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如何洞悉人心(1)

双赢绝对说服术 作者:千高原


既然说服的对象是人,那么我们必须先洞悉人心。只有洞悉了人心,我们在进行说服工作时才能有的放矢。对准了目标,一个点射就可以命中;而毫无目标的散射,即使是你怀抱着一支AK-47也无济于事——除了浪费子弹、制造噪声与暴露自己外,你什么也得不到!

透视人心的“黑箱”

我们每天与人接触的机会很多。例如,在公司内,与同事、上司、部属;在公司外,与生意往来的人士、亲友、知己、家人等不胜枚举。在这种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中,你会尝试去说服对方,使其接受你的观念,但对方并不一定会依照你的意思行动,因为你根本无法看出对方会以何种动机、展开何种行动。

如果你能知道对方心中的秘密或脑中所想的事情,你的说服力无疑大幅提高。但事实上,人心难测,人的心就等于是所谓的“黑箱”。

形成人类行动的要素,可分为表层与深层。表层与深层相当于意识与无意识。愈是表层愈知性化,愈是深层愈情绪化。

表层的部分,又区分为“语言”与“行动”。“语言”的部分称为“语言的行动”,“行动”的部分称为“非语言行动”。

深层部分,分为“要求”与“行动”。所谓“要求”,如肚子饿、口渴,亦即人体内某种东西缺乏或过剩,引起身体内生理不平衡所造成的要求。所谓“态度”,是社会与家族之间的接触,所形成的“心理行为”结构的作用。亦即,当个人展开行动时,对行动目标所抱持的“信心与价值体系”。“信心与价值体系”也可称为“潜在性的行动倾向”。

上述的“要求”,可分为一次性的要求(生理上的要求)与二次性的要求(从经验中所得到的学习性要求),要求本身与直接行为并没有什么关系。要求必须有“动因”,而动因必须根据要求以特定的行为获得。基于一次性要求的动因,称为“生理动因”,而二次性要求的动因,称为“动机”,行为的对象,称为“诱因(目标)”。

下面,用最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要求、动因、诱因、行为之间的关系。

某日,公司开例会时,上司在大家面前指责M先生,而M先生怒不可遏地殴打了上司。这是因为M先生内心具有“自尊(重视自己,认同自己的价值)”的要求,这种要求属于二次性要求。而上司伤害到这种要求,使M先生感到了他无法忍受的耻辱。由于自尊心受到伤害,于是就演变为殴打上司的动机;而上司辱骂的行为,则是导致M先生勃然大怒的诱因,殴打则是行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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