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节:纠正

道德情操论 作者:(英)亚当·斯密


4 纠正"不合适"的情绪

如果旁观者的同情与当事人本来的情绪完全一致,他就会认为这种情绪是适度得当的;相反,当他设身处地地体验这种情绪时发现自己的感觉受了欺骗,那么他必然会觉得这些感情过于夸张,名不副实。因此,认为别人的激情是实实在在、有根有据的,也就是对他表示同情,否则我们就丝毫不会同情他。一个人对我的受害感到气愤,而且看到我跟他一样义愤填膺,就一定会认同我的观点。一个自始至终对我的悲痛表示同情的人,自然会认为我的悲伤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一个人跟我一样欣赏同一首诗或同一幅画,他一定会对我的赞美之辞点头称是。如果一个人跟我听了同一个笑话并且一起开怀大笑,他当然不会觉得我的笑声有何不妥。相反,在所有这些场合与我的感受完全不同的人,难免会持有异议,因为我们的感情根本格格不入。无论是我的仇恨超过了朋友的义愤,还是我的悲伤压倒了他们发自内心最温情的体贴;无论是我的评价或高或低总之不合他意,还是我的笑声或大或小反正与他不同,总之,只要他在权衡了客观情况以后认为我和他的感受多少有些差异,就会对我或多或少地心怀不满。此时,他只能用自己的感情作为标准和尺度来衡量我的感情。

如果我们对别人的意见表示赞同就意味着要采纳它们,反之亦然。如果我们服膺同一个观点,我当然会同意你的看法,否则我自然会表示反对。同样,我也不可能同意你的看法却不采用你的意见。众所周知,对别人的意见是否赞同就意味着它与自己的看法是否一致。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感情。

的确,有时理智上的赞同和情感上的一致并不是完全合拍的,很多时候我们在表示赞成的同时内心没有一丝同情。可是只要稍加思考我们就会承认,哪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理智的信服最终还是来源于同情。在日常琐事中人们的判断不容易被错误的理论误导,所以让我举一个最普通的例子:我们经常会觉得一个笑话很不错,而且朋友们的笑声也非常自然,但是我们自己并没有笑,那是因为我们或许正好忧心忡忡或者心不在焉。可是根据经验,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什么样的笑话会引起哄堂大笑,而这个笑话正巧是这一类。虽然当时的情绪不允许,但是我们知道平时我们完全会跟大家一起开怀大笑,所以我们并不反对朋友的笑声,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

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所有的情绪。一个面容悲戚的陌生人在街上与我们擦肩而过,继而有人告诉我们他刚刚收到父亲去世的噩耗。此时我们不可能对他的悲伤心怀疑问。然而,虽然我们并不是冷血动物,我们却无法体会他悲痛欲绝的心情,甚至根本想不到对他表示一点关心,这种事情也是时有发生的。也许我们与他和他的父亲素不相识,也许由于杂务缠身,我们没有时间去想象他此时的处境。但是经验告诉我们,遭遇如此不幸的人必然是痛不欲生,而且我们清楚,如果有时间周到地为他着想,我们无疑会对他深表同情。正是因为意识到这种有条件的同情,我们才会认可他的悲痛。即使有时实际上并未产生同情,事实也是如此。日常经验使我们懂得在什么样的场合应该有什么样的情感,于是这种规则就会改正我们暂时的"不合适"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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