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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我过去学习英语的经历

去日苦多 作者:杨宪益,董宁文 著;杨苡,赵蘅 编


回顾我过去学习英语的经历

我小时在天津上过一个英国传教士办的教会中学,那里不少教师都是英国人,有不少课程都用外国课本,用英文教学,如世界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课都是由英国教师来教,所以一入学,读初中一年级,就需要已经懂得一些初步英语,否则就听不懂课。我家在我上中学前就请了一位家庭教师,给我补习了一两年英语。

我在这个中学里英文程度算是不错的。因为学校里课程不费力气,我在上高中之前就在课余时间看了一些英文书。当时天津有一个福建人林秀鹤开的外文书馆,叫秀鹤图书馆,在那个书店我可以买到我想看的各种英文书籍。我开始课余读英文书完全根据个人兴趣,家里也没有人指点我该读哪些书;从一个小孩子的好奇心出发,开始我看了不少如《人猿泰山》和哈葛德的非洲探险小说、故事之类的“闲书”。读《人猿泰山》是由于当时看外国电影的影响,读哈葛德的非洲探险小说则是由于看过不少林琴南译《说部丛书》如《鬼山狼侠传》之类。也是由于看外国电影和翻译小说的影响,又对法国大仲马的历史小说发生过兴趣,读了一二十种;后来又想读一些英国文学名著,记得第一本选的是司各特的《艾凡赫》(Ivanhoe),这是因为以前读过林琴南译的《萨克逊劫后英雄略》,但只读了几页就感觉困难,搁下了;又找了一本斯蒂文森的《金银岛》(Treasure Island),虽然也觉得文字有些困难,还是勉强读完了。后来又读了欧文的《大食故宫余载》(Alhamlra),爱伦·坡的故事,王尔德的童话等等。读高中时,看英文书很多,其中许多是欧洲文学名著的英译本,包括古希腊诗歌,但丁的《神曲》,法国雨果等人的小说,什么都看,并不限于英美文学。记得在高中时还试图用文言文译过一些外国诗歌,包括拜伦、雪莱、朗费罗等人的作品,我还试图用英国格律诗写过一些英文诗,这些也早已丢掉了。

我在一九三四年去英国读希腊拉丁文学,同时又读了许多各种各样的书,包括哲学、历史、人类学等方面,什么都看。一九三七年以后又读了半年法国中古时期文学和两年英国文学,搞了一两个学位,于一九四○年回国。实际上,我在英国六年间,并没有对英语下什么功夫,自己的英语还是靠中学时那一点底子,只是在英国那几年又多看了一些英文书,对西方文化和文学有了较系统的一些认识而已。

一九四○年回国后,在抗日战争后期曾同我爱人戴乃迭合作,在业余时间把一些我国古典文学作品翻译成英文,当时也是为了好玩,并不打算发表。大部分时间还是读中文书,并没有在英文方面做什么研究。在解放战争期间和新中国成立初期,英文更少去碰。回顾过去这几十年间,我同英语打交道的大致轮廓就是如此。

解放后,因在外文出版社从事汉译英的翻译工作,出版过一些书,如《鲁迅选集》《儒林外史》《长生殿》《红楼梦》等。我在中学和大学读书时,课余看的书比较多,中外古今都有;这方面的缺点是比较乱而杂,缺乏有计划地、系统地研究一些东西;但因涉猎方面比较多,也获得了一些广泛的文化知识,这在翻译工作中也还是有用的。我遇到不少爱好翻译的年轻朋友,他们在翻译工作中感觉苦恼的,往往是由于知识面太窄,缺乏掌握各方面的广泛知识,这样英文语法再好,也翻译不出原意。

我的另外一条小小的经验就是,初学英语时,需要有明确的目的和强烈的兴趣。如果像我年轻时那样,学习英文是为了利用它作为工具,以便满足自己的求知欲望,那就可以尽量读自己感觉强烈兴趣的英文书,不限于某种名著,从哪一方面开始都可以。主要是多读、多写、多听、多说,时间久了,自然会产生效果。我并没有任何更好的经验,更没有任何学习英语的捷径。

