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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三亿救命钱(13)

水源地 作者:林建华


时间到了1985年9月,水电部以急件的形式致函湖北省、河南省。(急件)〔85〕水电计字第298号《关于解决丹江口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经费分配安排意见的函》对3亿元经费问题作了具体安排:

分配湖北省19800万元,河南省9900万元,其余300万元作为全库区勘测设计费用,由长办掌握使用。

上述经费分配中,湖北省应包括大柴湖供、排水治水工程和柳陂围堤移民问题在内,河南省包括宋岗、陶岔灌溉工程等安置移民必须的工程在内。按照国家批复规定,此经费只能用于解决丹江口水库移民问题。 两省主管部门将经费使用计划具体安排落实,告我部并抄告长办。

这项移民专项经费,除为移民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条件所必要的工程和移民生活继续补助外,其余原则上按周转金性质管理和使用。经费使用要坚持经济合同制度,每年移民专项经费,应根据各省、县汇总上报签订的经济合同项目,经长办核定后再行下拨。

至此,久拖不决的移民问题终于有了结果。如果将库区移民的现状比喻为一个贫血已久的病人,这3亿元就是一袋最宝贵的血浆;如果将移民比喻为四肢冻僵的人,这3亿元就是一盆温暖的火;如果将移民比喻为干渴得即将窒息的人,这3亿元就是一瓶救命的水。不管怎样形容都不过分,这3亿元将给水源地几十万极度困难的移民们输氧输血,让他们振作起来建设新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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