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日本的家族(1)

神国日本 作者:(日)小泉八云


凡是自古永继而来的祖先礼拜,构成其基础的大而且广的思想,就是认为生者的安宁是倚赖死者之安宁的思想。古代的家族组织,财产及继承财产的法律,换言之,即古代社会的全部组织,都在这思想及由这思想发展的祭祀的影响之下发展而来。这在东洋与西洋,都是一样的。

但是未去思考旧日本的社会组织如何由祭祖形成以前,我得请读者郑重注意一件事情,即在最初的时候,除了死者以外别无所谓神。当日本的祖先礼拜造出了神话的时候,其中诸神不过是鬼变换了姿态罢了。这就是一切神话的历史。天国及地狱的思想,在原始的日本是不存在的,轮回的观念,也是一样。佛教的再生的教——这是后来由他处借来的教——也是和上古日本的信仰是完全不两立的,为了树立这个教,曾经需要过有力的哲学教理。不过,我们可以这样想像:日本人对于死者的旧思想,和荷马以前时代的希腊人的思想,是非常相似的。那时的人以为有鬼下去住的地下世界,但鬼是又喜欢登在自己被葬的墓地或神坛旁边的。以为鬼有普遍存在的力量的思想,并非最初就有,而是后来慢慢发达的。甚至于在这思想发展的时候,人还是以为鬼是特别喜欢附丽在墓地,神殿,或住宅的。平田笃胤在十九世纪之初这样写着:“死者之灵,继续存在于我们周围到处都有的不可见的世界里面,变成赋有种种性格及种种程度之力的众神。有的住在为祭祀他而建立的社里面,有的住在坟墓近旁,都继续和生前一样服侍着他们的主君,双亲,以及妻子等”。不用说,这“不可见的世界”,大体是可见的现世的摹仿,人们以为两者是一样的,那个世界的幸福,是倚赖生者之助的。即生者与死者是相依为命的。因此鬼最需要的事情,是有供馔的礼拜,而人认为最重要的事情,是将来有人准备祭他的灵。没有得到将来有人为他祭祀的保证而死去,是最大的不幸……懂得这种事实,就容易了解族长家族的构成。这构成是为了准备保守死者的祭祀而成立的,人们以为疏忽这个祭祀,就会招致不幸。

读者一定会注意到在古代阿利安民族的家族内,结合着这家族的羁绊,并不是以爱情为主的羁绊,而是宗教的羁绊,所谓自然的爱情,只有从属的地位罢了。这个情形在有着祖先礼拜的地方,必定成为族长的家族的特征。因此,日本的家族,也和古希腊罗马的家族一样,是严格意义的宗教社会,现在还是照样保存为宗教的社会。它的构成是依从祖先礼拜的要件而成立的,后来进来的孝道之教,也是早已在中国应同种宗教的需要而发达的。我们认为在日本家族的构成,法律,习惯等,与旧阿利安民族的组织及传统的法律之间,可以发见许多类似点。社会学的发展的法则,仅容少许例外存在,而大抵是相同的,因此事实上,这许多类似点是显然可以发见的。深加比较研究的材料,尚未搜集齐全,因此关于日本家族过去的历史,还有不十分明了的地方。但就大体来说,古代欧洲的家族制度,与东亚的家族制度间的类似,是容易找得到的。

在初期欧洲的文化,以及旧日本的文化,都有一种信仰,以为若能严格的去尽那祭祀祖先的任务,一家就会繁荣。这个信仰现在还支配着日本家族的生活,这是显著的事情。他们现在还以为一家的幸运,在于拜祖先,而最大的不幸,则是不留下一个为祖先祭祀供馔食的男子。在古代希腊人与罗马人之间,所谓孝的最高任务,是使家族的祭祀永继不绝,因此独身生活通常是被禁止的——结婚的义务,不由法律来励行,即由舆论来励行。在古代日本有自由权的阶级,结婚照一般的规则来说,也是嗣子的义务,独身生活不由法律定为有罪时,即由习惯受到非难。次男以下,无子而死,不过是个人的不幸,但是嗣子无后而死,即是对于祖先的罪恶——因为这样则祖先的祭祀有断绝的危险。无论借甚么口实,无子是不能容许的。日本的家族的法律,正和从前的欧洲一样,没有儿子的时候,就有充分的准备。即就是妻无子的时候,她便有被离婚的可能。没有离婚的理由时,便可为获得世嗣而置妾。家长又有收养他人之子为世嗣的特权。不良的儿子,也有被废的可能,而收他家青年为义子来代替。最后,全是女子的时候,则由长女迎夫入赘为义子,以继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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