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中国社会的一体结构(4)

中西文化观念比较 作者:魏光奇


所以近代的国学家刘师培说,“氏”就是所居之土,是被分封的贵族所居住的土地,并不是所有的男子都有“氏”,只有有土地的人才有“氏”,一个普通老百姓你没有土地,你是奴隶、农奴,你就没有氏。传说中的盘古氏、燧人氏、有巢氏、祝融氏、女娲氏、神农氏、伏羲氏、高阳氏等等,这些人都是氏族的首领,都是有领地的,也可以说,这些都是国号。盘古氏、燧人氏等等,他必定是一个氏族首领,而且统治了一块土地。到了有地缘国家的时候,“氏”就是地缘国家的土地,谁在那里居住、在那里统治呢?是某个血缘宗支,两者相为里表。关于这一点中国古代的文献有直接的记载,比如像《左传》鲁隐公八年有一个说法,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是说天子分封诸侯,根据你的血缘归属赐给你一个姓,给你一块土地然后给你一个氏。也就是说,天子分封诸侯,同时给了他两个东西,一个是根据他的血缘赐给他一个姓,一个是根据他占有土地的位置给他一个国号(氏),血缘组织与地缘国家相为里表。另外《国语?周语》中记载夏国家的产生,说“禹平水土,皇天嘉之,祚之天下,赐姓曰姒,氏曰有夏”。这话是说,禹治水成功了,老天爷很高兴,让他做天子,也是给了他两个东西,一个姓,一个氏,姓姒、氏有夏,以氏为国号,就是夏国。这十分突出地体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特点——血缘组织与地缘国家重合。

(二)秦以后的社会结构

我们下面分析一下秦以后社会结构,看它如何具有一体性的特点。过去讲“五种生产方式”,说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过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人们都接受一个概念叫奴隶制。但西方的思想家有一个说法,比如黑格尔,他说东方社会是独特的,存在着专制主义,它“只知道一个人是自由的”,就是只有君主是自由的,其他人都不自由。马克思的观点也差不多。马克思曾谈到东方国家是“普遍的奴隶制”,大家都是奴隶,都不自由。当然,这种奴隶不是古典奴隶制中像斯巴达克斯那样的奴隶,奴隶主可以随便要他的性命。但是大家都没有完整的、真正的人身权利。这是西方人对东方社会也包括中国传统社会的看法。这个看法对不对呢?我的看法是对一半错一半。它的错处是没有看到中国社会的特点,中国是一种宗法奴隶制,在这种制度下没有一个人是自由的,就连皇帝也不自由,要受制于传统(如“祖宗之法”),受制于宗法性的整体(如江山社稷)。戊戌变法,光绪皇帝是最高统治者,他想变法也变不了,守旧派拿出个东西来压他。他是皇帝,还有什么比他高?有,就是“祖宗之法”,守旧派说“祖宗之法不可变”。西方思想家看中国,这一点没有看准,没有看到中国与其他一些东方国家的区别,那些国家的制度是个人专制、少数个人的专制,中国是宗法性的君主官僚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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