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2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要进行项目管理(1)

用项目管理提升党政干部的执政能力 作者:马旭晨


2.2.1  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也称公共工程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满足社会的文化和生活需要,以及出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向证券市场或资本市场融资、利用外国政府赠款、由国家财政担保向国内外金融组织申请贷款以及行政事业性收入等方式独资或合资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公益活动项目。这类项目通常以政府为实际投资主体,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因而也经常被称为财政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是指项目管理者站在投资主体的角度,为保证项目质量、加快项目进度、节约项目投资,在项目建设周期内,用系统工程的理论、观点和方法,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具体措施,充分发挥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和监督职能作用,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其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1)管理范围大,涉及项目建设周期内的各个阶段。包括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与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审查、项目法人单位的建立、工程招投标及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效益评价和财务监督等诸多环节。

(2)管理制度多,包括建设程序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财政基本建设资金评审与财务管理制度等。

(3)管理视角广,管理者必须站在政府投资主体的角度,从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及人文生活环境、节约财政开支的大局出发,保证项目质量,推进工程建设,提高工程投资使用效益。

(4)管理主体独特,作为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立项审批等项目决策至关重要,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其决策主体理应是政府,这样,本应置身度外、以守护人身份出现的政府自然而然又参与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具体过程中,成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必不可少的一个主体。而由于政府的职能主要体现在组成政府的各部门身上,以致在整个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没有一个相应的部门或机构代表政府来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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