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5.我看着她沉睡

谁来赴晚宴 作者:(法)菲利普·加尔比


我看着她沉睡

我看着她沉睡。再过五十分钟,她就整整睡了一天一夜了。而且什么都不能证明她很快会醒。我不认为她会发出这样的感叹:“真奇怪!我睡了二十四小时!我该睁开眼睛……?”

我,我已经三十六小时没合眼了。而我,我喜欢睡觉。睡眠对我而言,我想,和所有人一样,都是必不可少的,侦探小说--这不过是举一个例子--或冒险小说的主人公除外,他们不停地行动、做爱、推理、打斗,然后突然意识到他们已经十几天都没合眼了。

没有人可以这样长醒不睡。我说的是,在现实生活中。

尤其是--我也看过不少所谓的车站小说--这些书的主人公多少都有点酒鬼的味道。我呢,只要一杯白葡萄酒就可以让我得偏头痛,光想一想,我都已经感觉不舒服了。

或许是因为我已经……三十六小时,零几分钟,没睡觉了。

她呢,正好相反。几乎一天一夜,她没有处在思考的状态。她在做梦。一些焦躁不安的梦,噩梦。我不会把她摇醒,冲她大喊:“醒醒,醒醒!你做了一个噩梦!”

睡醒后等着她的现实比她的噩梦还要糟糕。

她睡得很沉。

我看着她沉睡。有点焦躁,但一心为她好,事实上也有点被吓坏了。

当她醒来……

一个有洁癖的姑娘!爱干净到极点:拍打、揉搓、打扫、冲洗!

可以说她疯了。如果她仅仅只是疯了那倒还好。如果她不能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可怕之处也就算了。“她行为举止中可怕的反常”:记者们的说法;这这种情况下,这种说法倒是恰如其分。

如果我真是她的朋友,我就该在她熟睡的时候闷死她,掐死她,对着她的脑袋开上一枪、两枪、三枪。是的……可是……我就得在监狱里度过余生,永远和她分开?不然就是她被送进一家疯人院,或关到一家监狱里,而我还是自由身,可以随时去看望她。要是她死了,她就永远都不可能来看望我了。

现在,她睡着。我不知道有朝一日我是不是还能睡着。如果她醒来--说到底,没有任何迹象证明她有朝一日会醒过来--,我或许马上就能睡着了。仿佛连通的花瓶原理。然后她会守护我,一天,两天。

不可思议!当她清醒了,她走到隔壁房间,看到她所犯下的罪行铁证,她会不会记得真实发生的一切?她会不会怀疑我说的话?她会不会悲痛欲绝?

我问自己太多问题。而她呢,她不问自己任何问题。

她喜欢秩序、清洁;她成天都在收拾、用力地擦洗。摆脱不掉的洁癖,她讨厌脏乱。

我们是朋友,但她从来没有告诉我她孩子的父亲是谁。从今往后,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并不认识她所有的相好。而且,孩子的父亲或许只是她的一夜情人。或许把那个家伙留在家里会弄得鸡犬不宁。

她只留下了孩子。

保留一个孩子。像把醋黄瓜存在玻璃瓶里、把沙丁鱼存在盒子里、果酱装在罐子里那样放得整整齐齐,每三个月掸一次灰。

我没有太多带孩子的经验,但至少,在我看来,孩子是不能在储藏柜里长大的。一个孩子会跑会跳,会哭会闹。我女友的小孩就很闹,脏兮兮的。这个正在熟睡的、幸福的女友,但她醒了之后,就要变成不幸的女人了。

至少我这样猜想。

如果她醒来,反咬我一口?如果她认为在隔壁房间,可能是我……孩子的骨灰,我……

是她。我没有看到那一幕,但我知道:是她。我来这里是为了来灭火的。我知道事情是这样发生的:她在给孩子洗澡,用漂白水搓他……她在床上浇上汽油……烧着了……她把小孩扔在床上。显然,我来迟了。我没对她此前表现出来的一些奇怪征兆予以足够的重视:当孩子把自己弄脏、当他把食物吐出来时她表现出来的过激反应、她的暴怒。

来迟了。

她……怎么说呢?她在微笑吗?她在她的房间,躺在她的床上。

是的,她在微笑。

她在等我,她在陷入沉睡之前曾经打电话通知我来。

“你是我朋友。你应该帮我。”

我是她唯一的朋友。我来了。我本应该通知警察局、消防队的。但是已经于事无补了。

二十四小时已经过去了。现在再打电话给谁有什么用?我是她唯一的朋友。我知道怎样帮朋友。

是的,我应该采取行动……收拾房间。不惜一切代价阻止她醒过来后发疯或变成不幸的女人。既不进监狱,也不进疯人院。又一次着火了,这一次是我为她放的,为了掩盖她犯罪的所有痕迹。

调查员多半精明、不好糊弄。不过没关系:我是她的朋友。

警察并不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的。

消防车的警笛声再也不能把她唤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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