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中国社会的一体结构(5)

中西文化观念比较 作者:魏光奇


但是有一点他们说的是对的,就是“普遍的奴隶制”,大家都是奴隶,都是皇帝的奴隶。《诗经》上有一句话大家都熟悉,叫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普天下的土地没有不属于国王的,普天下的人没有不是天子的“臣”。“臣”是什么?我们现在一说起“臣”,想到的就是高官,宝马雕车,权势显赫。其实“臣”这个字,在古汉语中就是奴仆、俘虏的意思。这个字在甲骨文中是横着写的,它的形象就是一个人双手反绑跪着。传统社会有一个话,叫说“男为人臣,女为人妾”,还有皇帝说自己“臣妾亿兆”,“妾”不是妻妾的妾,是女奴仆的意思,天下的男人都是皇帝的男奴仆,女人都是皇帝的女奴仆,这一点儿也不假,不是夸张。中国在秦以后,皇帝对于大臣可以任意生杀予夺,想让你怎样就怎样,官员的人身权利也没有法律保证。这是写在制度里边的。中国古代有一部典籍,叫《周礼》,是战国时期的作品,说是记载周朝的制度,其中有些是有根据的。《周礼》说君主有“八柄”,就是他对群臣有八种权力,其中就包括“生、杀、予、夺”,可以让你活,可以让你死,可以给你官爵利禄,也可以将之夺去,可以随便籍没你的财产。不用说对老百姓,就是对官员也是这样。清朝的规矩,汉族官员给皇帝上奏折自称“臣”,满蒙官员自称“奴才”,这不是优待汉臣,“臣”就是“奴才”,是一样的。明朝有一种制度叫“廷杖”,就是大臣上朝,说话不对皇帝的心思,皇帝一怒之下可以将他拉出去杖打,打死就打死,奴隶主对待奴隶也不过如此吧。清代有学者讲,主上对待大臣“如遇犬马”、“如遇囚徒”,像对待狗、对待犯人一样。从中国秦以后的政治制度看,就是马克思说的“普遍的奴隶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没有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只有皇帝是有权力的,皇帝通过自己的权力,以宗法性官僚机构为工具,把全国在政治上统成了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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