛,只是偶尔感到一丝快慰,因为从身边经过的成千上万的人当中,没人知道我的秘密、我的羞辱。

一时间,在陌生人当中,我好像没什么可羞耻的,没理由感到丢脸或伤心。

我告诉自己,我对菲尔丁是什么感觉,对其他女人也会是同样的,事实上会更强烈。

世界上有的是女人会激发出我的爱,比对菲尔丁更深更强。

我这样因为迷恋她而消损自己是愚不可及的。

不过,我倒不是想跟这些女人结婚,或同她们发生关系,或……渐渐地,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来越想念她了。

在纽约,记者的处境没有好转。

冬天过了一半,我再也付不起每周6美元的房租了,于是搬了出去,希望只是暂时的。

我给自己每天40美分作为伙食费:10美分早餐,然后是一餐30美分的猪肉、豆子、面包,还有苹果派和咖啡作为甜点。

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那是我每天的正餐菜单。

我搬进第六大道42街公共图书馆附近的一家廉价旅馆,房费是每晚50美分,这里主要的缺点是高架火车经常呼啸而过,让人没法入睡。

我在那儿住了几天,然后意识到自己还得去找更便宜的地方住,否则很快就会身无分文。

我搬进离市中心更近的一家每晚25美分的低级旅馆,离鲍威利 很近,近得让人心惊胆战。

对于时运不济的人来说,这简直就是被打入了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可我还是有翻身之日的,那就是返回纽芬兰,可一想到失魂落魄地回去,就像我父亲30年前从波士顿回去那样,我就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在这里撑下去。

我搬进了一家集体宿舍模样的低级旅馆,名叫"地板旅店",在那儿付15美分,得到的就只有地板。

我从来没像现在这样意识到自己是如此不堪一击。

听说在这儿,人们喝醉了或因为衰弱无法抵抗而出了事。

这儿没人维持秩序,也没人可以求助。

坐在楼梯下桌子后面的是个大个子家伙,他最关心的是不让别人把三美分一夜的床单偷走,并且在他身后的墙上挂了那根明显砸凹了的棒球棍作为制止这种行为的警示。

我在"地板旅馆"住了三夜,但没有睡着。

我没有像别的人那样,把靴子当枕头,而是穿在脚上,害怕被人从头底下偷走。

真希望所有人都以我为榜样不脱鞋睡觉,因为臭袜臭靴已经使这地方臭气熏天。

身后没有依靠,甚至用手撑在身后,这样坐着让人很累,等我再也没法保持这个坐姿时,我枕着一只前臂睡下,不时地抽一口香烟不让它熄灭,以表示我还有点清醒。

时值早春,纽约的四月中旬,比通常的气温更暖和一些。

我决定不再住15美分一夜的旅馆了,这样就可以用所剩的那一点点钱买吃的,于是我加入了那些在布赖恩公园图书馆背后睡大理石条凳的人的行列。

我从垃圾箱捞出报纸作为被毯。

夜晚,我老是梦见寒冷和菲尔丁,经过一夜充满不安、寒战的梦境之后,清晨醒来我的头发和胡须挂满了白霜。

在一个梦境中,我在街上遇见了她,正挽着里弗斯的胳膊散步,当我试图解释我的手为何发抖、麻痹时,她朝里弗斯笑了笑,好像早就提醒过我会有这个下场,除非我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在其他夜晚,我身下的条凳像是木头的铺位,我仿佛能听见"纽芬兰号"上运煤绞盘和毛皮斜槽发出的声音。

为了取暖,我钻在报纸底下抽烟。

每天晚上我都在同一根条凳上睡觉,确保及时地回到公园以便占领这条石凳。

凳子的形状很独特,我设法让自己的身子顺着凳子躺卧,在大理石上找块凹陷的地方放好屁股,不过,早晨醒来时,我依然浑身僵硬,简直无法动弹。

有个警察名叫巴恩斯,他的职责就是在公园巡逻,不让流浪者白天躺在凳子上。

每天一大早,他便沿着两旁有条凳的路径走来,用警棍击打每个睡觉者的脚后掌,嘴里总是喊道:"快起来,天亮了。

"很快,整个公园里,人们纷纷坐起,打着哈欠,揉着眼睛,活像一尊尊雕像复活了似的。

沦落到晚上睡大理石条凳这地步,要是我父亲看见了,不知道他会怎么说。

不过,有一点使得这样的生活变得可以忍受,那就是我知道任何时候只要愿意,我都能一逃了之,回到纽芬兰换一种活法。

不过,我很不情愿去想象自己被迫回家,身无分文,看上去穷困潦倒。

我可以给我的堂弟沃尔特发电报索要回家的路费,如今,弗雷德叔叔死后,他成了靴鞋店的老板。

我知道他会寄钱来的,但同时我也知道,即使我还了他的钱,从此他也会像他父亲对待我父亲那样对待我。

布赖恩公园全是些像我这样的人,他们尽可能久地努力撑着,希望自己的命运出现转机,害怕终有一天不得不承认面对这偌大的城市自己无能为力,只好打道回府。

我知道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很多,这最让我感到气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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