略谈我从事翻译工作的经历与体会

香港中文大学新亚学院的金圣华教授要我谈谈我对翻译工作的体会。回顾过去几十年,我这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从事翻译工作中度过的,因而似乎也不能说没有一点体会;但是我的思想从来逻辑性不强,自己也很怕谈理论,所以也说不出什么大道理。近来很多中外学者都研究翻译这门工作,有人认为翻译是一门科学。我个人是从事文学翻译的,却觉得从搞翻译的角度来说,说翻译是一门科学,不如说它是一种艺术,或者说是一种技巧。当然这样可能是我个人的偏见。

我在十几岁上中学读书时就对翻译工作发生了兴趣。我当时开始对中国古典文学和外国文学都很喜爱。同现在大陆上许多年轻人不同,我当时阅读中国古文已经没有多少困难,读一般英文书籍也不太费事;加之我家里经济条件优越,可以随便到中外书店去买书,所以当我到了十六七岁以后,涉猎的中外文学书已经不少。当时我在国内还没有想过把中国的文化遗产介绍到外国去。我很喜欢读一些中国古典诗词,只是因为受了清末黄遵宪及康梁等人的影响,所谓“我手写我口”和“旧瓶装新酒”的主张,但是当时我还没有试验把中国诗文译成英文。我当时已具备用英文表达思想的能力,记得在中学毕业前,也曾多次用英文写作,并试图摹仿某些英国名人的文体。在中学毕业去英国读书时,曾经写过一本小小的旅游经历,叫作Terra Marique。题目是一句拉丁文,意思是“从陆地到海洋”。这是罗马凯撒的《高卢战记》里一句常见的话。当时我正开始自学一点拉丁文,所以就用了这个词。这本小书就是用英文写的,记述我当时离开中国大陆,经过太平洋,穿过北美,又经过大西洋,而到达英国两个来月的经历。虽然是英文写的,但这是一本习作,并不是中译英的翻译作品。

我试图把外国文学作品译成中文是在中学读书时就开始了。当时我大概只有十七八岁。记得曾经喜欢过英国诗人雪莱(Shelley)的诗,曾用五言古诗体译过他的一首诗Ode to the Skylark(《天鹨》或译做《云雀》),还有一首Ode to the westwind(《西风》)大概也译过。还译过美国诗人朗费罗(Longfellow)的一首诗,名字大概是A Psalm of Life(《生命颂》)。也译过英国诗人弥尔顿(Milton)的两首诗“L’Allegro”和“Il Penseroso”(《欢乐》和《忧思》)。还译过古希腊女诗人萨孚(Sappho)的两三个断句,是从英国诗人罗瑟谛(Rossetti)的英文译文转译的,因为我当时还未学希腊文。另外还有从莎士比亚剧中译出的一两首歌词。这些初期的译作早已失落了。现在只记得萨孚的两个断句和一首莎士比亚戏剧的歌词。

我到英国读书后,就没有再读过中文书,也没有用中文写过什么东西,因此也没有再做过外译中的翻译。在英国六年,英文差不多成了我的主语。读完希腊和拉丁文课程后,又学过不到一年的法文,主要是中古时代的法文;又自学过一两个月的西班牙文和瑞典文。在英国的最后期间读过两年英国文学,这时才开始用英文试译过几篇中国文学作品。记得当时翻译过鲁迅的《野草》和《阿Q正传》,一些陶渊明的诗和一些楚辞作品,主要是《离骚》《九歌》和《招魂》。当时初译中国诗,曾摹仿过英国诗人的文体,比如说,译《离骚》时就摹仿过弥尔顿和德莱顿(Dryden)的诗。后来一位英国朋友汉学家霍克斯(David Hawkes),就是曾经译过《石头记》的那一位,曾经开玩笑说:“杨氏夫妇译的《离骚》,与原作的精神比较,就像一块巧克力派同一个巧克力蛋那样不同。”这当然是笑话。可是后来我也就不再用英国格律诗体来作翻译,而改用自由体了。用外国的格律诗体译中国诗歌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这方面下文再谈。下面谈我回国后的经历。

