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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生活”还给员工 4

给你一个公司,看你怎么管 作者:南勇


如果你想搞好一家企业,就一定不要相信神马“公私分明”的陈词滥调,恰恰相反,你一定要做到“公私不分”,甚至“公私合体”才成。

就是说,你必须让员工拥有生活,而且还要把这些生活有机地带到工作里来,让它们成为员工工作的强烈动机,而不是阻力。

就拿我们很多企业都迷信的“禁止内部恋爱”这一条来说,我就觉得不可思议、荒谬至极。

老板们的用意很明显:“内部恋爱”将极大地分散员工的注意力,使他们无法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所以,必须斩草除根,防患于未然。

但是,我实在搞不懂他们得出这种逻辑关系的根据是什么。

也许,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确实经历过类似的事件,但这绝对不能成为他们给所有“内部恋爱”定罪的理由。

这种做法的愚蠢性简直无以复加,就好像在一条马路上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就干脆把那条路封了一样。

事实上,即便你禁止,年轻人那炙热的血液和鲜活的生命力也是禁止不了的。当感情来临的时候,连他们自己都无法控制,甚至都无法预知。在这种情况下,让他们把感情彻底杀掉,就跟让一个两岁的孩子主动扔掉他手里挚爱的玩具一样,是绝无可能做到的事情。

所以,如果你禁止了,反而只会助长那股爱情之火在心中燃烧得更旺盛、更猛烈,而这团火却受到了无情的压制,最终将会以更为极端的方式爆发出来,将一切燃烧殆尽。

其实,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内部恋爱都是利大于弊。恋爱中的年轻人身体内部会发生奇妙的化学反应,滋生出无限的动力和激情。如果利用得好,梳理得当,不但不可能影响工作,相反却有可能在工作上创造出奇迹。

就是说,员工的爱情,不但不是企业的累赘,相反有可能是一种极其优质的资源,成为企业巨大的生产力和核心竞争力。

就拿媛媛的案例来说,自打恋爱以后,那极其残酷的工作条件似乎一下子缓和了许多,变得更容易忍耐了。

恋爱中的人不知疲倦为何物。即使加班到了深夜,小两口居然还有闲心去看通宵电影,然后第二天一大早照常上班,而且还是红光满面,意气风发!

按照媛媛的话讲,在那段甜蜜的日子里,就算偶尔熬一两次夜她也不觉得困,只要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她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

而且,最重要的是,人的精神状态渐入佳境之后,好运就会接踵而来,简直是城墙都挡不住。那段时间里,媛媛和男友如有神助,业绩急速提高,不但为老板赚了大笔的银子,自己的荷包也变得十分充实。由于小两口倾心相爱,已经到了互许终身的程度,所以,他们俩约定好一定要努力工作,多多赚钱,为将来的小家庭多积累一些资本。

这是多好的一种状态,多美的一幅画面啊!

于公于私,都堪称有百利而无一害,简直就是无与伦比的完美!

可是,这一切偏偏被这个该死的“内部禁止恋爱”的规章制度给活活扼杀了!

我们的老板们都是脑残吗?为什么要对这些僵化的、迷信的制度如此固执,却对活生生的现实视而不见呢?

你们和钱有仇吗?还是见不得员工幸福?

真该让这些可恶的规章制度去见鬼!

事实上,在被“棒打鸳鸯”之后,媛媛的工作状态和身心健康都一泻千里,一日不如一日。她在顾客面前再也打不起精神,难以再现往日的神勇了。她的表现越来越差,注意力也越来越涣散(这一点不啻为一个天大的讽刺:本来禁止内部恋爱是为了使员工注意力更集中,却没想到得到这样的结果)。当然,在这样的状态下工作,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她的业绩大幅下滑,和老板之间的关系也愈发紧张,最终,她引爆了炸弹,选择了和老板同归于尽—将自己和老板一起炒了鱿鱼。

好好儿的一出“大团圆结局”的戏码,就这样让那位笨蛋老板活活演砸了。

不过,最大的悲剧可能还不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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