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2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要进行项目管理(2)

用项目管理提升党政干部的执政能力 作者:马旭晨


2.2.2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概况

纵览全球,政府历来是重大项目的投资主体,而中国持续、快速的经济发展为中国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发展创造了许多良好的机会。政府投资项目一直是我国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内容,确定、监管和评估政府投资项目是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能。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效果如何,关系到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和政治体制的稳固。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的成功与否,关系到国家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国民经济的全局发展。对三峡工程、南水北调、西气东输等大型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国际活动项目的管理,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各开发区和经济特区区域经济开发项目,都是我国政府在新时期对项目管理的创新性运用。

我国政府公共项目投资模式的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50年代初至70年代末,为单一的国家投资主体的模式;第二阶段是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后,形成了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格局;第三阶段是始于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以来的投资体制改革阶段。

第一阶段的特点是国家作为投资主体对公共项目投资,是单一的、集权和垄断的,是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

在第二阶段,形成了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总的状况可用一句话来概括,即“各自为政,多头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主体较多,呈多元化现状。早期计委(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前身)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与概算审批等;财政系统负责资金拨付、财务结(决)算、支付审核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过程中具体施工问题的协调和监管;审计机关负责建设资金审计,重点检查各地政府及计划、财政等投资管理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是否按国家投资计划和项目进度拨付和使用资金,资金投向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项目的管理方式分别为建设单位自营、甲乙方承包、投资包干、项目指挥部等。国内各地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主要管理方式则有项目法人型、工程指挥部型、基建处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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