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切勿苛责他人(1)

一辈子,三万天:不生气的活法 作者:胡卫红


美国已故的实业家约翰?华纳克曾说:“早在30年前,我就懂得苛责他人是件愚蠢至极的事。”这个道理,古埃及阿克图国王早在四千年前就知道了,他告诫自己的儿子说:“圆滑一点。它可使你予求予取。”

世上的大道理往往都很简单,念小学之前,大家就心知肚明了,但大家并不会总是按正确的道理去做,有时以利害得失为标准,对自己有利就乐于助成,对自己不利就反对、阻扰;有时以“面子”为标准,有面子就喜欢,没面子就生气;有时以自我好恶为标准,“我”喜欢的就是好的,“我”不喜欢的就是坏的;有时以亲疏关系为标准,对亲近的人可以让三分,对疏远的人寸步不让;有时以心情好坏为标准,心情好什么都可以迁就,心情不好什么都不能原谅……在不同的标准下,人们经常的做法是——“我选择,我喜欢”,让道理见鬼去吧!

所以,当人们犯了错,以大道理加以指责,通常没有效果,那好比拿对方当三岁小孩,当傻瓜,难道他长这么大了,竟会连这些浅显的道理都不懂吗?所以,你的指责一定会激起反感,甚至遭到激烈的反击。

人人都会犯错,人人都有“不讲道理”的时候,怎么办呢?唯有尽可能地宽容。你不太可能像爱自己一样爱那些跟自己有利害冲突、意见冲突、情感冲突的人,但可以像宽待自己一样宽待他们。关于爱和宽容,英国著名作家福斯特在《论宽容》一文中,有过精僻论述:

“如果你不喜欢某些人,你要尽可能地容忍他们。别试图去爱他们,那只会徒劳无获。你要努力对他们采取宽容的态度。只有以这种宽容为基础,我们才有可能建设一个文明的未来……我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这个世界现在正需要静态的美德,傲慢、暴躁、愤怒和复仇欲都解决不了问题……我并不把宽容视为一种伟大的、永久的、神圣的原则,虽然我可以引用基督的名言‘在我主的房中有许多间屋’来支持这一观点。宽容只是权宜之计,适用于一个过挤过热的星球。当爱消退时,宽容依然存留,而爱消退起来是很快的;我们只要走出家门,离开亲友,与一群陌生人一起排队买土豆,爱马上就消退了。 

“在队列中需要宽容,否则你就会想:‘排队为什么这么慢?’在地铁中也需要宽容,否则你就会想:‘这些人为什么这么胖?’在打电话时也需要宽容,否则你就会想:‘这人为什么这么聋?’或者‘这人为什么这么口齿不清?’在街头、在办公室、在工厂里都需要宽容,而最需要宽容的莫过于阶级之间、种族之间和国家之间了。宽容本身是单调的,但它要依靠想象力来获得,因为你必须为别人设身处地地着想,这算得上是一种有益的精神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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