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艾弗雷德·博登(5)

致命魔术 作者:(英)克里斯托夫·普瑞斯特


几年前,我的同行大卫·德文特先生曾说过:“魔术师保护他们的秘密不是因为这很重大,而是因为秘密很琐碎微小。舞台上创造出的精彩效果,常常是一些荒谬可笑的神秘细节所呈现的结果,魔术师必得承认。”

总而言之,这就是舞台魔术师自相矛盾之处。

如果秘密被揭露,戏法技巧就会被糟蹋,不仅是魔术师自己,同时,他们所娱乐的观众也了解如此。大部分人都沉醉在表演所创造出的神秘感,无论对所目睹的表演感到多好奇,他们也不会想破坏这种气氛。

魔术师很自然会想保卫自己的秘密,如此才可继续以此维生,这是众所周知的,就算最后成了自己秘密的受害者,还是不会改变初衷。在魔术师的表演生涯中,一项戏法可以表演愈久,表演成功的机率愈高,而且依此推演,他欺瞒的人群就愈多,因此对他而言,保护这项戏法的秘密愈是重要。

秘密的影响是渐渐扩大的,许多人都会看到,其他同行会模仿或改编,魔术师会让它逐渐发展,所以表演会经年改变,促使新戏法更加复杂、无法解释。

透过这一切,秘密继续存留,同时也保留它微不足道的琐碎。随此,戏法的琐碎对名声也愈来愈有威胁性。秘密变得令人痴迷。

所以现在来到真正的主题。

如同金林福一般,我一生都以跛行来保卫秘密。我现在已有些年纪,而且老实说,也挣得一些财富,舞台表演已失去它全盛的魅力。因此我后半辈子就象征性地跛行,以保护少数人知道,甚至更少人在乎的秘密?

我想不尽然,所以最后我将违反自己一生遵行的默许协定,写出“新瞬间转移术”。这是使我一炮而红的幻觉术名称,被许多人称为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术表演”。

我打算先写一小段观众看到的表演。

然后再写背后秘密的揭发!

这就是我说了这么多的目的。现在我先搁笔,如你们所同意的。

* * *

足足三个星期,我克制自己不能写这本书。我不需要说明原因;也不需要别人来告诉我为什么。新瞬间转移的秘密不是我可单独揭露的,一切到此为止。

我着魔了吗?

这些年来这秘密对我来说很宝贵,还因此经历了外界想一窥究竟的数不清攻击。我大半辈子都在保护秘密,难道这还不构成默许协定吗?

但现在我知道所有秘密都是琐事。毫无价值的琐事!我竟奉献了一生在不重要的秘密上?

当我反省这令人心烦的事实,回顾自己一生的表演,沉默的两个礼拜也悄悄溜过。

这本书、日记、故事——我应该叫它什么呢?——它像我所记录的一般,是某项协定下的产物吗?我已彻底想清楚一切事情的关联了吗?

在默许协定之下,一旦我发表声明,就要为此承担责任,就如同这是我亲口说的话。目的、行为与言词的统一,对协定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我不会删除之前允诺揭示秘密的句子(基于相同理由,之后我可能也不会删除现在所写的这些句子)。

然而,我的秘密还没有被揭发的迹象,甚至不再有此可能。

我得继续跛行下去。

不管鲁伯特·安吉尔是不是还活着!有时候我的确会将他抛诸脑后,固执地将他这个人和其所作所为拉上遗忘之帘。但那混蛋一直活着,他一刻不死,我的秘密就将面临危险。

我听说他仍然表演他版本的“新瞬间转移”,而且持续地在脚灯照耀下做攻击性的评论,宣称观众看到的通常都是“抄袭、且从未改良过的表演”。这些评论和更多其他同行传来的传闻令我忿恨难消。

安吉尔已经想到位移的新方法,据说表演起来效果很好。

然而,他表演的弱点是速度太缓慢。无论他声称可以做到什么,仍然无法和我一样快速表演这把戏,他一定非常想知道我的秘密,想到要疯了!

默许协定绝对不能打破。秘密绝对不能泄漏!

