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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神容易送神难(2)

中国1927·谁主沉浮 作者:叶曙明


然而,政府今天要讨伐陈炯明,明天要讨伐沈鸿英,后天要讨伐吴佩孚,未来的仗还有得打哩。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廖仲恺经常对马林诉苦,“钱的问题是他最大的忧虑,几乎唯一的忧虑,他一筹莫展。” 为了筹措军费,政府只好从老百姓身上打主意。“创设筵席鲜鱼品茗三鸟靴鞋火柴,乃至冥糨棺木横水渡坟墓苦力等苛细杂捐,名目繁多,至为百余种,百行失业,相继罢市”; 又对全市官产、公产进行大贱卖。

所谓官产与公产,官产是指官地上的产业,比如珠江河面的冲积地、前清八旗兵驻地、旗人聚居地和西门口外宜民市。凡是拿不出房地产契证明的,都属官产。公产是指公共财产的建筑,如寺观、庵堂、庙宇、会馆、乡约公所等。

广东商界老前辈梁永说:“由于公产开投,一批古建筑文物被改建或拆建了,十分可惜。如第十甫的文昌庙,开投后改建为西南酒家(现广州酒家),部分开马路(文昌庙)被拆;下九路的湄州会馆,改建为文贤酒家;越秀山脚的应元宫改建为现在的市二中”;云南会馆被置业公司改建为商铺。 一时间名迹荡尽,如疾风吹箨。《申报》揭露:“以官产、市产为名,纷纷没收庵堂寺观,继之而没收寺产、庵产,甚至学校公地、议会公款,亦被提去变卖”。

拍卖潮一开,许多私产也被当作公产拍卖。前清时代,广州的满族人都领有右都统衙门发给“右司执照”,在城内的旗下街居住,政府突然宣布“右司执照”失效,要么缴价赎买,要么马上卷铺盖迁出,其房屋在一夜之间成为官产,予以没收拍卖。“然变卖之款,其归公用者固多,而中饱自亦不免”。 全省绅商、行帮、外省商帮、宗教社团、知识界,乃至升斗小民,忍无可忍,纷纷发起抗议,风潮一起再起。

政府为了筹钱,又向商界开征营业牌照税。1923年8月,广州各银行、土丝各大行商开秘密会议,一致反对政府新增办的营业牌照税,拒绝申报,但大本营旋即发布命令,指商界拒绝申报营业牌照税,就是“附逆”行为。这个罪名可谓大矣,一旦成立,所有商家财产,皆可列为“逆产”,予取予夺,则师出有名了。前不久政府向新宁铁路索款三十万元,遭拒绝后,于7月中旬下令征收该路为军用。前车之鉴,商界被吓得魂不附体,立即软化下来,同意申报服从。

这是什么三民主义革命政府?广东的民权、民生,可以说比陈炯明时代还糟,比桂系统治时还糟,比袁世凯时代还糟,甚至和腐败的大清末年也无法相提并论。香港《华字日报》得出一个让人悲叹的结论:“南方政府坏在暴徒手;而北方政府则坏在官僚手。”

对孙文治下的广东现状,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谭平山、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也深为不满,他们联名致函孙文,提出严厉批评:“南方诸省的将领们扩张军队、压迫人民而犯下的罪恶并不比北方军阀稍逊。即令我们把这些人烧掉,在他们的骨灰里也找不到丝毫的革命民主的痕迹。” 可惜,后来被烧掉的,不是这些军人,而是广州的老百姓。即便是孙文最坚定的支持者,汪精卫在1924年也不得不承认:“数年以来,三千万(广东)人民受病甚矣,痛哉不忍言也。”

如此江山堪一恸。令人窒息的低气压笼罩着广东,山雨欲来,人心思乱,整个社会已全线亮起红灯,就像一个等待爆炸的火药库,只要一点点小火星,就会轰然冲天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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