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海恩斯(2)

梦碎之地 作者:(加)韦恩·约翰斯顿


当初,我们这些人来到这城市,深信自己出类拔萃、独一无二,可如今却被相同的命运所羁绊,在这个乡巴佬聚集等候的地方省吃俭用地过完在这座大城市的最后几日,然后返回故里,成为活生生的教材,教训当地那些以为自己与众不同的妄想之徒。

一天早晨,我躺在大理石长凳上被人弄醒,不是巴恩斯,而是另外一个人,因为没戴眼镜,我辨不清那人是谁,也听不出他的声音。

"嘿,快瞧,嘿,快瞧,"那声音大声吼道。

一时间,我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又一位充满幻想的纽芬兰人沦落纽约城啦!"说这话的人嗓音深沉、发颤,声音清晰,响彻公园,引得长凳上的人们纷纷坐起来,眼睛盯着,不仅盯他,也盯着我看,好像他们在想我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才有人用这样的音量对我说话。

我掏出眼镜戴上,看见高耸在我面前的是一位身高好像超过6英尺的男子。

他头发卷曲,很黑,一片蓬乱,几乎垂到眼前,眉毛又黑又浓,络腮胡子一直落到下巴处,像根皮带。

他头戴一顶黑色尖顶的船长帽,还有一副眼镜,镜片很厚,使得他的黑眼睛看上去比实际大得多,那对眼睛,加上他心照不宣的似笑非笑,让你觉得他好像正盯着你,好像认为你正试图要掩藏什么,只要仔细察看,你就会自动露馅似的。

他身上穿的有点像是燕尾服,也许曾经是男仆或管家穿的外衣。

衣服几乎垂到他的膝盖处,衣边都已经磨破了,上面全是灰尘或白粉似的污迹,好像一大早他是沿街滚来的。

"你怎么知道我是纽芬兰人?"我问。

"确切地说,你浑身上下都看得出来。

"他说,"你鞋上有'斯莫尔伍德'的名字。

"他笑着摇摇头。

"我偶尔在这城市的公园里转,留心有没有纽芬兰人。

"他说,"通常,他们不像你这样一眼就认得出来。

我已经注意你好长一段时间了。

"我心想,要看清印在我鞋上的"斯莫尔伍德"字样,不知道他得凑多近。

"你是什么意思?"我问,"你是谁?""首先,让我们搞清楚你是谁。

"他说,"从你的口音判断,你来自圣约翰斯。

你来纽约已经有3年,最多4年了。

你来后一直避开你的同乡,因为他们让你忘不了你来这儿想忘掉的东西,或者至少是想暂时回避的什么。

在家乡小有成就之后,你来这儿想证明自己在任何地方都能有所成就。

你现在依然相信,或者在出发前曾经以为,你是不会回去的,或者是有朝一日衣锦还乡,功成名就,再也不需出来证实自己的能力了。

""你的这段描述适合于所有在纽约的纽芬兰人。

"我说。

"要是你跟纽约的纽芬兰人呆上一阵子,你也许就不会这样想了。

大多数纽芬兰人是跟着其他纽芬兰人来这儿的,在这儿又结识了别的纽芬兰人。

不过,我的这一段可以说是对我自己的描述,许多年前的那个我。

"这些话听起来煞有介事,很不自然,像是《圣经》里描写的与神的巧遇一样,像是基督与他的使徒第一次相遇一样。

听起来让人心里慌慌的。

"我之所以知道你同其他纽芬兰人没有来往,另一个原因是你不知道我是谁。

"他说,"我叫汤姆·海恩斯,是一份名叫《还乡人》的报纸的业主和出版商。

订阅者遍及40多个国家。

外国通讯员比《纽约时报》的还多。

""我从没听说过这份报纸。

"我说。

他笑了,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乔·斯莫尔伍德。

"我回答,"不错,我跟制作这双靴子的人有亲戚关系。

鞋店是我祖父开的,现在我堂弟在经营。

""那你父亲呢?"他问道,两只被镜片放大了的眼睛盯着我。

其中一只充血得很厉害。

"他跟鞋店没关系。

"我回答。

"我敢肯定这里头有文章。

"海恩斯说,"你现在干什么?或者应该这样问,你来这儿想干什么?""我是报刊记者。

"我回答,"在《召唤》报停刊之前我在那儿干了差不多两年。

"他笑了,好像我的事情他想要知道的全都知道了。

"《召唤》,就是那份由世界大同主义者写的和读的报纸?"海恩斯说,"幸好停刊了,我听说它用的纸薄得来根本不能用作被毯。

"我愤怒地掀掉盖在身上的报纸,站起身打算以同样的口吻回敬他,但一阵眩晕向我袭来,我不得不坐回到凳子上。

当我睁开眼睛,海恩斯还在跟前,俯视着我微笑,好像我的眩晕是他的所为。

"你最后一顿是什么时候吃的?"他问。

我耸耸肩。

他把手伸进自己的运动上衣,掏出一张名片。

"你可以去上面这个地址住,直到你能自食其力为止。

"他从同一个口袋里掏出一枝铅笔,在名片的背后写了点什么。

"这是《还乡人》的地址。

来见我。

严格意义上我没工作给你提供,但如果你来为我干活,睡觉的地方可以给你,等我有钱了再付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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