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西方的“天人相分”与中国的“天人合一”(7)

中西文化观念比较 作者:魏光奇


分析起来,理性主义实际上有两种。一种我们叫做理论理性主义。理论理性主义的特点是把世界看成是个自身独立存在的东西,是与思考它的主体相分割的。我隔绝于世界之外来观察这个世界,思考它是什么结构,思考它的秩序是什么,这就是理论理性主义。另外一种叫实用理性主义,它的主体(思考者、行动者)把自己和这个作为思考对象、实践对象的世界看成是一体的,这一点很像原始人。这种理性主义不可能成功地思考世界是什么,因为他和世界是一体。主体一思考就说明他自己发生了变化(从不思考状态变成了思考状态,从这样思考的状态变成了那样思考的状态);而主体是世界的一部分,它的变化就是世界的变化,就像人思想的变化就是人的变化一样。实用理性主义所追求的目标,是自己怎样行动才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功利。因此,它不去思考“世界是什么”,而是思考“我怎么做才合理,才有利”。

从两种理性主义的角度,可以更深刻地理解中国与西方各种文化观念的差异。西方的理论理性主义相信秩序,不仅是科学家相信世界有秩序,存在科学规律,甚至它的宗教也是如此。在基督教看来,世界都是有秩序的,上帝是创造者,他创造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体现了上帝的理性,因此井井有条,我们后边还要说到这个问题。中国的实用理性主义不相信世界有固定的秩序,因此也就不注重对世界秩序的探讨,只是注重“我应该怎么做”。比如伦理方面,中国人讲“仁”、讲“理”、讲“天”,这件事如果是西方人做,他就首先要做定义,界定什么是“仁”,然后再说怎么实行“仁”。中国人不这样讲,你看《论语》讲“仁”,一处一个说法。孔子的学生问什么叫“仁”,孔子一会儿说“克己复礼为仁”,一会儿说“仁者爱人”,一会儿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仁。他对“仁”不做正面的定义,不关心“仁”到底是什么;他只从实践的角度说,只关心如何做才对,如何做才是应该的。这就是中国实用理性主义的特点。在法律方面、政治方面也是这样,不注重法律条文,只注重法律如何实行才能达到预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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