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价值的群体创造(2)

众包2:群体创造的力量 作者:(美)文卡特·托马斯瓦米


“群体创造”的原则适用于企业与供应商、合作伙伴、企业员工之间的关系,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顾客群体是如何参与到“群体创造”过程中的。对传统意义上的企业来说,顾客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顾客作为企业的研究对象,被企业观察并划分成不同的顾客群,被动地购买企业的产品。顾客从来没有根据自己的想法和意见与企业展开真正意义上的互动。用常见的商业术语来解释,企业为顾客设置了不同的“接触点”。但是这些“接触点”不但数量少,接触的范围有很大局限性,而且这些“接触点”的设置都是从企业的角度和利益出发的,由企业决定接触的内容,规定与个体之间保持什么样的关系。个体无权决定与企业分享什么内容,相反,只能被动地作为“焦点群体”回答企业提出的问题;他们不能参与设计产品和服务项目,只能被动地接受企业为其设计的产品或服务;他们也不能参与产品的市场营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商家进行针对自己的营销活动;他们更不能相互买卖产品,只能从企业那里购买。所以,企业留给顾客的是一个“是或否”的问题,相当于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版本的“哈姆雷特”—“买,还是不买”。自始至终,企业仅仅将创造出的价值看做其企业活动的一项功能,从未考虑到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个体和企业活动扮演着何等重要的角色。多年来,这种“企业中心主义”的范式为传统企业所推崇并使用,但现在却已成为明日黄花,正在迅速地被时代淘汰。

正如本书后面会讲到的,那些“群体创造”的企业在未来必将大有作为。“群体创造”不仅使创造价值的过程更加民主化,也实现了价值创造过程中的分权,使之由原来企业内部的高度集权转向与顾客、客户群体、供应商、合作伙伴、企业员工等个体的互动。企业一旦接受这样的前提,就必须发掘新的潜力以创造价值。首先,企业应当将个人体验作为创造价值的起点,而不再将眼光局限于以往所看重的产品或服务。其次,企业若想与个体发展良好的互动,就必须允许他们按照自己的选择与企业展开互动。在“群体创造”的企业中,个体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参与到创造价值的过程中来,因此,企业会对一些重要的传统企业活动进行重新定位,比如战略开发、创新、营销、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技术等。

“群体创造”的企业将成为巨大的生产力引擎,能收回成本并获得高出成本数倍的收益。这与“质量运动”和“六西格玛管理经验”的例子(通过增加工人的参与度提高生产力)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群体创造”的模式为企业节约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除此之外,还会为企业减少商业风险。最重要的是,“群体创造”的企业本身会成为一个增长引擎,增加战略资本,提高回报,扩大市场机遇。在“群体创造”的过程中,企业从顾客、员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身上充分汲取创新性的思维和想法。“群体创造”的过程也会激发企业新的灵感,抓住以往没有认识到的机遇,同时利用全球网络和顾客社区减少风险和资金需求。如今,很多企业都积极投身“群体创造”的行列。下面,我们以耐克公司为例,讨论一下群体创造价值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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