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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贾雨村说几句好话——兼谈“护官符”

末世悲歌红楼梦 作者:曾扬华


为贾雨村说几句好话——兼谈“护官符”

贾雨村在《红楼梦》里所花的笔墨不多,但却是一个人人讨厌的家伙。突出的原因是他干了两件大坏事(在前八十回),一是第四回的徇私枉法,让薛蟠白白打死了冯渊;二是第四十八回充当贾赦的打手,为夺二十把旧扇子把石呆子弄得倾家荡产,不知是死是活,成为一个狡诈、贪婪、凶残的封建官僚的典型。所以平儿曾咬牙骂他是一个“饿不死的野杂种!”

但平心而论,贾雨村也并不是一个天生的坏蛋,一无是处。甚至还不妨为他说几句好话。也许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全面认识贾雨村,并看清其他一些问题。在未发迹之前,寄居葫芦庙时贾雨村以“卖字作文为生”,虽然困窘,却能清贫自守,不失书生本色,故能与甄士隐相善。后来时至运转,取得功名,做了县太爷,尽管曾接济过他的甄士隐已随道士不知所终了,他还“遣人送了两封银子、四匹锦缎,答谢甄家娘子”。在他落魄之时,甄家丫鬟无意看了他两眼,便以为她对自己有意思,所以“自为是个知己,便时刻放在心上”,而做了县令后马上就娶她做了二房,不久妻子死了,“便将他扶侧作正室夫人”,并未嫌她出身低微而一阔脸就变。这两件事都说明他还能心念旧恩。他升了本府知府之后,不到一年,便被上司参劾,因而“龙颜大怒,即批革职”,主要原因是他“恃才侮上”,说明他当时还书生气十足,并不懂得要巴结逢迎上司。审理薛蟠打死冯渊一案,当他还不明白其中关系,只听了原告的诉讼时:

雨村听了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因发签差公人立刻将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令他们实供藏在何处;一面再动海捕文书。

这时的贾雨村不能不说他是对死者抱有同情心、同时是真心想惩处凶手的。还有,在听“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他的正、邪二气之说,“成则为王败则贼”的观点也无疑是颇有见地的。而对贾宝玉的看法,比之贾政这辈的世俗人更是高出一筹的。他根据冷子兴所述贾宝玉的种种行为,断定他“来历不凡”,在书中也是找不出第二个来的。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才有资格被作者安排做了林黛玉的启蒙教师吧。这可不是一个轻易能得到的位置啊!

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又要把这样一个人最后写成为一个封建坏官吏呢?殊不知这正是作者高明之处。因为作者的构思不单单是写一个具体官吏的种种恶行,而主要是写出这种恶吏是如何产生出来的,这就必然要接触到当时的社会根源,揭示出某些社会现象的本质,这正是作品的思想深刻之处。这样的艺术形象也更符合社会生活的真实。

如前所说,贾雨村最初在应天府公堂上要“发签”去抓凶犯,这是他当时的真实思想,绝非假意做作。他只是在听了深知当地官场内幕的门子的拦阻和陈说利害之后,才最后徇情枉法,胡乱判案的。这门子说了些什么呢?细细琢磨一下,也确是够厉害的了。首先他告诉贾雨村,“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大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这张私单就叫作“护官符”。可见如何对待这张“护官符”是关系到一生的荣华富贵以至身家性命的头等大事,怎能掉以轻心呢?接着,门子掏出了当地的那张“护官符”来,写道是: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请来金陵王。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这四家真是声势显赫,富贵已极,远非一般的“乡绅”可比。而这四家之间又不是各自孤立的,而是“皆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面前打死人的被告正是那“丰年好大雪”的薛公子,你贾雨村惹得起吗?最后还有一层重要的关系,贾雨村在被革职后能得以“起复”并作到现职,所靠的正是这四家之首的贾家,这又是何等为难的一件事!

贾雨村正是在这种强大的政治压力之下走上了“枉法”的道路的。他有一个清晰的变化过程可以供我们研讨,在最初门子拦阻他“发签”时,“雨村心下甚为疑怪”,说明他对此案的内情毫无所知,是准备依法办理,以报“皇上隆恩”的。当门子问他有没有“护官符”时,他一点都“不知”,在听了门子的解释以后,他才明白官场内还有这么多隐秘,因而进一步“细问”究竟。等他弄清了一切原委之后,他“低了半日头”,可以想见,这“半日”工夫,贾雨村是在对整件事的各种关系权衡利害得失,这期间他自然不会不想到他过去是如何因“恃才侮上”而被“革职”,现在又是如何凭借贾、王二府之力而得“起复”的。到最后,他和门子“二人计议”出这样一个“葫芦案”的结局,也就十分自然的了。从这事件的全过程可见,并非贾雨村生下来就是一个贪官酷吏,而是这个社会现实决定了要出现贾雨村式的封建官吏。冯渊的冤案在此之前“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做主”,不正好说明在他之前的那些官吏,不同样是贾雨村式的吗?

至于必然会产生贾雨村式人物的社会现实究竟是一个什么样子呢?我们试引王先谦《东华录》乾隆三十一年春正月乙未的一条“上谕”,就可以知道一个究竟。其“谕”曰:

向来各省督抚办理案件,瞻徇欺蒙,上下通同,备弊习气,最为恶劣。……外省吏治弊坏皆由督抚不能正己率属,专以上下和同,联为一气,以行其蒙蔽欺诈之伎俩,各省皆所不免,而江南为尤甚,在伊等相习成风,恬不为怪……

读了这段文字之后,我们就会发现,乾隆皇帝口中的这段话,和那个门子说的情况竟然是如此吻合,“而江南为尤甚”,又与“葫芦案”发生地的江南应天府相符。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贾雨村这样的人物,以及“护官符”“葫芦案”等均不是小说家言,而是活生生的社会现实。如果要说这条“上谕”和门子的话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上谕”发出的乾隆三十一年(1766)春正月,曹雪芹已整整离世五六个年头了,也就是说,乾隆所看到的或者说不得不加以警告的这种官场黑幕,早在五六年前或者更早的时间里,曹雪芹已深刻而生动地写在他的《红楼梦》里了。从这里我们不是能够又一次体味到曹雪芹公开声言的“此书大旨谈情”“毫不干涉时世”的真正含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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