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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弯路不走,就不叫“远征”了

如果·爱 作者:冯远征、梁丹妮


一点弯路不走,就不叫“远征”了

梁丹妮

拍《冯白驹将军》的时候,我结束了一段长达10年的婚姻。那是我有生以来唯一的一段情感,带给我的却只有沉闷和无助。曾经有一个导演跟我说:“丹妮,我认为你在和不在都是一样的,听不见你的声音,也看不到你的笑容。”我心里只有这样一幅画面:天空、阴霾、枯枝、残叶,一切都是铅灰色的。别人都在忙丈夫忙孩子,我只能忙着演戏。不工作的时候,我是游离于这个多彩的世界之外的。

远征是一个阳光灿烂的男孩儿,也是我不多的朋友之一。他善良而单纯,我可以毫不隐讳地给他讲我过去的经历,有些他的确无法理解,但他像一束温暖的阳光照进了我的心底。离过婚的女人,畏谈爱情,唯一不拒绝的便是温暖。

远征被水痘折磨了一个月,终于快要好了,看着他的皮肤一寸一寸地恢复了光洁,我的心也一分一分地轻快起来。第一次去看他,是因为他是我介绍到剧组的,人生地不熟,病倒了,我当然责无旁贷。而在后来的一个月里,无论我还是他,都已经习惯了每天见面,习惯了每天在一起,聊聊过去现在的生活。

有一天,他很认真地对我说:“丹妮,谢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我想告诉你,我很喜欢你,想一辈子照顾你,呵护你,爱你。”这话让我感到很意外,又仿佛毫不意外。我想了想,说:“远征,你给我时间考虑一下。”

之后的几天,我都没有去找他。什么是爱情?我有着无限渴望,却又不敢奢求。远征,这个阳光灿烂的大男孩儿,他能够承载起我那段不堪的情感经历吗?

每一个女人都需要关爱,感情遭遇过挫折的人尤其如此。离婚以后,朋友给我介绍过“大款”,但是除了“我养你”,他们无法给我任何承诺。远征和他们不一样,他很真挚,或许只是一句简单的“热不热”、“别太累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三天以后,我在心里作出了决定。我找到远征,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笑着对他说:“咱们去吃饭吧。”他高兴地一把拉住了我的手,“走!”

我们开始恋爱了。

远征的戏结束得比我早,离开剧组那天,我请了假,坐车送他从文昌到海口。在车上,我拉着他的手,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淌,独自回剧组的路上更是丢了魂。之后的一段日子,我像没头苍蝇一样无所适从。遇见他以前,我已经习惯于很多年的独来独往,习惯于独自挑起家中的大梁,没想到只是短短几个月,我就又变得像个小女孩一样脆弱不堪。

1992年秋天,我又有了一个新的机会去北京拍戏。那时我的片约很多,我总是随身带着广东电视台的合同单,走到哪儿就把合同签到哪儿,无论什么戏,无论片酬高低,只要能离北京近一些,离远征近一些。

有一天,在远征家里,他突然对我说:“我们结婚吧,我想和你在一起。”有点儿忐忑,但又很坚定。

我感到很意外。这算是求婚吗?我没有任何思想准备。我和他相爱,但是心底里并不确信我们能一同走多远。“远征,我是离过婚的女人,再也经受不住离婚的伤害了。我还没有准备好。”

远征并不因为我这番话而沮丧,他好像有着非常充分的理由,而且早已在心里排练过多少回了,“我生病的时候,看到你那么关心我,完全不考虑自己,我觉得我找到了可以相伴一生的人。”

“婚姻是件大事。我不希望你怜悯我,也不希望你报答我。你得冷静,别冲动。”

“可是丹妮,我想让你成为我的妻子,因为我爱你,怎么可能连这点冲动都没有呢?”

他的话让我无以反驳,但我并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他也不再追问下去。我们很都清楚,我们需要的是时间。

一年以后,远征再次向我提出结婚,可是重重顾虑仍然盘桓在我心里,难以打消。我以为他又会像第一次那样,用各种理由说服我,可是他没有,只说了一句:“我愿意等你,什么时候你同意了,咱们就结婚。”

最终,让我抛开一切杂念决定将未来交付给他的,就是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它唤醒了我内心深埋着的复杂而悸动的情感,让我感到,这个男人是可以信任的。

但是在当时,困扰我的不仅是年龄、曾经失败的婚姻和两地分居,还有来自家人朋友的压力。年轻点儿的朋友都觉得“海归”不靠谱:

“咱能不能找个稳当点儿的?以后变心了怎么办?”

“谁知道他在德国干过什么?上学上得好好的,为什么突然跑回中国来?”

还有一些“过来人”格外语重心长:“丹妮,东西会用旧的,小男孩会长大的。”

我妈妈还偷偷给远征写了一封信,大意就是我们两个不般配,不会长久,如果远征真的为我好,就请离开我。不过这件事是很久以后我才知道的。

远征身边的人给他施加的压力也不小。他的父母和兄嫂想不通,方方面面条件都不错的小伙子,为什么偏要找一个离过婚的女人。一些媒体公然声称“梁丹妮占了冯远征的便宜”。还有朋友要立即给他介绍几个更年轻更漂亮的女朋友。

关于我们这段“未准婚姻”,我听到的最多的“祝福”就是:“我保证你们不出两年,最多五年,就吹灯!”只有一个人的声音与众不同,他就是濮存昕。我和濮哥曾经一同拍过一部电影《正午阳光》,彼此还算熟悉。当远征向他提起要和我结婚时,濮哥淡淡地说了一句:“挺好,我看挺好。”

我这个从小离家独立生活的人,到底是很倔的,拿定了主意的事,任谁也阻拦不了。那是1993年,远征正在拍《针眼儿警官》。我答应他,拍完这部戏,我们就结婚!

我们的婚期原本定在了1993年10月,可是结婚登记又遇到了一波三折。因为我的工作单位在广州,有些证明材料不规范,单是打电话沟通,把材料寄回去请人家修改,改完再寄回来,最快也需要一周时间。一周以后再去婚姻登记处,我们被告知“仍然不规范”,又把上回的流程重来一遍。

11月20日,漫天飞雪。我们两个人穿着大红色的羽绒服,第三次走进婚姻登记处,我们已经没有了最初的兴奋,取而代之的是满心忐忑,生怕又被拒绝。虽说好事多磨,可是“事不过三”,真猜不透老天为什么这么折腾我们。

谢天谢地,这一次,所有的材料都“规范”了,都“符合要求”了,一通盖章、签字以后,冯远征和梁丹妮成为合法夫妻了!

我们走出大门,紧紧相拥。不知何时雪已经停了,太阳出来了,天空是雪后初霁时明亮的湛蓝。我幸福地闭上了眼睛,这一刻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哪怕我们的婚姻真的只能继续一年,两年,或者五年,我也无怨无悔,因为我真正地爱过了。

远征突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丹妮,我们这一路曲曲折折,真不容易啊,如果一点儿弯儿都没有的话,我就不叫‘远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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