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关系中国民法学发展的几个问题(3)

大国法治 作者:唐晋


问题在于,何时中国民法学才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法学术之林,与一切国家的民法学比肩而立?何时才有不以参考借鉴外国经验为目的的对外国民法的学术研究?何时才有一批研究外国民法的中国学者?这样一批研究外国民法的中国学者,将经常出席国际的和外国的学术会议,与外国民法学者平起平坐,共同研讨外国民法面临的重大课题,报告其研究外国民法的学术成果。这样的民法学者,将不同于现今及此前所有的中国民法学者。中国民法学,只有造就出这样一批专门研究外国民法的学者,才能终结中国民法学单纯扮演“学生”角色的历史,届时中国民法学既当“学生”也当“先生”,也就在世界民法学术之林,为中国民法学争得了“一席之地”!

(五)“全方位”的外国民法研究

现今中国民法学界已经有了一些研究外国法的学者,虽不是专门研究外国法,虽其研究的目的仍然是为了学习外国经验,产生了一批研究外国法的学术著作。但其研究的对象,仍局限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范围,这是由前面提到的“指导思想”决定的。现在看来,中国民法学不应继续将研究对象局限于“发达国家和地区”。随着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的国家已经旧貌换新颜,正在成为一个真正的大国。要求中国民法学放眼世界,不仅密切关注和研究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民法,而且密切关注和研究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民法。凡有中国商品、中国旅游者、中国投资者和中国企业到达的国家,就有必要密切关注和认真研究该国民法。遗憾的是,中国民法学在这方面做得很不够。且不说研究非洲、拉丁美洲、东南亚、中亚国家民法,就是对周边邻国包括对俄罗斯的民法,也缺乏关注和研究。中国民法学和民法学者,要本着一贯对国家、民族、人民负责的精神,跟上国家、民族复兴的步伐,勇于承担国家、民族、人民和历史赋予的使命,敞开胸怀,放开眼界,面向未来,面向世界,实施“全方位”的外国民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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