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想做华盛顿的商人

中国1927·谁主沉浮 作者:叶曙明


广州是一个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商埠。明清两代的十三行、七十二行商总商会、九大善堂、广东自治会等等,都是很有影响力的商人组织。广东商人和海外华侨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曾经是孙文反清革命的有力支持者。凡商业发达的地方,市民化程度也相对较高。广州的市民阶层,对中国现代化转型,起过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晚清立宪运动的激荡与熏陶下,民间社会迅速崛起,组织商会、商团、公安维持会一类社团,形成一股纷扰和喧嚣的潮流,在民国初创时,高潮迭起。广东也在1911年成立商团。但“二次革命”后,袁世凯大兴党狱,各地商团受到政府摧残,相继凋零,唯独广东商团,还能一枝独秀。究其原因,与广东的地理与历史,不无关系。粤商较其他地方为成熟,而自治的力量,亦较各地为强大。

广东商团第一任团长,是丝业巨商岑伯著。1916年岑死,由出口洋庄商行总经理、广东汇丰银行买办陈廉伯继任。陈氏出身工商世家,父亲是中国近代机器缫丝业的开山鼻祖陈启沅。1873年,陈启沅在家乡南海西樵开办继昌隆缫丝厂,为中国第一家蒸汽缫丝厂。他也是中国第一位采用机器缫丝新法,使中国缫丝业从手工作坊走向企业规模化管理、机械化生产、系统化经营的实业家。

在陈廉伯的血液里,似乎天生有搞政治的基因。早在清末,他就想拉起一支商人武装,被两广总督制止。接掌商团后,陈廉伯雄心勃勃,整顿、振兴团务,干得有声有色。当时各路客军云集广东,地方治安恶劣,土匪蜂起,萑苻遍地。

鲍罗廷在苏联人的内部会议上也承认:“广东老百姓对国民党以至对孙逸仙本人都很敌视,因为孙以自己的威望庇护了一些军阀和国民党人……孙本人很清楚自己的处境,一直试图或者彻底离开广东,或者把一些军阀聚集在自己周围,借助于他们进行所谓的北伐”。

然而,每一次北伐,都给民间造成沉重的负担——不仅是金钱上的负担,也因为军队的集结而造成地方的糜烂——政府无力保护商民,客观上,为商团的发展,提供了市场需求。“官之卫民,不如民之自卫”,遂成为一响彻城乡的口号。商团、乡团、工团、农团等大小山头,纷纷拿起武器,向政府申请为合法拥有武装的社会团体。

1921年,广州商团和佛山、顺德、九江、乐从、江门商团,组成联团,以专线电话联络,一乡有事,八方驰援。各地商团由各自为政,进入联防时代,其势力也迅速扩张,牛气冲天。据佛山商团的人讲述:

一般商人参加商团的原因是:一则当时治安不靖,抢劫盗窃是常事,参加商团后可以有自备枪械以资防卫,而且一家报警,群起救援,同时商团还发给参加者一个“佛山商团”的铜牌,钉在店铺门楣上,宵小也就不敢光顾,二则参加商团后可以避免很多苛杂和骚扰,如查辑印花税往往翻箱倒箧,苛扰无已,但对参加商团的店号却不敢苛扰。

既然商团有这样的本事,就难怪商民对它忠心耿耿。而政府并没做什么对商民有益的事,单凭“革命”二字,就要大家服从它、跟它走,未免脱离现实。

陈廉伯一面购买枪支弹药,组建商团模范队,进行军事操练,捕匪缉盗,维持市场治安秩序,一面组织商户联防救火、救济赈灾、举办善堂、兴办商业学校,还筹办体育会,出版月报,推广文化体育,使广东商团名声大噪,受到商界衷心拥护,踊跃加入,到1924年夏季,仅广州一城,便拥有有万商团军,每人肩扛一长枪,腰别一短枪,立正稍息,前进后退,煞是整齐威风。全省商团人数,号称十万之众。“枪支之多,不但为他省所无,即各国亦所罕有。”

不甘于“在商言商”的陈廉伯,意犹未尽,又在商团设立评议会,作为商团内部一切重要事宜的议决机关。评议会由各分团派代表与粤商维持公安会正副会长共同组织,“集商界优秀分子于一堂”,其职权包括议决总团预决算、订立规章制度、纠举各种不良及违规行为等;提案、讨论、表决,一切程序,无不循规蹈矩。商团团长只有执行评议会议决事项之权,同时受评议会的节制与监督。其鲜明的代议政制色彩,俨然模仿美国联邦制度,认真推行起来,亦未始不是对“民治社会”的一种训练。

由于陈廉伯出钱出力,敢于任事,被粤港商界愈捧愈高,竟然连“中国的华盛顿”这样的高帽子,他也却之不恭,坦然照戴。但在中国,想做华盛顿的,没一个有好结果,试看舆论称为中国华盛顿的,还有吴佩孚、陈炯明,最后都成了“丧家之犬”,陈廉伯当然也不会例外。在“党权高于一切”的时代,英美模式,显然不合时宜。商团虽以商民自卫、武装和平为宗旨,但其外在于官僚体制的自治力,已彰彰明甚。

在国民党看来,民间组织的作用,只能限于行会范畴,任何想监督和制衡政府的企图,都是大逆不道的,必须扼杀于萌芽状态。商人阶级财力雄厚,尤其和英国关系暧昧,既可载舟,亦可覆舟,引起政府的严重不安。当时黄埔军校的学生,因缺乏军械,大多只能徒手上操,或者扛一根木棍,而民间的枪支,却如此之多,足可以武装几间黄埔军校了,仅此一点,已令政府不能容忍。

起初,靠拍卖公产私产,仍入不敷支的政府,想出了一个主意:以验枪发照为由,向民间持枪者征费,借资挹注,但遭到商团拒绝,其理由很堂皇:商团乃属地方维持公安的机关,枪械并非私枪,应免予查验缴费。政府只好退而求其次,允许商人枪支请广州总商会代验,然后汇交验枪费。但商团仍然拒绝。双方围绕“征费”问题,讨价还价。至1924年初,政府无奈再让一步,同意商团枪械,不属私枪,“免予查验收费,以顺商情”。

政府虽然步步忍让,但双方已种下互不信任的种子,潜在的矛盾,开始逐步升温。商团认为政府软弱可欺,而政府则认为商团尾大不掉,公开挑战政府的管治权威。官商的冲突,乃成自然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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