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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心存敬畏 卓越人生必须遵循的规则(2)

修正哲学Ⅰ 作者:修涞贵


人的敬畏感可以通过崇高唤发出来,一个有着内心敬畏感的人,也自然是一个有着道德感和历史责任感的人。不管怎样,人应当有所敬畏,有所敬畏,才会对道、对德有所尊崇,才会更好地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

人在世上走,无论何时何地,你都得心存敬畏。头上三尺有神明,这个世界始终都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你,你不可能天马行空、独往独来。诚如易中天所言:“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人,也不可能真正在乎自己;一个什么都不怕的人,最后就什么都不是;而一个民族如果什么都不敬畏,那就不但难有长进,没准连家底都保不住。”

心存敬畏,不是担心触怒神灵会遭遇报复的“泛灵论”,也不是丧失自信、无所作为的“匐地臣服”,而是一种清醒,一种明智,一种谨慎,一种自觉,一种做人的信念和境界。

人立天地间,要生存、要成长、要发展,就不能不心存敬畏。心存敬畏,我们才能把握自己,有所坚持,有所不为;心存敬畏,我们才能进退有序,不致乖张。心存敬畏是阻止我们滑向浅薄无知、恣性妄为的坚实护栏,是保证我们远离灾难与不幸的不二法门。

二、敬畏生命,敬畏自然

阿尔贝达·史怀哲说:“如果人类拥有生存的意愿,那么他就必须尊重其他生命以及他们的生存意愿。”“敬畏生命”是指敬畏自然界的一切生命,尤其是人的生命。“敬畏自然”是按照自然界的规律办事。敬畏生命、敬畏自然是卓越人士入世必须遵守的规则。

周国平在《尊重生命》中写道:“热爱生命是幸福之本;同情生命是道德之本;敬畏生命是信仰之本。”

生命是自然的精华,极其宝贵,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必须对生命持有尊重的感情,平等地对待自然界一个个独立的生命体。

弘一法师在圆寂前,再三叮嘱弟子把他的遗体装龛时,在龛的四个脚下各垫上一个碗,碗中装上水,以免蚂蚁、虫子等爬上他的遗体后在火化时被无辜烧死。弘一法师对于生命深切的怜悯与敬畏之心不能不让人感动。

这里折射出的是一种文化观和价值取向 善待和敬畏生命。法国医生、哲学家阿尔贝特·史怀哲因提出“敬畏生命”的伦理学观点而获得了1952年诺贝尔和平奖,其基本思想就是与生命休戚与共,尽可能尊重和不伤害生命,也就是说对一切生命 人的生命和其他动植物的生命,都应该保持敬畏的态度。

世界上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一个生命都值得珍惜,因为生命都是母体精心培育出来的,承载着母体最美好的祝福和愿望。史怀哲曾经这样说过:“敬畏生命 只有我们拥有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善待生命,我们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宝贵与美好。地上搬家的小蚂蚁,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草原上奔跑的马群,大海中戏水的海豚,等等,无不丰富了生命世界的底蕴,为我们生存的世界增添了无尽的乐趣与喜悦。

在生命伦理学领域中,“敬畏生命”是指敬畏自然界的一切生命,尤其是人的生命。人是“万物之灵”,《孝经·圣治章》中有言:“天地之性,人为贵”;《黄帝内经》中说:“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唐代名医孙思邈也说过:“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这些思想都凸显了人的崇高地位,认为人的生命是神圣并最具有价值的。

阿尔贝特·史怀哲在《敬畏生命》一书中写道:“善是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理。”敬畏生命是一项基本的伦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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