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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3)

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心50年史(1955-2005) 作者:(美)薛龙


①罗索斯基在1991年至1992年担任哈佛文理学院代理院长。2005年2月8日,在访谈中他对我谈到了费正清。有关罗索斯基担任代理院长的论述,参见史密斯(Richard Norton Smith)所著《哈佛世纪:为国家打造一所大学》(The Harvard Century: The Making of a University to a Nation,麻省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1986)。1958年9月,珀金斯第一次见到费正清(他在2005年3月4日的访谈中回忆)。和其他人的印象一样,珀金斯记得当年的执委会会议主要是由费正清报告中心发生的事情,而不是让大家放开讨论中心的政策。2005年时,珀金斯仍然位列费正清中心执委会。1964年,孔杰荣从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来到哈佛大学,开办中国法律研讨会。参见中心1964~1965年度报告第2页。1978年2月7日《哈佛红》上弗劳尔斯(Christopher Flowers)在其撰写的《东亚法律研究项目获得基金会资助》(East Asian Legal Studies Receives Foundation Grant)一文中,记述了东亚法律研究项目获得了福特基金会37.5万美元的支持。在东亚法律研究项目之前,哈佛法学院有一些关于国际法的课程,其中最早的是1954年开设的《国际法》课程。有关情况参见哈佛法学院档案中《哈佛法学院院长给哈佛学院院长的报告,1982~1983》(Report of the Dean of the Law School to the President of Harvard College,1982-1983)第255页。

??孔杰荣回忆了1961年他在伯克利的列文森家里与费正清第一次会面的情形。当时,费正清把费慰梅带到一个大窗户前,看着下面的闪烁的灯光,对她说;“慰梅,前面就是旧金山。”孔杰荣当时认为最好纠正一下。于是他说,“费正清教授,实际上,那是奥克兰。”他的话使得这个夜晚少了些诗意,但没有影响他们之间的关系。2005年3月3日,在访谈中孔杰荣回忆了这次最初的会面。

另一位在哈佛任教的学者余英时(Ying-shih Yu),是新儒家和传统哲学思想的专家。他1962年获得哈佛大学博士学位。1968年至1977年,他在哈佛任教,并且是东亚研究中心执委会成员。他发表了大量的作品,中英文皆有。离开哈佛后,他到耶鲁大学任教,最后在普林斯顿大学落了脚。他在普林斯顿执教很久,直至2000年退休。他总是为年轻的华裔学者提供帮助,经常鼓励他们,可能是因为他对这些年轻人为在美国发展事业而做的奋斗感同身受。他现在是蒋经国基金会的董事。①

①蒋经国基金会的全称是“蒋经国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会”。关于余英时担任蒋经国基金会董事的情况,参见2004年9月/12月号《问题和研究》(Issues & Studies)杂志(编号40 2/3)第283页布朗(Deborah Brown)撰写的《资助台湾研究的机构:一份选择性的概览》(Organizations That Support Taiwan Studies: A Select Overview)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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