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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哲学导论》第二节 法家哲学中的论争(1)

剑桥中国哲学导论 作者:(新加坡)赖蕴慧


人 性

儒家讨论人性,因为他们认为,“源初的人性是什么?”这一本体论问题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关于人类之善这一伦理学问题。从孟子那里我们知道还有其他一些思想家相信这一进路。或许,他们误入歧途?如果真有“源初的”、前社会化的人性,我们又如何可能从经验上证实它的伦理性质?荀子哲学开始偏离这一进路。诚然,他宣称人性本恶,但是,他在强调儒家价值的同时还强调法。荀子怀疑,能否依靠大众有序实现共同的善。在荀子看来,仁政本身不足以约束反社会的行为;因此,孟子错矣。荀子的关注点在于,要建立一个文明的、人性的社会,首先应使民众行为正当。

在不信任人性的道路上,荀子的学生韩非走得更远。他有兴趣追问的,不是人性的源初状态是什么,而是如何控制人的行为。韩非拒斥探讨人性的本体论问题,相反,他把关注点放在人的生存状态:

古之易财,非仁也,财多也;今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韩非子·五蠹》)

... men of yore made light of goods,not because they were benevolent,but because goods were abundant;while men of today quarrel and pillage,not because they are brutish,but because goods are scarce.(Han Fei Zi,Chapter 49,trans. Liao 1939,vol. 2:278)

墨子认为价值多元是社会失序的基本原因。与之不同,韩非把利益冲突归因于资源匮乏。他把争论从价值理论转到了社会科学。在一定意义上,他的关注点较之儒墨的价值之争更加现实。冯友兰曾经从这个角度比较了法家与儒家:

儒家的观念是理想主义的,法家的观念是现实主义的。因此之故,在中国历史上,儒家总是指责法家卑鄙、粗野,法家总是指责儒家迂腐、空谈。(Fung 1948:165)

法家与儒家的人性观内在关联着它们各自对国家治理的性质及目标的看法、以及归根到底对人类生活的看法。儒家与法家这两家学说截然对立。

民:普通民众的角色

孔子谨慎地指出,唯有那些具有恰当才能与知识的人才可以领导民众。(《论语·泰伯》第九章)墨家在讨论法的时候亦持同样的看法。但法家则对普通民众的不信任尤为突出。韩非说,民众的智力与小儿相当:“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The intelligence of the people can not be depended upon,just like the mind of the baby.(Han Fei Zi,Chapter 50,trans. Liao 1939,vol. 2:309)】(《韩非子·显学》)进而言之,如果君主以为民众会把他的利益放在心上,那就太不明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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