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要走了吗,伯尼?其实不用,你可以留下过夜。”
我考虑了一下。现在已经很晚了,而且如果留在卡洛琳在西村的公寓过夜,明早可以步行去上班。不过我还是决定早上应该换上干净的衣服,还有今晚我要睡自己的床。
致命的决定。
几名醉酒的游客在哈德孙街抢先我一步跳上了一辆出租车,这时我做了第二个致命的决定。见鬼!我不坐车了!我决定到谢里丹广场去搭地铁。我坐到上城七十二街,买了份最新的《纽约时报》,站在路边等着绿灯亮起,好走回家看报。
“抱歉……”
我转向那声音,眼前是个身材窈窕、留着暗色头发、长着心形脸蛋的女人。她五官均匀小巧,肤色柔嫩得像洗面乳广告,穿着深色上班套装,戴一顶红色软呢帽。她很漂亮,而我冒出的第一个念头是:如果她是在帮都会卖花筹款的话,我会大失所望的。
“我实在不想打扰你,”她说,“可你就住这附近,对吧?”
“对。”
“我想也是。你看上去很面熟,我肯定在这附近见过你。说来可笑,我刚才下了公共汽车往家走,感觉有人跟踪。这话我自己听着都像演肥皂剧,可这感觉没错。而且我住得很近,叫出租车好像没必要,再说……”
“我陪你走回家好吗?”
“你愿意吗?除非完全不顺路。我住七十四街和西端大道交会口。”
“我也住西端大道。”
“哦,太好了!”
“在七十一街。”
“哦,”她说,“那就表示你得特意多走两个路口送我,再走两个路口回家。多走四个路口。不行,我不能让你这么做。”
“当然可以。别人要我做的常常还远不止这些呢。”
“你确定?有出租车来了。要不我们坐吧?”
“就两个路口?还是节约点吧。”
“呃,你陪我走到西端大道就行了,”她说,“然后我只要自己走过那两个路口,而且——”
“别再说了,”我说,“我一直陪你走到家。真的没关系。”
致命啊,致命。
她告诉我,通常她不会这么晚回家。今晚有课,下课比平时晚了点,之后又跟几个同学出去喝咖啡,大家聊天聊得忘了时间。
我问她都聊些什么。
“什么都聊,”她说,“开始是谈到我们早先排过的一场戏,之后又说起体验派表演法的种种道德问题,然后,呃,从一个话题岔到另个话题地没完没了了。”
通常都是这样。“你是演员。”
“嗯,是修表演课,”她说,“也许算是演员吧,不过现在说这个还太早。这就是我上这个课的原因。想知道答案。”
“而在这同时——”
“我是律师。只是这样说也不太贴切。我其实是律师助理,目前在攻读法律专业准备当律师。每周一三五到曼哈顿法学院上课。”
“星期四上表演课?”
“星期二和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