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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花燕子》中的法律错误(2)

影像中的司法 作者:徐昕


这一律师“牛人”的形象与中国的现实差距甚远。事实上,多年以来中国律师的地位并不高,司法人员对律师的歧视长期存在,律师执业环境恶劣,被非法剥夺执业权利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律师自身基本权利受侵害的事件也屡见不鲜。正因如此,尽管律师群体已成为社会公认的高收入阶层,但社会以及律师自身对律师职业的评价仍普遍偏低。

而与此相应,交警拥有强有力的处罚权,在当代中国社会的地位一直很高,除特权阶层外的一切“驾驶员”都得对其敬畏三分,所以燕子的表现倒是反映了现实生活。然而,交警队的反应却令人大感意外。燕子回到单位,立刻被交警队队长训话:“你怎么能乱扣车呢?人家是律师!他可是一个很难缠的人,你会给交警队惹麻烦的。”即便燕子是“依法处罚”,但端木的车还是马上被送了回去。在现实中,有谁见过交警队及其队长会惧怕律师,竟然还怕成这样呢?

可是,队长最担心的事情“立刻”发生了——交警队收到了传票,端木要与交警队打官司。警察怕律师的场景再度上演。队长责令燕子向端木道歉,和他好好“谈一谈”。燕子委屈万分,但最后只能从命,因为队长说:“这不仅仅涉及你个人,还涉及到整个单位。”

燕子万般无奈,于是给端木发短信。端木君大喜,双方约定下午5点在游乐园谈案子。一位是帅哥大律师,一位是美女警察,两人初次打交道,又是冤家对头,却通过短信联络,约会地点还是情调浪漫的游乐园。谈判过程的确是“唇枪舌剑”。燕子悄悄而迅速地坐在端木旁边,端木责怪燕子迟到,燕子说只迟到一分钟,端木称自己做律师业务是按分钟收费的(中国律师目前还没有按时间收费,而按分钟收费的律师国外也是没有的),燕子指责他呆板机械,端木声称“男性化”的燕子没人要……双方争争吵吵,与其说是协商纠纷的处理,不如看成“打情骂俏”——也只能这么看。闹剧的升级是燕子强拿了端木的计算机密码锁,并胁迫“晕高”的大律师坐过山车。端木恨得牙根直痒,打算告燕子侵犯财产,却又乖乖地上了过山车。故事被编造成这样,想像力之丰富的确令人佩服,但却给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律师和警察的形象抹了黑。

律师在过山车上“鬼哭狼嚎”之时,燕子接到处理交通事故的任务,离开了游乐园。端木下了过山车,准备告燕子侵犯财产,并拿出录音笔,打算调查取证。燕子虽然拿了端木的计算机密码锁,但显然只是开个玩笑,不可能不还他。一位律师怎么可能就这种事情打官司呢?而且,即便诉讼,按照燕子“硬邦邦”的性格,她也决不会否认这一事实的存在,何必要费力调查取证呢?当然,律师就更用不着在漆黑的夜晚悄悄地跟在美女警察的身后N分钟之久突然将手搭在燕子的肩上了。警花其实早已察觉,偏偏就是不回头,只等“咸猪手”启动,便将来人摔倒在地。端木晕了过去,燕子焦急万分,口中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最后竟然大喊救命,夸张得过火。

现在来看看端木与交警队之间的官司。姑且不论起诉前当事人准备材料、调查取证的种种过程,在当事人提起诉讼后,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5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15日内提出答辩状。诉讼程序是一个按照法律预定的规则和程式进行的过程,影片可以省略某些阶段,但不能让观众们觉得“根本没有”这些过程。因为燕子刚处理完端木违章驾驶事件,把端木的汽车开回队部不久,似乎就在当天,交警队就收到了应诉的传票,于情于理于法皆不通。

而且,令交警队担惊受怕的官司,直到影片最后,还是没有交待清楚究竟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还是别的什么“法律程序”。原被告是谁,诉讼请求又是什么,怎么把交警队拉进诉讼的……勉强推断,端木可能受聘为交通事故原告一方的律师,被告的肇事车辆系由交警队转让,但半年后仍未过户,端木因此以交警队负有连带责任为由而将其列为共同被告。倘若如此,这就应当是一个民事赔偿诉讼,因为交警队与肇事司机之间发生的是民事法律关系。但“开庭审理”似乎又只是一次行政处理,有点像是行政性的“听证会”,但也无法判断或推断,究竟是什么行政机关、按何种程序、处理谁与谁之间的纠纷、此种程序何以启动等。

该案的开庭审理可谓错漏百出。开庭被说成“听证会”;开庭在一个会议室进行,几十个人围着一个大圆桌,裁判者不像是法官(但姑且称之为法官),不穿制服,不用法棰,也没有书记员——倒像是我所研究的“非正式开庭”(《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1期);端木和燕子分别代表原告和第二被告交警队,原告和第一被告皆未出庭,两人紧紧挨着法官并排就坐;而法官根本不懂任何法律规则,没有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没有宣布法庭纪律,没有核对当事人身份,没有宣布案由,没有宣布审判人员名单,没有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甚至没有书记员,没有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也没有进行法庭调查,法官甚至不知道当事人陈述或辩论的顺序,只是宣布“你们说吧”。于是,端木和燕子同时站起来说完全相同的话,几轮之后双方还开始相互补充,在场者被“调戏”得一惊一乍。作为对手的端木和燕子立场出奇地一致,都把矛头指向城管局,认为是堆在路上的石子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燕子则称对此事交警队并不知情,因此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而只需承担监管不力的行政责任。最后法官当庭宣判,由根本不知情且未出庭的非本案当事人城管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却连赔偿金额都没有说清楚——法官居然可以裁判案外人承担法律责任!

不打不成交,这场官司让“自命不凡”的端木与“假小子”警花两人有些惺惺相惜——事实上,大律师那晚挨摔后便借机靠在燕子身上,从医院回家后反反复复听那段录音,显然在那时就打算要“泡”警花了。端木大律师开始给燕子送花,而且送的是玫瑰。警花燕子也高兴得蹦蹦跳跳,甜蜜地把玫瑰分插在每一张办公桌上。不过,暗恋着端木的律师助理醋意大发,借端木开庭之机用其手机给燕子发短信,竭力破坏这一刚刚萌动的爱情。最后,燕子把玫瑰扔在地上,并发短信:“让你的花见鬼去吧”。端木刚好看到短信,不过却没有追问原因——这让善良的观众们为他们担心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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