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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2)

中华风俗历:活在岁时记里的传统中国 作者:陈果夫


因时教化的意思。春为四时之首,因天气及生理关系,动物界尚有牝牡交合的欲望,所以,在古代,时常于立春前一星期,由各级官员将所有积压案件,逐一处理,并视案情轻重,对“罪非殊死”的一些案犯,酌情减免刑罚,目的在于,使人精神振作,增益人口繁殖。对自首的,允许悔过自新,以示与岁更新,使犯人重新做人。

[走马]

走马就是“跑马”,即“骑马”,盛行于唐玄宗时。当时有人因此说道:“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北方人自古因地理地势的缘故,大多喜好骑马。

[蹴鞠]

蹴鞠在古代极为盛行,相传起源于黄帝时。《史记》:“处后蹴鞠。”《后汉书》:“六博蹴鞠。”《汉书·艺文志》有关于蹴鞠的内容二十五篇,颜师古对此注释:“鞠以韦(皮革)为之,实之以物,蹋以为戏。蹴鞠陈力之事,在昔附于兵法。”《太平御览》引用《三仓解诂》称:“鞠,毛丸,可踢戏。”蹴鞠,就是如今的踢球。汉朝时做这种游戏,要在地上挖出洞窟,把球踢入其中,又因为球很容易跑到别的地方,需要奋力追逐,所以还要挖出一条界线,以示限制。隋唐时有专门的球场,宽广平坦,和今天的运动场没什么差异。蹴鞠的时候,把两根数丈高的竹竿插在地上,并用网把竹竿网住,作为球门,以能踢进球的为胜。踢球的人分为左右朋,相互比赛。还有一种称为“踏球”的娱乐,即用脚蹬踩在球上,拐弯奔跑。《唐语林·卷五》:“今乐人又有蹋球之戏,作彩画木球,高一二尺,女妓登蹑,球宛转而行,萦回来去,无不如意,盖古蹋鞠之遗事也。”汪云程有《蹴鞠图谱》,上面罗列的规则很是详细,分左右两队,球门、社规以及踢法等许多细则。及至南宋临安,蹴鞠打球皆有社团。

[春台戏]

各地民间举行种种娱乐活动,用以迎接春气,预兆丰年。人们在开旷之处搭台,聚资请戏班表演,祈福农祥,称为“春台戏”。

[卖春困]

立春过后,天气渐渐和暖,往往使人容易瞌睡,易于惰态。儿童于立春当日应特别早起,高呼:“卖春困!”用以振作精神。宋朝陆游有《岁暮诗》:“从今春困不须卖,睡到日高三丈时。”还有《岁首事诗》:“卖困儿童起五更,”诗后自加注解:“立春未明,相呼 卖春困 ,亦旧俗也。”

[躬耕]

在古代,天子诸侯都有亲手耕耤田的礼仪。耤田就是古代天子、诸侯征用民力耕种的田地。有明文规定,天子耤田千亩,诸侯百亩。《礼记·月令》关于“孟春三月”载有:“是月也,天子乃以元。祈谷于上帝。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措之于参保介之之御间,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藉。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诸侯九推。”保介,即衣甲,参,即所乘之马。这句话是说,勇士身披盔甲,以保护君王,将农具放在马匹与车乘之间。汉文帝、景帝时,先后颁布诏令,告示全国“朕躬耕以给宗庙粢盛”,又说 “朕亲耕为天下先。”从那时起,皇帝于立春亲自在耤田耕种,祭祀先农,又建造耤田仓,把收上来的谷物,全都用来祭祀,作为粢盛,也就是供奉的食物。此后历代遵循这种规矩,只在时间上小有差异,或者三月,或者四月不等。汉章帝、唐太宗、晋武帝都用正月,汉明帝、齐武帝则用二月。到了清朝,从雍正五年开始,京师以及各府、州、县都要在当地东郊选择洁净丰腴的田地,修建先农坛。坛内开辟有耤田四亩九分,耕牛一头,农具一副,挑选勤劳谨慎的农夫两名,免除他们的差役,酌情给予口粮,让他们在农坛里看守灌溉,地里的收入都用作祭祀,以为粢盛。每年四月,挑选某个吉祥的亥日,在黎明时分,由官员率领本地德高望重的长者,以及农夫代表,在先农坛恭敬致祭,祭祀完毕,官员换上蟒袍,按照九卿耕种的条例,行九推礼,农具为赤色,牛为黑色,种箱为青色。在县上,由知县扶犁,典史播种,德高望重的老者一人牵牛,奏庆丰年的礼乐,九推九返,最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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