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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的群体创造(25)

众包2:群体创造的力量 作者:(美)文卡特·托马斯瓦米


苹果的成功关键在于首席执行官史蒂夫·乔布斯认识到个人电脑已经从一种生产工具发展成为一个集视频、摄影、音乐、信息等为一身的体验中心。电脑销售不再是一种实体产品(机器本身)的销售,更多的是要考虑到顾客要用电脑来做什么。乔布斯将苹果零售店看做企业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他认为在一般的电子产品零售店中,苹果电脑销量低的原因在于这些商家单纯因为苹果所占的市场份额小,而拒绝给予苹果电脑充分的空间和重视,这就意味着店铺的员工们不会积极接触消费者,帮助消费者发现苹果系统真正强大的实力。

2001年,乔布斯将罗纳德·约翰逊从塔吉特公司挖到了苹果,专门负责掌管苹果零售店的运作。两人决定租一间仓库,建一个零售店的模型,并进行实验。乔布斯回忆道,在苹果校园附近建造的第一间仓库初步成形时,两人看着店铺的实体模型,都曾萌生退缩的念头。店铺的硬件设施是按照传统的产品分类方式安排布置的,换句话说,店铺的设计还是按照公司的思维模式,取决于公司内部的组织,而不是取决于“顾客体验的思维模式”,也就是说,还是没有考虑到顾客在购买产品的过程中可能会想要哪些体验。

最终,乔布斯和约翰逊摒弃了“以产品为中心”的店铺设计,取而代之的是让消费者在店内使用产品,从而让他们迷上苹果的产品。这样他们就会购买了,因为只有将产品买到手才能随时随地摆弄它。他们不想把零售店设计成苹果内部业务流程的一种外部拓展,而是从顾客入手,增进顾客与电子产品间的互动,为顾客创造他们自己的产品体验。顾客在这里可以试用iPod Touch的耳机,选择几首音乐听一听。苹果的员工会在旁边随时等候顾客的召唤,从迎接顾客进门,到帮助顾客结账送顾客出门。

苹果是一个高科技公司,而其零售店却恰恰相反,成为一个“低技术、高接触”的参与平台。苹果的产品追求尖端的技术,而苹果零售店靠的却是很好地利用实体空间,加上员工为顾客提供的个人建议,帮助顾客获得新的体验。在店铺的设计过程中,公司花了很大的心思,关注并研究顾客如何浏览店铺,如何体验产品,以及如何学习使用产品。

苹果零售店对消费者的一大吸引力在于,它鼓励消费者在店铺中拥有“个人情境”(自带个人物品),在苹果店中享受个人体验。比如,顾客可以带来自己的数码相机,在店中试验一下创建家庭相册的速度。很少有电子产品商家能够像苹果一样,做到让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学会如何使用产品,而苹果公司的零售店使这种“售前体验”成为可能。消费者和公司双方都可以从这种全新的互动中获益:一方面降低了消费者买到不满意产品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苹果公司卖出商品的概率。苹果零售店同时也为顾客提供“私人购物”服务,消费者可以和苹果的专家预约,讨论任何自己感兴趣的产品,专家还可以为顾客作演示,教他们如何使用产品,以及顾客最关心的独特功能。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无需购买产品的前提下的。

苹果经验的另一大吸引力在于,顾客在购买产品很久之后,仍可以邀请“私人教练”教自己使用产品的新功能。截至2007年,有100多万苹果顾客每年花费99美元的“私教费”,以随时预约苹果专家为自己解答疑问。这种“私教课”可以通过电话、上网等形式进行,目的是让顾客了解到所有想要知道的东西。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可以应对“特性越多越好”的趋势。很多技术公司倾向于过度强调产品的性能和特点,从而忽视了自身能够提供的体验。在苹果零售店中,顾客绝不会因为诸多的技术专有名词而被搞得一头雾水。相反,他们可以提出切实关心的产品使用问题,并得到快速解答。比如,“如何从iPod、Mac还有iPhone中导出照片,又如何将音乐导入其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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