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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守望历史(6)

水源地 作者:林建华


禹的预言很准,夏、商两代末君,都因沉湎于酒而亡国。鉴于此,周朝发布了中国最早的禁酒令《酒诰》,其中规定:王公诸侯不准非礼饮酒,只有祭祀时方能饮酒;民众聚饮,押解京城处以死刑;不照禁令行事执法者,同样治以死罪。为随时提醒人们禁酒,承置酒器的几案被名曰“酒禁”。

墓中的铜禁极为精美,其器身以粗细不同的铜梗支撑,器身布满多层镂空云纹,十二只龙形神兽攀缘于禁的四周,另十二只蹲于禁下为足,这是我国迄今发现用失蜡法铸造的最早的铜器,其工艺精湛复杂,令人叹为观止。我国此前总共只出土过两件铜禁,1926年陕西宝鸡斗鸡台出土一件西周铜禁被完好地保存在天津博物馆,为国家一级文物,一件被美国掠走,收藏在纽约市博物馆。这两件都属于西周初年器。下寺二号墓发现的这个铜禁在国内属于第三件,这个铜禁的造型和铸造技术较之天津和美国的那两个要精美得多,属于国宝级文物。铜禁的发现令在场的考古人员喜不自禁。这座铜禁重达160多公斤,很可能是由于体积过大和自身太重,才躲过了盗墓贼之手。然而,欣喜接踵而来,接下来出土的是编钟。

编钟是指依其音律变化规律由小到大或由大到小成组的钟。钟本身依其形状分为甬钟、纽钟。最早的形态为甬钟,甬钟的钟身呈合瓦形,钟体截面为椭圆的扁圆形,因钟的顶端有一长长的悬柄称“甬”而得名。《诗经·周南》中有:“窈窕淑女,钟鼓乐之。”说的就是一群体态窈窕婀娜的女子在钟鼓的伴奏下,载歌载舞的欢快情景。钟也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所谓“钟鸣鼎食之家”。

二号墓悬挂编钟的木制钟架早已腐朽坍塌,几十个大小甬钟横七竖八地躺在墓室的淤泥中。李玉山说:“看到这组编钟,我的心顿时狂跳起来,这说明,这个墓的墓主人起码是王侯以上的贵族。”

周王朝初期实行的是“封诸侯,建同姓”的政策,将周王朝宗室贵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西周的属国。《左传》:“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古人在祭祀时的各项活动都按照一定的规程进行,这套规程就是礼。西周初年,为强化统治,经过周公姬旦的改造,将礼从宗教的制度转换成了基本的社会典章制度,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周公“制礼作乐”。据《仪礼》记载,礼的内容有十七项,以礼对贵族的身份、权利、行为规范进行约束。以后,十七项礼被归并为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共五礼,唐代以后,这五礼一直沿用下来。祭祀时载歌载舞,将“颂神娱神”的愿望“送达天听”,这就是乐。经过周公姬旦的改造,乐成了配合礼的一套程式。礼和乐相辅相成,构成了当时的社会典章制度。以“礼”来区分宗法远近等级秩序,同时又以“乐”来和同共融“礼”的等级秩序,两者相辅相成。在统治阶级内部所设定的等级具体表现为“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古代舞队的行列,八人一行,叫一佾。按周礼,天子的舞队用八佾(即六十四人),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士二佾。阶层不同,使用舞队人数也不同。此外,为舞队伴奏的编钟的多少也有严格规定,超过了规定谓之“僭越”,按照制度是要治罪的。但春秋末年,周朝国力式微,周天子权威也日渐沦丧,各诸侯国君自行其是,明目张胆地违反礼乐制度的规定,孔子为此感叹“礼崩乐坏”、“大道不行”。

经过清理,二号墓出土的编钟共26件,其中最大的一件通高120.4厘米,重160.5公斤。最小的一件通高23.35厘米,重2.5公斤。遗憾的是,由于高达2米多的钟架的坍塌,悬挂的编钟坠落到地面,最重的编钟砸到下面的鼎上,钟柄被折断,经过称重,仅这个折断的钟柄就重68公斤。

1978年6月28日,随州擂鼓墩出土的曾侯乙编钟以64件的规模创造了出土编钟的中国之最,从数量和规模看,下寺二号楚墓出土的编钟数量只能屈居中国第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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