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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存在与虚无

此后再无余生 作者:[美] 妮娜·里格斯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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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与虚无

我和约翰是在一块墓地相遇的。那是大学期间的一个暑假,当时我在宾夕法尼亚州卡莱尔打工,我们俩同在一个天才少年夏令营担任助教。我教写作课,他教存在主义课。我们会带着学生从营地沿着街道走到头,去一片草木不生、历史悠久的墓地进行户外教学。偶尔,两个班会碰巧遇上。也许你会说,我们的兴趣相似。

“上课怎么样?”当我跟约翰在墓地四处分发课程讲义时,他这样问我。他长着一双令人着迷的蓝眼睛,脸上挂着略带性感的微笑,反戴着一顶鸭舌帽,穿着一件T恤,捧着一本萨特的法语版《存在与虚无》,书页有很多折角。我想说的是,还是算了吧。

“还不错,”我说道,“不过课程结束时,我真的会松一口气。我整天都在讲连自己都不知所云的东西,那些孩子真的很聪明。”

“没错。可以适当地给他们讲一下康德。”他说道。

“我‘做不到’。”我答道。(1)

我告诉他,太累的时候,我总会把“孩子们”误说成“淮子们”。

“将来你肯定会是位了不起的妈妈。”他说。

我要求孩子们以这片墓地为背景写日记,提示如下:“偷偷在墓地里选一个名字及其生卒年月,写一篇人物速写,不透露所在地,描绘你的所见所闻。设想并描述自己的死亡。写一则爱情故事,第一段以这块墓地开头。”

约翰的学生在我们班旁边读克尔凯郭尔,他们凝视着手中的小镜子,以做辅助。墓地上的草锋利干枯,还有很多蚁丘,几乎没有可以坐的地方,而且这里的空气似静止一般,旁边的那排老兵旗纹丝不动。周围很安静,偶尔有肌肉车经过街角交通指示灯时传来的引擎加速声,还有蜜蜂的嗡嗡声:有拼命大声嗡嗡嗡的蜜蜂,也有围着人的脚踝静静飞的金属色小蜜蜂,后者叫作汗蜂。

一天,我站在大门入口附近的“水壶莫莉”纪念碑的水泥大裙子和举起的推弹杆旁,我们班3个女生过来找到我,说刚才有个男人出现在她们原本坐的地方附近,把掉到陷阱装置里的土拨鼠一同搬到卡车上。她们还说土拨鼠在陷阱装置里面上蹿下跳,那个男人就用铁铲狠狠敲它的头,直到它一动不动。其中有个女生哭了起来。

“呀!”我说,“不过我想,这可以作为你们故事里的一个情节转折。”她们耸耸肩走开了。我觉得差不多是时候回教室了。

“食堂见,”我意味深长地看了约翰一眼说道,“如果你确实在的话。”他冲我翻了翻白眼,继续为一个13岁的孩子讲述海德格尔的“此在”理论,那个孩子染着紫色的头发,穿着手工针织羊毛短裤。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水壶莫莉——独立战争中的一位超级妈妈,她无所畏惧地走上战场,提着水壶送水,照顾伤员,擦洗血迹,四年级的历史书里有她的故事。

蒙茅斯战役激烈交火的那天异常炎热,温度高达37.8摄氏度,她找到一处隐蔽的泉水,为士兵们送来清冽的水源。据说那天下午晚些时候,她在丈夫精疲力竭丢下装填杆后,捡了起来,开始擦拭、装弹药,将英国人赶回新泽西的桑迪岬。

还有一次英国人的火枪发射出的子弹穿过她的双腿,撕裂了她的连衣裙,她身上只剩下上衣。据说莫莉大叫道:“好吧,已经很幸运了!”

这些天来,每当心慌意乱,如同置身于战场、裙子被烧了一个洞,我都会想起水壶莫莉。

当我在淋浴时,我看到阴毛一下子全部脱落,像溺死在下水道里的小麝鼠。当我接到学校通知、前往学校跟老师谈论大儿子的某些不良行为时,途经大厅,一个幼儿园小朋友看到我便开始哭;当我跟孩子们一起为复活节彩蛋染色时,我因为硫黄和醋的刺激性气味而在洗手间呕吐不止;当有天早上醒来时,我身上全是荨麻疹,嘴唇和眼睛肿得像被人狠狠揍了一顿。

生活中,最像水壶莫莉的是我的朋友梅丽莎。她代我去学校接孩子,一边工作一边照顾他们,一连好几个小时;她还组织一群朋友每晚捧着晚餐出现在我家门口,送来汤、烤鸡,还有乳酪烤茄子。起初,朋友们过来拜访时,我会努力装得跟正常人一样,但最终还是放弃了。癌症可以消除平时存在于人们之间的各种奇怪隔阂。我妈妈说过,彻底切除是废话,最初所有的“哦对,一切都会好起来”之类的话,最终都会跟医疗废品包一样被运走。

一天早上,我跟学生们去卡莱尔墓地,我在水壶莫莉附近发现了一块墓碑,上面写着“莫莉·麦考利”。后来,我在图书馆查这个名字,发现她就是水壶茉莉的原型:她生于卡莱尔,卒于卡莱尔,生前是一位抢手的用人,跟军人一样满口脏话,因此而闻名遐迩。而且,“水壶莫莉”这个名字是编造出来的,大概源于一个流传了几世纪的传说,也许是撰写四年级教科书的作者在妻子让他帮忙搭手叠衣服时,随意编出来的故事。

看到这些以莫莉为原型虚构出来的传说,我有点儿生气,也因此越来越喜欢挖掘她鲜为人知的故事。比如,她一直努力劳作,喜欢咒骂几句,借此安稳地生存下去。

而且,我越来越喜欢汗蜂,尽管我被叮过几次,没想到它们竟然喜欢汗津津又略带甜香的人类。我们不也一样吗?整整两年后,我和约翰结婚了。

我爱那位水泥雕成的勇敢女英雄,也爱这位真实存在过的女佣,虽然她满口脏话,戴着一顶褶边软帽,最终被埋葬在某个歪歪扭扭的墓地里,寂寂无闻。我喜欢她没有被火枪子弹击中这个故事,也喜欢这颗火枪子弹。我喜欢“这该死的混账东西”,也真的喜欢“好吧,已经很幸运了”。


(1) 译者注:康德——Kant,在英文中与can’t同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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