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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解决方案(2)

斯波克父母经 作者:(美)本杰明·斯波克


刚刚离婚的父亲会觉得自己被拒绝,很沮丧,感到无家可归,有些父亲说他们甚至丧失了认同感,他们强调去看望孩子让自己多么痛苦,因为这种看望机会少的可怜,结果就是感觉到自己和孩子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疏远。

当监护权被授予父亲时,同样的感觉也会让母亲深受折磨。

一些孩子父亲抱怨说他们被前妻故意羞辱,他们觉得前妻专横霸道地要求自己遵守她制定的看望条件,从中获得一种自私的满足感,他们要是不付清孩子的抚养费,通常就会被禁止看望孩子。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抱怨有可能是父亲不去看望孩子,也不支付抚养费的借口,而不是事实。

大多数母亲尽管获得了孩子的监护权,但是在离婚后至少两年内她们都会很不快乐,她们感觉到焦虑、愤怒和无助。三分之二的母亲必须自己养活自己(非离异的母亲中有一半人不外出工作),而且她们还要应对生活水平的下降。(据统计,同样数量的人分住两套房子,开销要增加25%。法官判定的孩子抚养费通常比较低,而且即使这样,在大多数情况下还会被拖欠。)

下班回家,母亲们还要做家务,没有另一个成人的帮忙或陪伴,孩子的需求、吵闹和问题行为都需要她来应付,而且在多数情况下孩子们会明显比以前更不听话、更对立。

多数离异母亲发现她们的社交生活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因为她们既要工作,又要陪伴孩子;也因为她们的老朋友都是夫妇,他们更愿意招待其他夫妇做客,而不是邀请单身的人;还因为她们建立新的社交关系的机会极少。

我来总结和强调一下这一观点:离婚后的父亲继续与孩子保持亲密联系,对孩子自身心理调整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他与前妻的友好合作,对于她妥善管理孩子和与孩子保持良好关系都显得十分重要。但是,大部分离婚判决严重限制了父母与前妻和孩子的联系,这让父亲觉得没有人需要他,不受人欢迎,感觉很不舒服,并有可能导致他在几个月几年过后看望孩子的次数日益减少。这是一个悲剧的恶性循环。在10%的监护权被授予父亲时,母亲也会处于同样糟糕的情况。

我和其他的专业研究者都认为,父亲完全可以像母亲一样参与孩子的养育工作,根据2000年的人口调查,因为孩子母亲的去世、弃家不顾或离婚,210万单亲家庭是由父亲在独自支撑。拥有孩子监护权的父亲证实,这样的经历使他们不再像以往那么专注于对孩子的管教约束,而是更多地关注孩子的情绪情感,也更加重视与孩子建立亲密关系的重要性和其中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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