我同我的爱人戴乃迭(Glandys Tayler)于一九四○年回国,当时正值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在重庆、贵阳、成都等地先在大学里教了几年英文,后来到重庆附近的北碚,参加了当时从南京迁来的国立编译馆,这可以说是我们从事中译英的翻译工作的开始。应当时在编译馆翻译委员会负责的梁实秋之约,我们在编译馆开始了把《资治通鉴》译成英文。在北碚编译馆不到三年,我和爱人合作,译完了《资治通鉴》战国到西汉的部分。我们又译了许多陶渊明的诗和一些温庭筠的词,以及一些唐代变文和从《法苑珠林》里辑出的关于梁武帝时代有关神不灭论的辩论等等。在当代中国文学方面,还译过鲁迅的《野草》《朝花夕拾》《呐喊》《彷徨》,一些艾青和田间的诗,郭沫若的剧本《屈原》,阳翰笙的剧本《天国春秋》等等。这些译作有的解放后出版过,有些早已遗失了。一九四九年后,除了在南京头两年负责民主党派和南京政协工作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北京外文出版社担任翻译工作。一九五二年,外文社的刘尊棋约我到北京做外文社专家,准备有系统地翻译中外文学名著,后来刘尊棋离开了外文社,这个计划也就取消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这十几年期间,翻译出版了不少中国文学名著,包括整理出版旧译的《楚辞》、鲁迅著作、《老残游记》,以及《儒林外史》《史记选》、关汉卿杂剧、洪升的《长生殿》、唐代传奇、汉魏六朝志怪小说、宋明平话,以及一些现当代文学作品等等。这是我平生翻译工作出版丰收的时期。同时,还翻译出版过不少外译中的外国文学名著,包括从古希腊文翻译的荷马史诗《奥德修纪》、阿里斯托芬的喜剧《鸟》和《和平》、从拉丁文翻译的维吉尔的《牧歌》、从中古法文翻译的《罗兰之歌》、英国萧伯纳的两个戏剧等等。本来还想翻译出荷马史诗《伊利昂纪》的,但被外文出版社拉去翻译《红楼梦》,就打断了。接着又去坐牢四年,罪名是“特嫌”。一九七二年问题查清被释放,又继续翻译《红楼梦》,直到一九七四年才全部译完。此后担任《中国文学》月刊的主编,主要是搞选题、主编、定稿等工作,因此也没有多少时间搞翻译。在担任《中国文学》主编时间,曾编了一套《熊猫丛书》(Panda Books),出版过一些介绍中国古典文学的简装本,如《汉魏六朝诗文选》《唐宋诗文选》《明清诗文选》《三国、西游记、镜花缘节选》《聊斋选》《老残游记》《唐代传奇选》等小册子。八十年代中叶辞去主编职务,后来又办了离休手续。因年纪已近八十,决定从此不再搞翻译工作。我从事翻译工作的经历大致就是这样。

回想我大半生搞文学翻译的经历,当然也不能说毫无个人体会可言。过去几十年间,多次到欧洲澳亚等地访问,也常常被国外大学和学术团体邀请,讲讲个人对翻译的体会。回想起来,每次讲学多半是信口开河,说不上有什么高深翻译理论。记得在一九五三或五四年,曾在中南海被毛主席接见,当时毛主席同我握了手,旁边周总理介绍说:“杨宪益翻译过屈原的《离骚》。”毛主席对此很感兴趣,就微笑着对我说:“哦?《离骚》也可以翻译的么?”我不假思索,就回答说:“主席,我认为什么东西都是可以翻译的。”毛主席听了,思索了一下,好像要同我继续对这个问题探讨下去,但因为旁边还有不少人等待接见,就笑着点了点头走过去了。这件小事我后来常常记起,可惜当时没有机会再讨论下去。因为《楚辞》或其他文学作品,尤其是诗歌,能不能翻译成其他文字,而保留其神韵,的确是一个难说的问题。

