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如果没有公共住房,那么我们就得创造它(7)

我们还能住哪儿? 作者:(英)萨拉·格林


意识形态的斗争,当然不是简单地呈现出党派的不同。说到住房问题,在工党内部,已经发生许多大的争论。更激进的提议从未变成政策,包括建筑业的公共所有权(1944年由政党会议支持的)、市政化私有房租(1949年提出,后作为一项政策被采用)。在国家福利意见一致的时期,保守党政府试图模糊公共住房和私人住房之间的差别。他们通过增加房租和使议会从开放市场借贷(这种做法带给他们的是难以支付的沉重的利息)来使市政住房和市场连结得更紧密。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工党政府,并没有刻意实施政策让市政住房变成更具有吸引力的选择。然而,由于预算的压力默许了这方面的失败。其中最重要的是,全体选民中有一大部分,包括一大部分富裕的工薪家庭,从保守党孕育私有化前的私人所有制中获利。它已成为工党领袖采取的受房主青睐的权宜之计。

近三十年来,随着市政住房数量的增加,在1979年达到顶峰时占英国房屋储备三分之一的份额。后来,政府逐步认识到,两党政府有很多人在房屋所有权居住年限内不能付清房款。着重点和投资之间存在显著的不同水平。但是,保守党和工党政府都开始认为,拥有住房所有权为某种“正常”和“自然”的事情。

房屋所有权的自然化

当然,没有与生俱来的房屋所有权,富裕的瑞典、德国、瑞士和纽约人居住在租来的房屋中,看起来生活得很舒适。调查显示,应该谨慎对待所有权的强烈偏好。他们或许很好地体现了天生的偏好,但是,在所有权概念中包含太多不同的变数。它们是什么呢?是重要的所有权本质?或者人们是否更关注居住权的年限?个性化住房?避免高房租?不要错失因房价上涨带来的经济收入?社会地位或所有这些的综合?如果租赁房常常有好质量和价值,有更稳定的居住年限,人们的观点会不一样吗?吉姆凯麦尼认为,瑞典“允许房屋所有物权交易之前,中等收入和上等收入的家庭,比手工工人显示出更乐于拥有住房的倾向”。福瑞斯特和同事指出,在不远的过去,英国对住房期年限的关注相对不那么重要。更有甚者,现在看来与住房所有权不可分割的许多方面(例如独立住房、有隐私保障、自由、带花园),在过去(20世纪四十年代)看起来,是买房子的内在特征而不是租房的。

人们倾向于选择拥有房屋所有权,因为,该权利有众多有利因素。同时,市政住房甚至有意地或者说积极鼓励,因为消耗钱财缺乏吸引力。激发所有权的诱因包括:减轻贷款利息的税收、对建房互助协会的政府援助、免除房屋销售所得税,以及提高津贴补助。拥有住房所有权,不仅仅是由个人意愿这一个因素决定的,而且是政府政策作用的结果(所有权并不能保证良好的住房条件,尤其对于没有钱维修和保持房子的人来说更是如此)。住房所有权变得普通,是由于它已成为大多数人的保有方式,尤其是房租与低收入群体不成比例。但是,人们没有显示出保有商业房产的偏好。

到1979年,玛格丽特·撒切尔选举的时候,大多数英国住房分成两种保有方式——私有住房和市政住房——但是,市政住房的名声越来越不好。甚至在20世纪80年代前,被说成是为穷人建造的低劣住房,市政住房被视为安置买不起住房的人的残余租赁。关于这一点,没有什么好回避的,没有什么固有的原因来解释公共住房为什么不能成为长期住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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