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5.酒史、酒话、酒文化(8)

明报:茶酒共和国 作者:黄苗子


然而劝人饮酒,如果不论青红皂白勉强将事,往往好意也会变成恶意。因为酒量因人而异,随人之量以相劝,必可尽宾主之欢,否则就好像政府抽税不管百姓收入多少一般,就有人会不胜负荷不堪其苦。

现在不喜饮酒或量浅的人,与人酬酢,常说"以茶代酒";这原本也是从古礼衍生出来的,只是古人"以水代酒"罢了。《礼记·玉藻》说:"凡尊必上玄酒。"这里的"玄酒"指的就是水。因为上古没有酒,水又是酒之源,水色属玄,故祭祀行礼时以"玄酒"最为尊贵。如果好强人饮酒的人也能明白这个道理,那么当人"以茶代酒"时,也应当足以为欢了。

七、妓女侑酒

酒筵之间所以要劝饮乃至于强饮,原本之意都是为了尽欢。而尽欢之法,古来每以妓女歌舞或行酒。

(1)妓女始于何时

"人间妓女,始于何时?"清人袁枚《随园诗话》曾探讨这问题。据他考察,起于春秋,在管仲之前。而梁章钜《称谓录》,所举"妓女"名目,多达三十六条,由此可得知"御妓"供奉内延,起于晋代;"官妓"服侍官府,始于唐代;"营妓"则"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汉武帝开其端。而宋代以后,官妓有"乐籍",称"乐户",必须嫁给士农工商等良民所谓"从良"之后,才能脱离乐籍,出于苦海。元代夏伯和《青楼集》记载当时妓女事迹,其中擅长杂剧搬演的不乏其人。从元明两代之"妓女剧",可以看出她们由教坊管领,并征收税金,做的是"迎官员、接使客","应官身、唤散唱";或是"着盐商,迎茶客"、"坐排场、做勾栏"。则妓女在元明两代,除席间侍候官员商客歌舞侑酒之外,也从事戏曲演出。

(2)酒纠与录事

妓女在席间侑酒,有时也担任所谓"酒纠"或"录事",因之亦以此称妓女。据陆游《老学菴笔记》,唐代已有此称。"录事"本为官名、职掌总录文簿,举弹善恶。大概妓女在筵席间对于遭犯酒令的人,有"投旗于前"、命人饮酒的"职掌",其事有如官府"录事参军"之"举弹善恶",故以"录事"称之、以抬高其身份;而"酒纠"一词,则显然就其席间任务而命名。

(3)奇杯异盏

再说饮酒之器皿花样繁多,自为意中之事;而好新奇风雅的,《史典论》谓汉末荆州牧刘表有所谓"三爵",大的叫"伯雅",其次叫"仲雅",小的叫"季雅"。分别容受七升、六升、三升。又《朝野佥载》说曹魏陈思王曹植有"鹊尾杓",柄长而直。把它摆在酒樽里,曹植要劝某人饮酒,呼叫它,它的柄尾就会指向某人。又《逢原记》载唐代宰相李适之有九种珍奇的酒杯,其"蓬莱盏"有象征蓬莱、方丈、瀛洲的三仙岛,注酒其中,以山没为限;其"舞仙盏"设有机关,酒一注满,则仙人出舞,而瑞香毬子弹落盏外。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