翻译是沟通不同民族语言的工具。不同地区或国家的人都是人,人类的思想感情都是可以互通的。从这个意义来说,什么东西应该都可以翻译,不然的话,人类就只能闭关守国,老死不相往来了。人类自从分成许多国家和地区,形成不同文化和语言,各个民族的文化积累又各自形成不同特点,每个民族对其周围事物的看法又会有各自不同的联想,这往往是外国人很难理解的。举例说,在周朝灭殷以后,一个西周的士兵在征伐东夷的路程中,也许会发出“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那样的感叹;把这样的话译成外文,外国人可能还理解歌词里的感情。但是到了隋唐以后,一个远征的中国人常常把“杨柳”当作送别的象征,这种联想而来的感情,不同文化传统的外国人就不一定能够充分领会了。十八世纪以来的英国人,由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兴趣和传入西方的绘有中国园林及杨柳图案的中国青花瓷特别爱好,他们对中国画中的杨柳图案,所谓willowpattern,产生一定的感情。但这种属于chinoiserie的感情,同中国人对梅兰竹菊,以及牡丹、荷花之类,自从唐宋明以来,有特殊情感寄托。英国人却对玫瑰花有更多的联想和感情。其他在文化上的差异还有很多很多,而这些都是在翻译上很难完全传达的。从这方面来说,翻译要完全做到“信”和“达”又是很困难,甚至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事,尤其是在文学翻译方面。

翻译的原则,简单说起来,古人已经说过,不过是“信达雅”三个字。清末的严复说过“译事三难,信、达、雅”。他说的话实际上是总结汉魏到隋唐译经人的经验。所谓“雅”,这是很难说的。当时严复把《天演论》译成文言,算是“雅”。今天,翻译外国文学,不用白话而用文言,就是太怪了。还有,如果原文是用极俚俗的话,翻译人偏偏要用极文雅的话来表达,这恐怕也说不上是好的翻译。“信”和“达”,在翻译中则是缺一不可。“宁顺而不信”和“宁信而不顺”都是各走极端,不足为法。要做到“信”和“达”兼备不是很容易的事。总的原则,我认为是对原作的内容,不许增加或减少。把“一朵花”译成“一朵玫瑰花”不对;把“一朵红花”译成“一朵花”也不合适。但是实际做起来,要忠于原文,又要表达原作的神韵,这也不是容易做到的事。我曾经翻译过梁斌写的长篇小说《红旗谱》。“红旗”是指“革命”而言,“谱”是指“家谱”,就是说“家庭传统”。这三个字的书名,如果按照原字直译,恐怕人看不懂。我后来译做Keep the Red Flag Flying。虽然对原文不够忠实,也只好如此了。再如我曾经译过清初洪升的《长生殿》传奇。我把“长生”译成Eternal Youth,虽然原文的“长”不是“长久”,原文的“生”不完全同于“青春”,但是比起Long Life或Longevity,好像更能表达原名的精神一点。当然我的译法只是我一家之言,今后别的译者也可能有更好的译法。

翻译外国文学作品为中文,有的译者在翻译诗歌的过程中,有时太注重原作的形式方面。比如说,英国诗过去常用五音节抑扬格,每音节分为轻重两音。这是由于英文同中文不同,每个字不限于一个音,每个音又分轻重,我们如果一定要按照原文的格律,结果必然是要牺牲掉原文的内容,或者增加字,或者减少字,这是很不合适的。各国文字不同,诗歌规律自然也不同。追求诗歌格律上的“信”,必然造成内容上的不够“信”。我本人也曾多次尝试用英诗格律译中文作品,结果总觉得吃力不讨好。现在许多人还在试图用英文写抑扬格的诗,这是很可惜的。

我最近正在搬家忙乱之中,应圣华之约,草草写了几千字,不过还是老生常谈,惭愧之至。我已年逾八十,早就该封笔了。但愿这一次是我谈翻译问题的最后一次。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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