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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依法治国,势必强盛(3)

子这样曰过 作者:闲茶


再者呢,怎么能够做到名副其实呢?

答案就是用效果来检验,检验一个作家,就去看他的作品,检验一个歌手,就去听她的歌,检验一个篮球运动员,就去看他的比赛成绩。

所以这个检验标准只能来源于实的内容。

要是用闹绯闻去检验作家,用整容去检验歌手,或者用拍广告搞车震去检验篮球运动员,结果还是去买了一张放满了杯子的茶几。

当然,君王也不用自己亲历亲为去检验,为这个检验的人也定义好名,实,和标准就行了。

所以不必是天才圣人才能做好君主,也不用君主事事作为表率。只要不是痴呆,用这套方法,国家都能治理好,只要君主把赏罚的权力掌握好就行,因为趋利避害是人性的一方面,人人都喜欢追逐利益而逃避惩罚。

不用空谈什么仁义道德,也不用讲什么因为爱所以爱,只要做到了赏罚分明,便可以做到令行禁止,虽然很现实,但是很有效。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看上去韩非的方法很完美,实行起来也不难,但实际上他在这里疏忽了一点,正是这一点最终要了他的命。

这一点就是荀老师在周礼4.0中加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人除了理智,还有情感。

君主也是人,所以对于君王来说,理智和情感同时存在。按理智来说,事事都应该按照法的定义去做,能做到当然很好。可是还有情感,无论基于情感的表现在别人看来是对还是错,都的的确确地存在,不能被完全忽略。

所以君主做事,理智上也知道该怎么做,但考虑到情感,有时候还是会做出相反的决定。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有那么多太监、奸臣明目张胆地胡作非为,却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受到惩罚的根本原因。

法,不外乎人情。

要想真正解决这个问题,权势就不能集中在君主一个人身上。

韩非在秦国如鱼得水,事业蒸蒸日上,备受嬴政重用,却引起了李斯极大的嫉妒。李斯觉得自己这是在引狼入室,本来自己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可该死的韩非一来,就全给毁了,韩非倒是欣欣向荣,天天向上,可我的明天又在哪里?

必须除掉韩非,千秋功业只能由我李斯来完成!

于是李斯联合被韩非嘲笑打击过的贵族,屡屡在嬴政面前诬陷韩非,说他是韩国贵族,将来肯定会站在韩国那边对付我们,现在不除掉他,将来必成大患。

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杀之。

嬴政无论多么雄才大略,终究还是人,这么多亲近的人天天给他灌输韩非的负面消息,多多少少都听进去了,理智终于败给了情感。

韩非被投入了监狱,最终被逼自杀,年仅四十七岁。

二十五年以后,害死韩非的李斯因为遭到同僚赵高的嫉妒,被秦二世胡亥判腰斩,灭三族。

历史在这里给这师徒三人开了一个黑色的玩笑。

儒家大师荀况培养了对头法家的创始人,这个法家创始人却死于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师弟之手,而这个师弟生平最崇拜的人就是被他害死的师兄,最终,师弟收获了和师兄同样的结局。

韩非虽然死了,但是他的法家理论在秦国得到了彻底的发扬光大,秦国正是依靠他的理论,军事强大,经济强盛,令行禁止,最终一步一步统一了全中国。

不知道这对于死去的韩非,算是一个安慰,还是算一个讽刺?

秦国虽然实现了统一,可是很短命,只经历两位皇帝便宣告结束,距离秦始皇千秋万世的理想可差得实在太远了。可见法家思想可用来强国统一,却不太适用于治理一个统一的国家,接任的汉朝一开始便吸取教训,采用了另外一大门派的思想:与民休息,无为而治,这就是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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