* * *

既然安吉尔已被带进这故事,我应该叙述一下事情最先的起因,然后再详细述说我们的纷争如何而起。很快你们会清楚挑起仇恨的是我,而我毫无承担责任的骨气。

然而,我是因为遵守我所认为的最高原则才被引上歧途,当我了解自己的所作所为后,确实有尝试修正。事情是这样开始的。

在职业魔术表演的边缘地带,有少数人认为魔术戏法很容易欺骗富有以及易上当的人。他们使用与正统魔术师相同的手法和仪器设备,但他们称自己的手法效果是“真实的”。

可以理解的是,表演巫师角色的舞台魔术师,欺诈手法总是一线之隔。细微的差别才是至关重要的。

譬如,有时我会公开所谓“中国连环圈”的幻觉表演。我会从照明充足的舞台中央开始,若无其事地拿着金属环。我不会事先声明要用这些环做什么,观众所目睹的(表演者认为他们看到的,或表演者允许他们看到的),是十个大大的、分开的发亮金属环圈。观众席上的少数来宾,会被准许触摸检查这些环圈,他们代表观众检查这些环圈是坚固、无接缝或缺口的。

接着我会拿回环圈,令观众惊讶的是,我立即将所有环圈连成一串,高举着它,让大家都看得到。我会请一位观众来摸摸看,同时再次连接和解开环节,将一些环圈接合成数字或图形,然后迅速解开,随便将它们套进一只手臂或绕住我的颈部。

在戏法的结尾,观众会看到(事实上是他们认为看到的……),我再次握住十个分离的坚固环圈。

我怎么做到的?答案是这般戏法只有靠多年练习才可演出。

当然其中有秘密,但因中国连环圈仍是受欢迎的戏法,还有许多人在演出,所以我不能轻易揭露秘密。它是一个戏法花招、一种幻觉、一个显然不是什么奇迹的秘密,它是以技巧、鉴别力及表演能力来完成。

以另一个表演相同幻术的魔术师为例,他可以运用完全相同的秘诀,却大声说自己是以巫术般的意念来接合和解开环圈。他的表演会有什么不同的评语?他会看似毫无技巧可言,但富有神秘及特殊能力。他不仅是娱乐表演者,同时也是藐视自然规则的奇迹创造者。

倘若我或其他职业魔术师也在场,我应该告诉观众:“那只是一个花招!那些环圈并非如其看起来的模样,你没看到你认为已经目睹的。”

奇迹创造者会(虚假地)回应:“我刚呈现给观众的是超自然力量的结果。假使你说它只是一种魔术戏法,那么请向大家解释它是如何做到的?”

至此,我不会回应。我有职业道德,不能揭露戏法是如何运作。

因此,奇迹似乎一直是个奇迹。

当我开始表演时,灵异效果或“招魂术”相当风行。有些是公开在戏院舞台上表演;其他则是较偷偷摸摸地在工作室或私人住家表演。这些表演都有共同的特色,他们据称带来希望给那些刚丧亲或年长的人,让他们相信死后似乎还有另一个世界。许多金钱在这种寻求心灵的安慰上转手。

从职业魔术师的观点来看,招魂术有两个重要特色。首先这是使用一般标准的魔术师技巧手法;再来骗徒总宣称,魔术效果是超自然力量下的成果。换句话说,奇迹般的超能力都是不实的声称。

这正是激怒我的地方,因为任何称得上是舞台幻术家的人,都可轻易复制所有的戏法。那些表演死后还有来世而且灵魂可走动、死者可说话等等超自然的现象,全都是谎言,却先于我于一八七四年抵达伦敦。在约翰亨利·安德森的指导以及奈维尔·马斯基林的赞助下,我开始尝试在各家戏院和音乐厅找寻工作机会。

那时代舞台魔术很受欢迎,但伦敦充满聪颖敏捷的魔术师,进入那圈子并不容易。我设法在那圈子里得到了一个不太重要的位子,什么工作都做,虽然我的魔术表演很受欢迎,但声望的提升却很缓慢。

老实说,当我还在父亲的车轮修理场时,就开始着手计划这伟大的“新瞬间转移幻术”,然而,它离开花结果还有一段漫长的时间。

当时,招魂魔术师经常在报纸期刊上刊登他们的魔术服务,而他们有些戏法时常被讨论。招魂术呈现给大众的是比观众在舞台上看到的还要刺激、有效果的一种戏法。倘若魔术师有足够的技巧,可以使年轻的女士进入催眠状态,让她盘旋在半空中,这会使人们开始议论;为何不更有效直接运用那技巧来与刚过世的死者沟通?真的,为何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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