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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班动员:“重在掺和”的集体活动(3)

我同时考上了清华和伯克利 作者:金一娜


),酒精四溢,我的课本也被打湿,于是,书上的酒精就开始燃烧 当时我倒是不害怕,只是连点火都不敢的我怎么敢救火呢?反正书上的酒精烧完了就烧书,书也烧完了火也就灭了,没什么严重后果。至于书被烧了,烧了就烧了吧,我不用书也可以学的嘛。刘老大只看到我一动不动的“怂”样,却不知道我打的什么心思,只是说:“赶快用湿抹布灭火啊 你们平时从书上学的那些理论都忘了?!”我刚想抬头说不用灭火,后面就飞来一块湿抹布,正好拍在我书上,火就灭了。

吁 有惊无险。

(五)

我不喜欢参与竞技类的体育项目,可能是因为性格的原因 我不想跟别人争什么;也可能是因为有心理阴影 初中时,我学打篮球不小心把别人的脚给弄骨折了。

高一的时候,我经常逃体育活动课,和张如希偷偷溜去琴房里面弹钢琴。我们四手联弹,她弹高音部,我弹低音部,一起合作“Corpse Bride”,也就是动画片《僵尸新娘》里的主题曲。一直快到学期末,体育老师发现琴房里有声音,打开门,发现我俩正配合得不亦乐乎,就把我们轰出去了。

高二的时候,我依旧逃体育课,背单词,同时观赏一下王沫阳、冯子力 有时候还有杨晓舟 几个人跑楼梯。这三个人自认体育成绩不好,且同样不擅长于任何激烈的运动,于是有创意地发明了这项高级而有效的运动。他们从一楼跑到六楼,再从六楼跑回一楼,如此反复数遍;后来“博学楼”不让进了,他们就开始跑体育馆;体育馆跑得无聊了,他们又到处去探险;再无聊的时候,他们就绕着学校操场一圈一圈地跑。

高一和高二的体育选修课,因为好朋友何弦与谢丽虹选了健美操,我也就跟着选了。到了高三,我想随便上个轻松的课就好了,便报了一门“散手”(武术的一种)课。所有的教学搏击术,无非就是看老师做做示范,自己学一学打拳踢腿,非常好过关 最关键的是,如果你掌握了不用力做动作却在表面上显得很努力的妙法(只适用于教学搏击术,不适用于做广播操以及在小胡同里帮哥们打架),接近满分的期末成绩简直是手到擒来。没想到,第一天上课,我就发现王沫阳、冯子力和杨晓舟、原原、然然五个人都在 原来他们也打着同样的主意。于是,当其他男生都在射门、灌篮、扣球的时候,这五位大侠和我一起,煞有介事地练习散手

(六)

我们班的“管理层”是这样选出来的:刚入学的时候,刘老大给大家“相面”,“相”出来几个班干部。当时他“相”的班长是冯子力,因为这位同学长得比较正直;“相”出来的团支书是谢丽虹,因为老师觉得她长得能力强。后来改选,大家都比较谦虚,纷纷退位让贤,团支书变成了张如希,我当上了卫生委员。上了高二以后,张如希去了加拿大,临走前介绍我继任了团支书。

团支书的工作很琐碎,包括出板报、座谈会之类的事情。我正好在高一下学期开始参与出板报,所以算是本职工作了。整个高二那一年,我就僭居了团支书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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